×

Loading...

唐先生交易该女士的账户的频繁程度到了惊人的程度,仅仅commision就用了很惊人的数额。

这是我在本论坛上看到的。(或者是“投资论坛”)。我是从去年年底才开始考虑投资的,本来想让TD的Financial Advisor去管理,正是因为看了有关broker的可耻行为后,才决定自己管理。
Sign in and Reply Report

Replies, comments and Discussions:

  • (转帖)不愿触及的伤痛——艰难岁月回忆录 - 万维读者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此文为《我的巴菲特财富之路》作者唐炜臻之妻萧虹文章,转帖于万维读者网
    ---------------------------------------------------------------------


    我很少写文章,要不是到了一个非写不可的极端的情况下,我是懒于动笔的。最近 51 网有些网友把我九年前的一件事又拿到网上大肆炒作,一时间热热闹闹,沸沸扬扬,越说越离谱,甚至连 我本人都不知道我曾经犯过如此大错。为了还原事实真相,更为了对得起那些真正关心我,爱护我,曾在艰难岁月中不离不弃,伴我一起走过的客户和朋友们,我不得不去触摸这块实在不愿触摸的伤痕, 在这百忙中抽空写下这篇回忆。



    那是 1998,我通过了对我来说比登天还难的金融考试 ,终于成为了一名股票经纪,受聘于一家西人证券公司。当时正是股票市场非常红火全民炒股的时候,人们似乎觉得炒股就行了别的都不用做。当时注册在我名下的客户不少,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开帐户在我们证券公司,由他们自己买卖,我只是执行他们的买卖指令,不要给任何建议。这类客户都是短线买卖, 他们是利用我们公司的买卖平台和操作快速 ( 比网上交易快得多 )以及我在语言及服务上的优势。另类客户就是唐先生(我的先生)的一批客户,这批客户占大部分。他们都是授权给唐先生操作买卖,我也是只执行买卖指令。



    我和我先生是从一九九五年开始一起做金融生意的,我们是从做银行的互惠基金开始。当时每个客户账户开在他们自己的名下,然后授权给唐先生操作买卖。当时的市场不错,我们的回报率又比市场平均指数高出几倍而且非常稳定 , 几年下来跟随我们的客户个个都赚了不少钱。客户对我们佩服不已,感激不尽,银行也很高兴,因为我们给银行带进了很多客户和生意,银行经理 为此升迁不少 。但是,就在我们生意非常红火的时候, 1997 年下半年银行突然改变了政策,不再让这样买卖互惠基金。银行认为这样的买卖增加了他们的工作量,却没有增加他们的收入(因为买卖银行的基金没有佣金)而且这样的买卖,还会影响那些放长线的客户。银行的这一政策性变故,使我们的业务走上了艰难的八年"抗战"之路。



    那时只有证券公司还能短线买卖互惠基金公司的基金,所以仍想短线买卖的客户唯一的去处就是转到证券公司。当时我已在一家叫 Gorinson 证券公司做股票经纪,于是有一部分顾客就转到了这家公司。每个客户都开有自己的账户,经纪人是我,他们授权给唐先生,由唐先生负责买卖。与银行买卖不同, Gorinson 证券公司是一个全方位服务的证券公司,每次买卖要收 $75 佣金。这个佣金是给银行,公司和经纪人的,经纪人所得只占20% 。考虑到我这批客户以前都是买卖不用支付手续费的,所以就这件事 上 我跟公司反复交涉了多次,要求他们降低手续费。公司看到我的客户比其他经纪多又是短线买卖,所以破例将我的客户手续费降到只收$51 ,这样的话经纪人所得就更少了。考虑到我们的生意靠的是顾客投资赚钱,靠的是建立长久的信誉,所以我也就没在乎这些。



    要回答 51网友"关心"的有关"吊销"我的股票经纪执照 问题,有一个我不得不讲的故事。因为这是整个事件的直接诱因。这位姓曾的客户大约是在 1998 年上半年转到我公司来的。她是众多崇拜并委托唐先生买卖好几年的客户中的其中的一个。在我认识她几年前她与他前夫假结婚来到加拿大。她有钱,她前夫有学历,这

    种"美妙" 的结合,在那个来加拿大很难的年代顺利来到了加拿大。其实这种人和事在那个时候很少,可偏偏让我碰上了。如果不是她亲口告诉我,我还不会相信有假结婚这种事。从 1995 年到1998 年她一直是唐先生的客户,跟唐先生买卖互惠基金赚了不少钱,同时和前夫一起在 Bank of Montreal Investor Line 买卖股票,在我的客户当中算是一个投资经验比较丰富的一个。 银行不让 短线买卖后,为了能继续赚钱,她也要求转到我所在的证券公司。



    在开始的几个月里她也赚了钱。问题的开始起源于她婚姻的变故。丈夫在他学牙医快毕业的时候提出跟老婆分手,而女的偏偏又爱上了这个比她年轻, 有才有貌的男人,怎么也不肯分。男的是按婚前的" 协议"办事,坚决要分手,最后还是跟她分开了。此事对她的打击可想而知,她痛苦绝望以致失去理智, 自然也就无法理性去投资,别人也无法正常与她勾通。当帐户投资额有一些亏损的时候她不能像别的客户那样冷静对待,经常哭啊喊啊半夜三更打电话来找我们要钱。那时白天我上班很辛苦,晚上又被她吵得无法睡觉,弄的我每天精疲力尽。我曾几次告诉我们公司老板,他们要我晚上把电话拔掉,可是 好几次晚上 拔了白天又忘了接上,误了很多事。后来公司要我把电话录音下来报警,我想到她毕竟是我的客户,不忍心那样做(如果当初我真那么做了,也就不会发生后面的故事)。她经常上晚班,下班后夜里一两点就给打电话来要挟我们。有一次的情景让我刻骨铭心。那天夜里我的儿子(当时只有四五岁) 出水痘高烧四十度,正当作为母亲的我急得手足无措的时候,电话铃又响了。她来向我们要钱,还说不马上賠她钱她就去公司告我们,她要弄得我们没有工作,还跟她一样没家,没孩子,当时把我气得差点晕过去。其实我先生最不愿看到客户有投资损失,当客户有投资损失时我们比自己有投资损失要难受几十倍。我先生当时为了安慰她,希望她少干扰我们,让我们安心工作,好想办法尽可能帮她早点把钱赚回来,就答应并写了个协议,向她保证:她帐户上有两只股票,一个是加拿大最大软件公司,另一只是商务网络公司的股票当时价值一共值一万一千加元,谁都不动它,如果在半年时间内赚不回钱来,唐先生就想办法把她的损失赔给她。我们在当时的确没有钱,不然早就给她了我先生是想先安慰她,让股票有时间和机会涨回来,将她的钱赚回来,因为我们在当时市场不好,又是靠一点点佣金度日,比她还困难,没有钱给她,。写条子的事是我先生到她家在她另一个学经济的男朋友面前写的,他们觉得唐先生真好,非常够朋友,她安心了一两个月,我们也安静工作了一两个月,不久据说有人(可能是我们的同行在背后)唆使她要害我们,别我们早给钱,她不等半年,也不管三七二十一,不按协议,不管你死活,只要能伤害你的事她就拼命做,其实,我们对她特别友好,特别照顾,没有仇呀,丢了钱唐先生还答应负责赔给她,不至于这么狠,没良心。要不然,唐先生给她的协议非常及时有效,因为签月三个月以后她账上的两只股票开始突飞猛涨,到五个月账面应该是从一万一千到七万六千,七万六千远超过她投资的五万本金,后来,唐先生打电话给她,她说不是她自己要做的。只可惜她没有坚持六个月,她是有意要害我们的。当时我并不知道唐先生保证的条子,只知道唐先生给她做好了工作,事情闹起来我才知道有条子的事。



    别人告诉她到我公司,后来到 IDA ( Investment Dealer Association )去告我们。她在IDA 把自己说得如何如何可怜 , 她是单身,在酒店做清洁工没有钱,又不懂一句英语等等。她还说我们为了赚佣金合伙频繁买卖等等。她的一番述说使得IDA 拿着条条框框来套,认为我违规三条: 第一不该接收这样的人做投资;第二不该给她写条子 ( 尽管不是我写的 ) ,不该补给她一万元钱;第三不该频繁买卖。



    此事是以一种调解方式解决的,并未去法庭。出席调解的有调解员,银行代表,我公司老板,曾某,及双方的律师。我公司老板是作为当事人代表出席的,所以我没有出席。调解过程和调解结果是由 律师转告我的。由于曾某在调解桌上所说的与事实根本不符,我很生气并坚决拒绝接受调解的决定,要求上诉法庭。第一,曾某现在的确是单身,但她当时成为我客户时并非如此。她的工资不高,但存款不少,具有成为投资客户的条件;第二,她说不懂一句英语,那她如何在英语环境中工作?并且电话留言机里说的都是英语,也能在电话里跟我们老板对话。第三,她说我们为了赚取佣金而频繁买卖,实际上她早就知道 短线操作本来就是唐先生的买卖风格,又不是后来才变的,赚钱的时候并没有说什么不好。如果我想赚佣金,当初我就不会要求公司降低佣金,那样赚的更多还轻松。



    看到我如此这般,公司老板和律师都劝我说算了,他们说以他们的经验大凡碰到这种事情,调解员都会向着客户,认为客户是弱者,并且她说的又是那么可怜。再说,损失两三万加币, 对银行和公司是小数目,他们不愿意花时间在这种小事上,认为越快越简单解决越好。他们劝我:如果我要去法庭上诉,不仅要花上好几年时间,花费很多律师费,而且漫长的上诉过程,会使人心力憔悴,日子难熬。与其这样,不如将时间和精力用来做更多更好的事情。在这种情况下我被迫无奈接受了调解方案。当天的情景我记得非常清楚,由于我觉得冤枉,一直不肯签字,在场的人等了又等,休息了几次,最后实在没办法我含着眼泪签了字。此情此景我终身难忘,在场的每个人都可见证。当时我的心情跌至谷底,眼前一片漆黑,连回家的方向都找不着。当时在场的一位华人翻译,事后在咖啡店里陪我坐了很久,一直劝个不停。我至今很感谢他,要不是他的排解和慰籍,我真不知道那天能不能渡过。



    既然我已签了字,那么 IDA 就必须对我要作一定的处罚,也要赚一笔。当时有几种选择。要么罚款七八万,要么放弃股票经纪执照,在一定时间内不能作股票经纪,(一个执照一年赚不了几万,只是普通工资报酬)。一方面我当时没有钱,连付给律师的一部分费用都是跟我的一位老乡朋友借的,而且就我当时的心情而言,我是一天也不想再做股票经纪了,所以我选择了放弃执照。说实话,失去执照我很心痛,因为这个执照实在是来之不易。我当时的英语并不太好,加上孩子又小,我是费了好一番功夫才考下来的。这件事让我很痛心疾首,这是我职业生涯中受挫最重的一次,也是我一辈子都忘却不了的痛苦经历。这件事后我发誓:即便是十辆金车拉我,我这辈子 也不会再做股票经纪了。



    在这件事中,真正的受害者是我,而且被伤害得很深。一方面伤害来自于客户,由于她婚姻的破裂造成她失去理智,引出事情种种,进而牵连了我。另一方面伤害来自于 IDA 系统,这个系统是一个非常严格而不讲情理的系统,非常残酷,它绝不考虑经纪的利益,没有经历过不知道。客户就是利用了系统的这一点。我辛辛苦苦起早贪黑忙了一年,不仅没赚钱反到赔了一万多给客户(给律师的费用没有算在内)。虽然有一点佣金,但大部分给了银行和公司,我得到的是很少部分。最为惨重的是此事不仅使我丢掉了来至不易的执照,更严重的是对我心灵造成的创伤多年不能愈合(因为这事我长期夜晚不能入睡,形成严重的失眠症,医生下令要我病休了几个月)。



    前几年,我也曾想通过法庭还原事情真相。但是想想事情都过去了就让它过去吧,要不是那位客户婚姻不幸,我想她也不会失去理性而不讲道理,原谅她吧。更重要的是我实在不愿再一次触及那心灵的伤痕,要知道:那是我心灵永远的痛!但事情远比我想象的复杂,残酷和无休止。我是一个受害者,被她害的,不是我害她。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讲都比我的这位客户可怜和悲惨得多,我要承受市场的,客户的和管理部门的三方面的压力,再加上谣言和舆论的极大压力。她是一个主动和有意害人的人,没有良心的人,却变成了一个受害者,她在市场崩溃时没有任何损失,却搞得我们走投无路,连饭都吃不上。很多人不知道事情的经过,不分青红皂白,只要有苗头,能伤害别人就到处宣扬,不怕伤害无辜,不管这样做对自己是否有利没有利,经纪也是人哪!不要把毛头总是指向经纪。我们当时没有钱有理说不清,没有机会说,既然大家要说我就给大家说个明白。



    这件事我承受巨大的压力,一直没有说,勇往直前,我终于挺过来了,开始辉煌了,有人心里不平衡,没有必要,大家共同发展。今天的我说不上成功,如果有什么成就那也是必然的,梅花香自苦寒来。一个人的成功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 在走向成功的过程中他(她)以及他们的家人付出了比常人多得多的努力和心血。来加拿大这十几年,我经历了很多事情,尤其是在生意不好的那些艰苦岁月里我吃了很多很多苦,有许多的苦和难是人们无法想象的。在这些苦难岁月里,我没有被困难压倒而是坚强地站了起来,我的意志得到了磨练。这些经历,教训和经验是我这些年最大的收获也是最大的财富,是我走向成功的动力。其实,一个人在世上最难战胜的是他(她)自己,在人生道路上每个人都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遭遇。如果他(她)能从苦难中坚强地走出来并且变得更加坚强,变得什么都不怕,那他(她)就是个战无不胜的人,我希望成为 这样的一个人。

    萧虹

    二零零七年五月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 唐先生交易该女士的账户的频繁程度到了惊人的程度,仅仅commision就用了很惊人的数额。
      这是我在本论坛上看到的。(或者是“投资论坛”)。我是从去年年底才开始考虑投资的,本来想让TD的Financial Advisor去管理,正是因为看了有关broker的可耻行为后,才决定自己管理。
    • 找到链接了。
      引用如下:
      ×××××××××××××××××××××××××××××××××
      唐炜臻的太太萧虹因骗q钱受处分,被停牌10年。 各位可到IDA网站查看骗子们受处分的原件。这些都是公众信息。 萧虹是卖共同基金的,靠赚回扣生活。 举个她骗q钱的例子---她把顾客的$50000变成了$11000。 她帮一位女士投资,人家给了她五万加元,她装自己腰包$25258的佣金。 她的贪t婪使人家损失$39000,五万块钱还剩下$11000。 这个女人骗起钱来真是太心x狠s手d毒了。 原件见:IDA的3315号文件。
      ×××××××××××××××××××××××××××××××××
      $25258的佣金,投资总额的一半还多。
    • 下面的任何一条,不知道她如何去辩解。
      Over the next eight months the following activity took place in the client’s account:

      ?356 trades (178 purchases and 178 sales);
      ?Purchases of approximately $8.2 million;
      ?Commissions charged of $25,258, this being more than half the client’s
      original investment;
      ?Account losses of approximately $39,000;
      ?Turnover ratio of over 247, where a ratio of 6 is normally indicative of
      excessive trading;
      ?Cost equity ratio of 83% this being the return required just to break even;
      ?Holding periods for most securities of 5 days or less with 80 securities being sold the same day as they were purchased.
      At various times throughout this period the client indicated that the trading in her account was excessive and that she could not afford the commissions being charged.
    • 我又重读了那帖,意外地发现了楼主也在那里。并说“兼听则明”。但我不懂了,为什么他/她在这里不把那帖也帖上以便让没读过那帖的人也“兼听则明”。
      兼听则明 -zhonghai(zhonghai); 5.25 19:27 (9939 bytes. #2231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