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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是贪得无厌的贾和骗子忽悠经纪都不是好东西。贪得无厌的贾因为过于贪婪,

10年多三次买进卖出的是得到油水了。最后必然要被狠心骗子经纪投其所好来个大忽悠骗的损失30万,咎由自取!这是一物降一物的自然生存链法则。贪得无厌的贾竟然会被经纪保证说他的房子能高价卖出就这么相信,还是被这市场总是认为只涨不跌的现象迷糊了,经纪还给贪得无厌的贾先下个套先买下高价的房再卖自己高价的房,就是遗憾怎么经纪没有涉及到案情中?觉得经纪当时的保证能高价卖出贾的房子的虚假承诺就应该追究商业诈骗责任。这坛子骗子多,初来这的千万小心!他们话要反作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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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枫下家园 / 枫下觅巢 / 对JJ们说的话要distrust, and verify +2
    https://info.51.ca/news/canada/2020-09/924625.html

    来源:加国无忧编译

    安省高等法庭日前对一起房屋买卖纠纷进行了审判。一对华人买家在签约购房后,无法在期限内完成交易,导致卖家损失惨重。法官最终判买家需赔偿近30万元,弥补卖方损失。

    (CP24)

    据法庭文件显示,2017年春季时,大多伦多的房产市场异常火热,但随后又冷却了下来。一些人因此陷入了麻烦。来自万锦市的一对华人夫妇正是遇到了这种情况。

    贾先生(音译)与太太于2002年时从中国移民到加拿大。夫妻俩在2011年时以46万5000元买下了万锦市的一栋房子,并与自己的儿孙住在一起。

    据贾先生表示,2017年时,他们之前买房时聘用的地产经纪给他们介绍了位于Stouffville的一套叫价120万元的房屋,还说原先万锦市的房子可以卖到大约110万元,如果把它卖掉,再贷一些款,就可以换套更舒适的房子了。

    随后两人以116万多元签下买房合同,决定购买Stouffville的这套房子,还付了3万元的定金,交易日定在2017年9月14日。原先合同中关于贷款的有条件交易于6月21日被删去。

    买了房之后,贾先生就开始着手把原先的房子卖掉。但时逢政府打压楼市,房地产市场突然冷却了下来,原先的房子无法如愿以110万元卖出去,贾先生提出延迟交易,双方同意将交易日延长至2017年10月26日,同时贾先生也同意支付4000元给卖家作为延期的补偿。

    但到了10月26日,交易还是无法完成,理由是贾先生位于万锦市的这套房产买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易,因此他无法得到购房资金,双方再次同意延期至10月30日。

    但是到了30日时,贾先生的顾问律师向卖家顾问律师提出,要求再延期至2017年11月1日,因为万锦房产交易未完成,贾先生还需要时间来处理卖房手续,否则就无法购房。

    当天卖家律师提出愿意推迟,但迟迟未收到贾先生律师的回复确认。最终,这次交易无法完成。

    (nationalpost)


    卖家随后将贾先生及其太太告上法庭,原因是因这笔交易无法完成,他们不得不在11月2日再次将房屋挂牌出售,但市场已经是另一番局面。这套房子直到2018年3月9日才售出,成交价是90万元,两次交易的金额差额达26万。

    而且在等待贾先生完成交易期间,卖家已经签约购买了位于Stouffville的另一处房产,因未及时收到贾先生本该支付的买房款,他们不得不使用桥接贷款,因此又损失了一笔钱。

    贾先生及太太对此表示,两人的母语都是普通话,英文不流利,学历不高,当时不明白毁约的严重后果,同时他们也状告自己的地产经纪引导他们购买超出他们经济能力的房产,而他们的律师也未向他们说明违约的风险及后果。贾氏夫妇还由此提出了第三方索赔。

    最终法官认为,贾先生及太太并非第一次买房,理应明白合约中的条款。法官于今年四月判贾氏夫妇赔偿卖家29万多元,包括两次卖房的金额损失及贷款损失等。

    (法庭文件)

    参考链接:

    https://www.canlii.org/en/on/onsc/doc/2020/2020onsc2173/2020onsc2173.html?searchUrlHash=AAAAAQAhU3RvdWZmdmlsbGUgSmlhIFN1bm55cmlkZ2UgQXZlbnVlAAAAAAE&resultIndex=1

    • 就说嘛!华人中介,或是一些外国人中介,不对,是所有中介都是忽悠大骗子。忽悠他人买进卖出,就是为了佣金,其它什么都不想管!我是对他们一直是敌意的!贾先生就是被忽悠骗的案例经典。应该广而告知!我过去买房就直接签。 +8
    • 我看是贪得无厌的贾和骗子忽悠经纪都不是好东西。贪得无厌的贾因为过于贪婪, +6
      10年多三次买进卖出的是得到油水了。最后必然要被狠心骗子经纪投其所好来个大忽悠骗的损失30万,咎由自取!这是一物降一物的自然生存链法则。贪得无厌的贾竟然会被经纪保证说他的房子能高价卖出就这么相信,还是被这市场总是认为只涨不跌的现象迷糊了,经纪还给贪得无厌的贾先下个套先买下高价的房再卖自己高价的房,就是遗憾怎么经纪没有涉及到案情中?觉得经纪当时的保证能高价卖出贾的房子的虚假承诺就应该追究商业诈骗责任。这坛子骗子多,初来这的千万小心!他们话要反作听!
    • 所以做事之前要动动脑子。成年人了,要对自己的决定负责。别人叫毁约就毁约,别人叫不交房租就不交房租,那别人叫你杀人放火呢? +4
      • 我相信叫做别人作恶的人自己也不会有什么好下场. +2
        • 要不法律上怎么有教唆罪呢。
      • 绝对不能诋毁,有些中介骗子的骗能力是超强的。个人觉得就有些骗子家伙在这里不断抬杠学习辩驳的能力和技巧呢!而说都是成年人要负责自己事,那么这世界上就没有骗子二字了,难道不是吗? +6
      • 觉得你就是案情中贪得无厌贾的中介经纪面目啊!贪得无厌贾如果灵醒的话,应该立刻把他经纪关于他的商业欺诈行为立刻立案诉讼到法庭那边要求赔偿30万! +5
        • 还有一些在银行里面做贷款的也不是什么好人, 教客户如何做文件骗贷款, 要是文件被查出有假, 吃亏的是客户。 +6
          • 他们和地产JJ一个德行,只顾自己捞佣金 +3
    • 我想知道这个case里地产经纪和律师的名字好避坑。有知道的朋友可否私信呀 +1
      • 法庭文件或许有名字。 +2
        • 如果是安省民事法庭公开判决的案例,是可以从安省司法局Ministry of the Attorney General的判决文档库里搜索到的。法庭和解就没有了,都是保密的。 +1
          • 这次好像是判决,不是和解 +1
      • 点文章最后的法庭文件链接,里面有JJ的名字 +1
      • 被告:GUIFANG LI, WANCHUN JIA and ZOLO REALTY, BROKERAGE(中介),还有经纪被告:MICHAEL MAO, HOMELIFE LANDMARK REALTY INC., BROKERAGE, DIANA YOUNG, JIA YONG WANG also known as JIAYONG WANG and MIN WANG。 +3
        • 从名字看来都是华人中介!有没有这坛子里的? +2
    • 接下来看买主告JJ +2
    • 这是买家自己做的决定,和经济何干!贪婪犹豫和不负责的心理造成了他们的损失 +4
      • 你就是案子里的经纪面目吧?
      • 买家没错,劝他毁约的人也没错。错的都是提供服务的经济,律师,银行。
    • 还真没看出来这个案子中的经纪有什么问题,政府政策导致市场变化又不是经纪的责任,法官判决说明了这点。倒霉买家只是运气不好罢了。 +3
      • 律师是杨如意?本来名声就不好,这次更烂了 +3
      • 律师肯定有责任 “当天卖家律师提出愿意推迟,但迟迟未收到贾先生律师的回复确认。最终,这次交易无法完成” +3
        • 这个律师是我特别不喜欢的。但是这次我不觉得她能做什么,买家贾先生想毁约,不给答复,律师能做什么呢?
        • 瞎扯了,律师没有买家的指令,如何回复卖家律师?
      • 那些劝买家毁约的人应该有些责任,他们现在还在坛子里混呢。 +3
      • 2017年6月房市已经降温了不少, 这时就象买股票抄底, 谁也不知是底, 买的买在半山腰了, 而后卖的却要卖在最高点, 决策错误! +1
    • 经纪有没有问题先不表, +3
      单说贾某人夫妇, 第一不是首次买房, 第二即使不是房产合同, 其作为普通公民也应该知道合同的意义.典型的一个现在被世界各国讨伐的中国式做派, 是一个没有锲约精神的底层小丑, 和在瑞典免费蹭酒店的人没任何两样. 再者说了, 当时政府政策巨变导致了他卖房受阻, 这和经纪, 律师等又何干? 试想如果当时政策巨变导致了他的房产价格大涨呢?回帖的这许多人又该如何说辞? 是不是经纪的问题? 双标的太离谱了.
      • 经纪的成功忽悠是主要推力。贾是贪婪也是问题。一个巴掌拍不响! +3
        • 难道还有经济忽悠自己客户不成交的?! +1
    • 对JJ们说的话要假设是谎言先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