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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由于是投资房,你这种情况交增值税与否视乎你将来的用途,如果将来继续是投资房则暂时不用交但将来要交全额。

2, 如果将来作为自住房,则需要按赠与之日的市场价计算全额增值税,将来因为是自住用途无需再交。
3, 整栋房赠与需要交土地转让税,除非有信托,但你这种情况特殊因为之前你们都交过土地转让税的,需要咨询CRA。
4, 合理避税方法,不赠与只改自住用途则不需交土地转让税但要交增值税。将来合伙人其中一方不在了,房子自动由另一方全部拥有且不需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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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lies, comments and Discussions:

  • 枫下家园 / 枫下觅巢 / 我有一个投资房准备把joint tenants两个房主名去掉一个,CRA说要交增值税,请问大家MPAC的估价CRA认可吗?有什么合理的避税方法吗?比如赠与之类的。谢谢!
    • 因为以前房租收入报税时是两个各报一半的。
      • 我说down payment和房贷都是我出的。然后CRA agent说这种情况去掉没出钱的人名字,是不是不用付增税的。房贷的确都是从我银行帐号上还的。不过银行帐单是否CRA可以接受,那个agent说不知道,要我写信去CRA解释。 +1
        • 呵呵,夫妻共同财产?
          • 不是的,是国内的家人,原来打算移民来的,就和我联名买了房,现在不想来了。
            • 是否有私下低价转手的方式,至少起到延税的效果?
        • 你俩报收入各报一半,那就可以认为是各自拥有一半产权。当另一位除去名字,相当于把房子一半产权卖给你。如果他赠与你,他不用交税,但是你卖这个房子的时候,那一半房子是100%的capital gain。 +1
          如果你想证明房子是100%你的产权,需要通过举证,而且把另一半实际报税和你应缴税款及罚款补齐。自己算算哪个方法合适
          • 请教一下,如果房子有贷款的话,可以赠给另外一方吗?赠予一方实际也不付贷款的话。还有如果被赠予一方是自主房的话,又如何计税?
            • 我不是专业税务会计,说说我的理解:赠与时候有房屋贷款是可以的,但是贷款转移到了被赠与方,所以ta需要有能力从银行贷款
              如果被赠与方贷不到款,需要帮助还贷的人加为贷款保证人。其实这个赠与过程是交易过程,被赠与方还需要交转让税,已还的本金和房贷需要书面赠与的证明
            • 赠与物业建议用市场价。虽然土地转让费多点,但是将来capital gain少交。即使是自住房,不交capital gain也是指两次市场价的差价不交,原市场价和赠与时的价格差是要交的
              当然肯定有人不交,而cra也没有查到
              • 谢谢啦,税真是无处不在。 +1
        • 当初加另一个名字为啥?。。。
    • 不是你交吧是你亲戚交吧
    • 这里欺诈CRA的骗子还真多!人家CRA在这样的收税工作上什么案例没有遇见过?就你是例外?以为人家都是傻子?你说啥CRA都会信你?自买房的所有关联单据全交上审计!逃税是逃不掉的,老实去交,否则是10倍的重罚! +3
      • 有必要言词这么激烈吗?有川粉风格啊!合理避税很正当。没碍你什么事,请绕道走! +9
        • 合理避税到会计那问,或和CRA来往。不要再这里找歪门邪道!这里常混的都不是老实的家伙,知道否? +1
    • 1, 由于是投资房,你这种情况交增值税与否视乎你将来的用途,如果将来继续是投资房则暂时不用交但将来要交全额。 +1
      2, 如果将来作为自住房,则需要按赠与之日的市场价计算全额增值税,将来因为是自住用途无需再交。
      3, 整栋房赠与需要交土地转让税,除非有信托,但你这种情况特殊因为之前你们都交过土地转让税的,需要咨询CRA。
      4, 合理避税方法,不赠与只改自住用途则不需交土地转让税但要交增值税。将来合伙人其中一方不在了,房子自动由另一方全部拥有且不需交税。
      • 非常感谢这么专业的介绍。我们移民第一代有很多知识缺乏,有时候办事考虑也不周全。在这里大家交流互助,赞各位热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