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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早的三十年河东四十年河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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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与中共代表会谈纪要

中国国民政府蒋主席于抗战胜利后,邀请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主席毛泽东先生,商讨国家大计。毛先生于8月28日应邀来渝,进见蒋主席,曾作多次会谈;同时双方各派出代表,政府方面为王世杰、张群、张治中、邵力子四先生,中共方面为周恩来、王若飞两先生,迭在友好和谐的空气中,进行商谈。已获得下列之结果,并仍将在互信互让之基础上,继续商谈,求得圆满之解决。兹特发表会谈纪要如下:

(一)关于和平建国的基本方针:一致认为中国抗日战争业已胜利结束,和平建国的新阶段即将开始,必须共同努力,以和平民主团结为第一基础,并在蒋主席领导之下,长期合作,避免内战,建设独立自由和平之新中国,实行三民主义。

双方又同认蒋主席所倡导之政治民主化,军队国家化,及党派平等合作,为达成和平建国必由之途径。

(二)关于政治民主化问题:一致认为应迅速结束训政,实施宪政,并先采必要之步骤,由国民政府召开政治协商会议,邀集各党派代表及社会贤达,协商国事,讨论和平建国方案,及召开国民大会各项问题。现双方正与各方洽商政治协商会议名额组织及其职权等项问题,双方同意一俟洽商完毕,政治协商会议即应迅速召开。

(三)关于国民大会问题:中共方面提出重选国民大会代表,延缓国民大会召开日期,及修改国民大会组织选举法,和五五宪法草案等三项主张。政府方面表示国民大会已选出之代表应为有效,其名额可使合理增加,和合法的解决,五五 宪法草案,原曾发动各界研讨,贡献修改意见。因此双方同意成立协议。但中共方面声明,中共不愿见因此项问题之争论而破坏团结,同时双方均同意将此问题,提交政治协商会议解决。

(四)关于人民自由问题:一致认为政府保证人民享受一切民主国家人民在平时应享受全部信仰言论出版集会结社之自由。现行法令,当依此原则分别予以废止或修正。

(五)关于党派合法问题:中共方面提出政府应承认国民党、共产党及一切党派皆有平等合法地位。政府方面表示各党派在法律之前平等,本为宪政常轨,今可即行承认。

(六)关于特务机关问题:双方同意政府应严禁司法和警察以外机关有拘捕审讯人民之权。

(七)关于释放政治犯问题:中共方面提出除汉奸以外之政治犯,政府应一律释放。政府方面表示:政府准备自动办理,中共可将应释放之人提出名单。

(八)关于地方自治问题:双方同意应积极推行地方自治,实行由下而上的普选,惟政府希望不以影响国民大会之召开。

(九)关于军队国家化问题:中共方面提出政府应公平合理地整编全国军队,确定分期实施计划,应重划军区,确定征补制度,以维军令之统一。在此计划下,中共愿将其所领导的抗日军队,由现有数目,缩编为24个师,并表示迅速将其所领导下散布在广东、浙江、苏南、皖南、皖中、湖南、湖北、河南(豫北不在内)各地之部队,由上述地区,逐次撤退,应整编的军队调至陇海路以北及苏北皖北的解放区集中。

政府方面表示,全国整编计划,正在进行,此次提出商谈之各项问题,果能全盘解决,则中共所领导的抗日军队缩编为20个师的数目,可由中共方面提出方案。中共方面提出中共及地方军人应参加军事委员会及其各部的工作,政府应保障人事制度,任用部队人员为各级官佐,缩编军官佐、应实行分区训练,设立公平合理的补编制度,并确定政治教育计划。

政府方面表示所提各项,均无问题,亦愿商谈详细办法。中共方面提出解放区民兵,应一律编为地方自卫队。政府方面表示,自能视地方情势有必要与可能时,酌量编置。为讨论计划上述各问题起见,双方同意组织三人小组,(军令部军政部及第十八集团军)各派一人进行之。

(十)关于解放区政府问题:中共方面提出政府应承认解放区各级政府的合法地位。政府方面表示,解放区名词,在日本无条件投降以后,应成为过去,全国政令,必须统一。中共方面开始提出三方案,为依照现在十八个解放区的情形,重划省区和行政区,并即以原由民选之各级地方政府名单,呈请中央加委,以维政令之统一。政府方面表示,重划省区变动太大,必须通盘筹划,非短时间所能决定。同时政府方面表示:依据蒋主席曾向毛先生表示,在全国军令统一之后,中央可考虑中共推荐之行政人选;收复区内原有抗战行政工作人员,政府可依其工作能力与成绩,酌量使其继续为地方服务,不因为党派关系,而有所差别。于是中共方面,提出第二解决方案,请中央于陕、甘、宁边区,及热、察、山西、山东、河北5省,委任中共推选之人为省府主席及委员;于绥远、河南、江苏、安徽、湖北、广东等6省,委任中共推选之人为省府副主席及委员(因以上11省或有广大解放区或有部分解放区);于北平、天津、青岛、上海4市,得委任中共推选之人为副市长。于东北委中共推选之人参加行政。此事讨论多次后,中共方面对上述提议所列推选省府主席及委员者,改为陕、甘、宁边区及热、察、冀、鲁4省,请推选省府副主席及委员者,改为晋、绥两省。政府方面表示中共对于其抗战军事著有劳绩,且在政府具有能力之同志,可提请政府决定任用之。倘要由中共推荐某某省主席及委员,某某省副主席等,则即非真诚做到军令之统一。于是中共方面表示可放弃第二种主张,改提第三种解决方案,由解放区各级民选政府重行举行人民普选,在政治协商会议派员监督之下,欢迎各党派各界人士选贤参加举办。凡一县有过半数区乡已举行人民普选,实行民选者,即举行县级民选,一省或一行政区有过半数县,已实行民选者,即举行省级行政区级民选,选出之省区县级政府,一律呈请中央加委,以谋政令之统一。政府方面表示,此省区加委方式,乃非谋政令之统一,惟县级民选加委,可以考虑,而省级民选,须待宪法颁布,省的地位确定以后,方可实施,目前只能由中央任命之省政府,前往各地接管行政,俾即恢复常态。中共方面提出第四种解决方案,各解放区,暂维现状不变,留待宪法规定之民选省级政府实施后,再行解决,而目前则规定临时办法,以保证和平秩序之恢复。同时中共方面认为可将此项问题,提交政治协商会议解决。政府方面,则以政令统一必须提前实现,此项问题之悬而不决,虑为和平建设之障碍,仍盼能商得具体解决方案。中共方面亦同意继续商谈。

(十一)关于奸伪问题:中共方面提出严惩汉奸,解散伪军。政府方面表示,此在原则上自无问题,惟惩治汉奸,要依法律行之,解散伪军,亦须妥慎办理,以免影响当地安宁。

(十二)关于受降问题:中共方面提出,重划受降地区,参加受降工作。政府方面表示:参加受降工作,在已接受中央命令之后,自可考虑。

中华民国三十四年国庆纪念日于重庆

王世杰 张群 张治中 邵力子

周恩来 王若飞


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

(一九五一年五月二十三日)

西藏民族是中国境内具有悠久历史的民族之一,与其他许多民族一样,在伟大祖国的创造与发展过程中,尽了自己的光荣的责任。但在近百余年来,帝国主义势力侵入了中国,因此也就侵入了西藏地区,并进行了各种的欺骗和挑拨。国民党反动政府对于西藏民族,则和以前的反动政府一样,继续行使其民族压迫和民族离间的政策,致使西藏民族内部发生了分裂和不团结。而西藏地方政府对于帝国主义的欺骗和挑拨没有加以反对,对伟大的祖国采取了非爱国主义的态度。这些情况使西藏民族和西藏人民陷于奴役和痛苦的深渊。一九四九年中国人民解放战争在全国范围内取得了基本的胜利,打倒了各民族的共同的内部敌人——国民党反动政府,驱逐了各民族的共同的外部敌人——帝国主义侵略势力。在此基础之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央人民政府宣布成立。中央人民政府依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民族一律平等,实行团结互助,反对帝国主义和各民族内部的人民公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为各民族友爱合作的大家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的大家庭之内,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实行民族的区域自治,各少数民族均有发展其自己的语言文字,保持或改革其风俗习惯及宗教信仰的自由,中央人民政府则帮助各少数民族发展其政治、经济和文化教育的建设事业。自此以后,国内各民族除西藏及台湾区域外,均已获得解放。在中央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和各上级人民政府直接领导之下,各少数民族均已充分享受民族平等的权利,并已经实行或正在实行民族的区域自治。为了顺利地清除帝国主义侵略势力在西藏的影响,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和主权的统一,保卫国防,使西藏民族和西藏人民获得解放,回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大家庭中来,与国内其他各民族享受同样的民族平等的权利,发展其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事业。一九五一年四月下旬西藏地方政府的全权代表到达北京。中央人民政府当即指派全权代表和西藏地方政府的全权代表于友好的基础上举行了谈判。谈判结果,双方同意成立本协议,并保证其付诸实行。

一、西藏人民团结起来,驱逐帝国主义侵略势力出西藏,希望人民回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祖国大家庭中来。

二、西藏地方政府积极协助人民解放军进入西藏,巩固国防。

三、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民族政策,在中央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之下,西藏人民有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权利。

四、对于西藏的现行政治制度,中央不予变更。达赖喇嘛的固有地位及职权,中央亦不予变更。各级官员照常供职。

五、班禅额尔德尼的固有地位及职权,应予维持。

六、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的固有地位及职权,系指十三世达赖喇嘛与九世班禅额尔德尼彼此和好相处时的地位及职权。

七、实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的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尊重西藏人民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保护喇嘛寺庙。寺庙的收入,中央不予变更。

八、西藏军队逐步改编为人民解放军,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武装的一部分。

九、依据西藏的实际情况,逐步发展西藏民族的语言、文字和学校教育。

十、依据西藏的实际情况,逐步发展西藏的农牧工商业,改善人民生活。

十一、有关西藏的各项改革事宜,中央不加强迫。西藏地方政府应自动进行改革,人民提出改革要求时,得采取与西藏领导人员协商的方法解决之。

十二、过去亲帝国主义和亲国民党的官员,只要坚决脱离与帝国主义和国民党的关系,不进行破坏和反抗,仍可继续供职,不究既往。

十三、进入西藏的人民解放军遵守上列各项政策,同时买卖公平,不妄取人民一针一线。

十四、中央人民政府统一处理西藏地区的一切涉外事宜,并在平等、互利和互相尊重领土主权的基础上,与邻邦和平相处,建立和发展公平的通商贸易关系。

十五、为保证本协议之执行,中央人民政府在西藏设立军政委员会和军区司令部,除中央人民政府派去的人员外,尽量吸收西藏地方人员参加工作。

参加军政委员会的西藏地方人员,得包括西藏地方政府及各地区、各主要寺庙的爱国分子,由中央人民政府指定的代表与有关各方面协商提出名单,报请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十六、军政委员会、军区司令部及入藏人民解放军所需经费,由中央人民政府供给。西藏地方政府应协助人民解放军购买和运输粮秣及其他日用品。

十七、本协议于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中央人民政府全权代表

首席代表

李 维 汉(签字盖章)

代表

张 经 武(签字盖章)

张 国 华(签字盖章)

孙 志 远(签字盖章)

西藏地方政府全权代表

首席代表

阿沛·阿旺晋美(签字盖章)

代表

凯墨·索安旺堆(签字盖章)

土丹旦达(签字盖章)

土登列门(签字盖章〉

桑颇·登增顿珠(签字盖章)

一九五一年五月二十三日于北京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满意地回顾了近年来两国政府和两国人民之间的友好关系,一致认为通过协商妥善地解决历史上遗留下来的香港问题,有助于维持香港的繁荣与稳定,并有助于两国关系在新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为此,经过两国政府代表团的会谈,同意声明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声明:收回香港地区(包括香港岛、九龙和“新界”,以下称香港)是全中国人民的共同愿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决定于1997年7月1日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

二、联合王国政府声明:联合王国政府于1997年7月1日将香港交还给中华人民共和国。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声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对香港的基本方针政策如下:

(一)为了维护国家的统一和领土完整,并考虑到香港的历史和现实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决定在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1条的规定,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

(二)香港特别行政区直辖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除外交和国防事务属中央人民政府管理外,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

(三)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现行的法律基本不变。

(四)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由当地人组成。行政长官在当地通过选举或协商产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主要官员由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提名,报中央人民政府任命。原在香港各政府部门任职的中外籍公务、警务人员可以留用。香港特别行政区各政府部门可以聘请英籍人士或其他外籍人士担任顾问或某些公职。

(五)香港的现行社会、经济制度不变;生活方式不变。香港特别行政区依法保障人身、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旅行、迁徙、通信、罢工、选择职业和学术研究以及宗教信仰等各项权利和自由。私人财产、企业所有权、合法继承权以及外来投资均受法律保护。

(六)香港特别行政区将保持自由港和独立关税地区的地位。

(七)香港特别行政区将保持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继续开放外汇、黄金、证券、期货等市场,资金进出自由,港币继续流通,自由兑换。

(八)香港特别行政区将保持财政独立。中央人民政府不向香港特别行政区征税。

(九)香港特别行政区可同联合王国和其他国家建立互利的经济关系。联合王国和其他国家在香港的经济利益将得到照顾。

(十)香港特别行政区可以“中国香港”的名义单独地同各国、各地区及有关国际组织保持和发展经济、文化关系,并签订有关协定。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可自行签发出入香港的旅行证件。

(十一)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社会治安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负责维持。

(十二)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对香港的上述基本方针政策和本联合声明附件一对上述基本方针政策的具体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规定之,并在五十年内不变。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联合王国政府声明:自本联合声明生效之日起至1997年6月30日止的过渡时期内,联合王国政府负责香港的行政管理,以维护和保持香港的经济繁荣和社会稳定;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将给予合作。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联合王国政府声明:为求本联合声明得以有效执行,并保证1997年政权的顺利交接,在本联合声明生效时成立中英联合联络小组;联合联络小组将根据本联合声明附件二的规定建立和履行职责。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联合王国政府声明:关于香港土地契约和其他有关事项,将根据本联合声明附件三的规定处理。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联合王国政府同意,上述各项声明和本联合声明的附件均将付诸实施。

八、本联合声明须经批准,并自互换批准书之日起生效。批准书应于1985年6月30日前在北京互换。本联合声明及其附件具有同等约束力。

1984年12月19日在北京签订,共两份,每份都用中文和英文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

代表 联合王国政府代表

赵紫阳 玛格丽特·撒切尔

(签字)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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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lies, comments and Discussions:

  • 枫下沙龙 / 谈天说地 / 三十年河东,四十年河西 +2


    :

    • 我猜你这一帖不出半小时一准儿被挪走🤭 +1
      • 难道不是中年人看的吗?
        • 你这种内容的帖子容易让人着急上火顺便骂个娘啥的,比如我看完就想说土共这帮孙子不作不死😂😛 +3
          • 😄花姐是神姑啊,能掐会算,下面已经开始了
            • 本来就是,病毒都折腾大家一年多了,甭管是左派还是右派心里都憋了一肚子火气,不发泄出来容易得病。 +1
    • 更早的三十年河东四十年河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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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与中共代表会谈纪要

      中国国民政府蒋主席于抗战胜利后,邀请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主席毛泽东先生,商讨国家大计。毛先生于8月28日应邀来渝,进见蒋主席,曾作多次会谈;同时双方各派出代表,政府方面为王世杰、张群、张治中、邵力子四先生,中共方面为周恩来、王若飞两先生,迭在友好和谐的空气中,进行商谈。已获得下列之结果,并仍将在互信互让之基础上,继续商谈,求得圆满之解决。兹特发表会谈纪要如下:

      (一)关于和平建国的基本方针:一致认为中国抗日战争业已胜利结束,和平建国的新阶段即将开始,必须共同努力,以和平民主团结为第一基础,并在蒋主席领导之下,长期合作,避免内战,建设独立自由和平之新中国,实行三民主义。

      双方又同认蒋主席所倡导之政治民主化,军队国家化,及党派平等合作,为达成和平建国必由之途径。

      (二)关于政治民主化问题:一致认为应迅速结束训政,实施宪政,并先采必要之步骤,由国民政府召开政治协商会议,邀集各党派代表及社会贤达,协商国事,讨论和平建国方案,及召开国民大会各项问题。现双方正与各方洽商政治协商会议名额组织及其职权等项问题,双方同意一俟洽商完毕,政治协商会议即应迅速召开。

      (三)关于国民大会问题:中共方面提出重选国民大会代表,延缓国民大会召开日期,及修改国民大会组织选举法,和五五宪法草案等三项主张。政府方面表示国民大会已选出之代表应为有效,其名额可使合理增加,和合法的解决,五五 宪法草案,原曾发动各界研讨,贡献修改意见。因此双方同意成立协议。但中共方面声明,中共不愿见因此项问题之争论而破坏团结,同时双方均同意将此问题,提交政治协商会议解决。

      (四)关于人民自由问题:一致认为政府保证人民享受一切民主国家人民在平时应享受全部信仰言论出版集会结社之自由。现行法令,当依此原则分别予以废止或修正。

      (五)关于党派合法问题:中共方面提出政府应承认国民党、共产党及一切党派皆有平等合法地位。政府方面表示各党派在法律之前平等,本为宪政常轨,今可即行承认。

      (六)关于特务机关问题:双方同意政府应严禁司法和警察以外机关有拘捕审讯人民之权。

      (七)关于释放政治犯问题:中共方面提出除汉奸以外之政治犯,政府应一律释放。政府方面表示:政府准备自动办理,中共可将应释放之人提出名单。

      (八)关于地方自治问题:双方同意应积极推行地方自治,实行由下而上的普选,惟政府希望不以影响国民大会之召开。

      (九)关于军队国家化问题:中共方面提出政府应公平合理地整编全国军队,确定分期实施计划,应重划军区,确定征补制度,以维军令之统一。在此计划下,中共愿将其所领导的抗日军队,由现有数目,缩编为24个师,并表示迅速将其所领导下散布在广东、浙江、苏南、皖南、皖中、湖南、湖北、河南(豫北不在内)各地之部队,由上述地区,逐次撤退,应整编的军队调至陇海路以北及苏北皖北的解放区集中。

      政府方面表示,全国整编计划,正在进行,此次提出商谈之各项问题,果能全盘解决,则中共所领导的抗日军队缩编为20个师的数目,可由中共方面提出方案。中共方面提出中共及地方军人应参加军事委员会及其各部的工作,政府应保障人事制度,任用部队人员为各级官佐,缩编军官佐、应实行分区训练,设立公平合理的补编制度,并确定政治教育计划。

      政府方面表示所提各项,均无问题,亦愿商谈详细办法。中共方面提出解放区民兵,应一律编为地方自卫队。政府方面表示,自能视地方情势有必要与可能时,酌量编置。为讨论计划上述各问题起见,双方同意组织三人小组,(军令部军政部及第十八集团军)各派一人进行之。

      (十)关于解放区政府问题:中共方面提出政府应承认解放区各级政府的合法地位。政府方面表示,解放区名词,在日本无条件投降以后,应成为过去,全国政令,必须统一。中共方面开始提出三方案,为依照现在十八个解放区的情形,重划省区和行政区,并即以原由民选之各级地方政府名单,呈请中央加委,以维政令之统一。政府方面表示,重划省区变动太大,必须通盘筹划,非短时间所能决定。同时政府方面表示:依据蒋主席曾向毛先生表示,在全国军令统一之后,中央可考虑中共推荐之行政人选;收复区内原有抗战行政工作人员,政府可依其工作能力与成绩,酌量使其继续为地方服务,不因为党派关系,而有所差别。于是中共方面,提出第二解决方案,请中央于陕、甘、宁边区,及热、察、山西、山东、河北5省,委任中共推选之人为省府主席及委员;于绥远、河南、江苏、安徽、湖北、广东等6省,委任中共推选之人为省府副主席及委员(因以上11省或有广大解放区或有部分解放区);于北平、天津、青岛、上海4市,得委任中共推选之人为副市长。于东北委中共推选之人参加行政。此事讨论多次后,中共方面对上述提议所列推选省府主席及委员者,改为陕、甘、宁边区及热、察、冀、鲁4省,请推选省府副主席及委员者,改为晋、绥两省。政府方面表示中共对于其抗战军事著有劳绩,且在政府具有能力之同志,可提请政府决定任用之。倘要由中共推荐某某省主席及委员,某某省副主席等,则即非真诚做到军令之统一。于是中共方面表示可放弃第二种主张,改提第三种解决方案,由解放区各级民选政府重行举行人民普选,在政治协商会议派员监督之下,欢迎各党派各界人士选贤参加举办。凡一县有过半数区乡已举行人民普选,实行民选者,即举行县级民选,一省或一行政区有过半数县,已实行民选者,即举行省级行政区级民选,选出之省区县级政府,一律呈请中央加委,以谋政令之统一。政府方面表示,此省区加委方式,乃非谋政令之统一,惟县级民选加委,可以考虑,而省级民选,须待宪法颁布,省的地位确定以后,方可实施,目前只能由中央任命之省政府,前往各地接管行政,俾即恢复常态。中共方面提出第四种解决方案,各解放区,暂维现状不变,留待宪法规定之民选省级政府实施后,再行解决,而目前则规定临时办法,以保证和平秩序之恢复。同时中共方面认为可将此项问题,提交政治协商会议解决。政府方面,则以政令统一必须提前实现,此项问题之悬而不决,虑为和平建设之障碍,仍盼能商得具体解决方案。中共方面亦同意继续商谈。

      (十一)关于奸伪问题:中共方面提出严惩汉奸,解散伪军。政府方面表示,此在原则上自无问题,惟惩治汉奸,要依法律行之,解散伪军,亦须妥慎办理,以免影响当地安宁。

      (十二)关于受降问题:中共方面提出,重划受降地区,参加受降工作。政府方面表示:参加受降工作,在已接受中央命令之后,自可考虑。

      中华民国三十四年国庆纪念日于重庆

      王世杰 张群 张治中 邵力子

      周恩来 王若飞


      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

      (一九五一年五月二十三日)

      西藏民族是中国境内具有悠久历史的民族之一,与其他许多民族一样,在伟大祖国的创造与发展过程中,尽了自己的光荣的责任。但在近百余年来,帝国主义势力侵入了中国,因此也就侵入了西藏地区,并进行了各种的欺骗和挑拨。国民党反动政府对于西藏民族,则和以前的反动政府一样,继续行使其民族压迫和民族离间的政策,致使西藏民族内部发生了分裂和不团结。而西藏地方政府对于帝国主义的欺骗和挑拨没有加以反对,对伟大的祖国采取了非爱国主义的态度。这些情况使西藏民族和西藏人民陷于奴役和痛苦的深渊。一九四九年中国人民解放战争在全国范围内取得了基本的胜利,打倒了各民族的共同的内部敌人——国民党反动政府,驱逐了各民族的共同的外部敌人——帝国主义侵略势力。在此基础之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央人民政府宣布成立。中央人民政府依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民族一律平等,实行团结互助,反对帝国主义和各民族内部的人民公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为各民族友爱合作的大家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的大家庭之内,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实行民族的区域自治,各少数民族均有发展其自己的语言文字,保持或改革其风俗习惯及宗教信仰的自由,中央人民政府则帮助各少数民族发展其政治、经济和文化教育的建设事业。自此以后,国内各民族除西藏及台湾区域外,均已获得解放。在中央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和各上级人民政府直接领导之下,各少数民族均已充分享受民族平等的权利,并已经实行或正在实行民族的区域自治。为了顺利地清除帝国主义侵略势力在西藏的影响,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和主权的统一,保卫国防,使西藏民族和西藏人民获得解放,回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大家庭中来,与国内其他各民族享受同样的民族平等的权利,发展其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事业。一九五一年四月下旬西藏地方政府的全权代表到达北京。中央人民政府当即指派全权代表和西藏地方政府的全权代表于友好的基础上举行了谈判。谈判结果,双方同意成立本协议,并保证其付诸实行。

      一、西藏人民团结起来,驱逐帝国主义侵略势力出西藏,希望人民回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祖国大家庭中来。

      二、西藏地方政府积极协助人民解放军进入西藏,巩固国防。

      三、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民族政策,在中央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之下,西藏人民有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权利。

      四、对于西藏的现行政治制度,中央不予变更。达赖喇嘛的固有地位及职权,中央亦不予变更。各级官员照常供职。

      五、班禅额尔德尼的固有地位及职权,应予维持。

      六、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的固有地位及职权,系指十三世达赖喇嘛与九世班禅额尔德尼彼此和好相处时的地位及职权。

      七、实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的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尊重西藏人民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保护喇嘛寺庙。寺庙的收入,中央不予变更。

      八、西藏军队逐步改编为人民解放军,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武装的一部分。

      九、依据西藏的实际情况,逐步发展西藏民族的语言、文字和学校教育。

      十、依据西藏的实际情况,逐步发展西藏的农牧工商业,改善人民生活。

      十一、有关西藏的各项改革事宜,中央不加强迫。西藏地方政府应自动进行改革,人民提出改革要求时,得采取与西藏领导人员协商的方法解决之。

      十二、过去亲帝国主义和亲国民党的官员,只要坚决脱离与帝国主义和国民党的关系,不进行破坏和反抗,仍可继续供职,不究既往。

      十三、进入西藏的人民解放军遵守上列各项政策,同时买卖公平,不妄取人民一针一线。

      十四、中央人民政府统一处理西藏地区的一切涉外事宜,并在平等、互利和互相尊重领土主权的基础上,与邻邦和平相处,建立和发展公平的通商贸易关系。

      十五、为保证本协议之执行,中央人民政府在西藏设立军政委员会和军区司令部,除中央人民政府派去的人员外,尽量吸收西藏地方人员参加工作。

      参加军政委员会的西藏地方人员,得包括西藏地方政府及各地区、各主要寺庙的爱国分子,由中央人民政府指定的代表与有关各方面协商提出名单,报请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十六、军政委员会、军区司令部及入藏人民解放军所需经费,由中央人民政府供给。西藏地方政府应协助人民解放军购买和运输粮秣及其他日用品。

      十七、本协议于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中央人民政府全权代表

      首席代表

      李 维 汉(签字盖章)

      代表

      张 经 武(签字盖章)

      张 国 华(签字盖章)

      孙 志 远(签字盖章)

      西藏地方政府全权代表

      首席代表

      阿沛·阿旺晋美(签字盖章)

      代表

      凯墨·索安旺堆(签字盖章)

      土丹旦达(签字盖章)

      土登列门(签字盖章〉

      桑颇·登增顿珠(签字盖章)

      一九五一年五月二十三日于北京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满意地回顾了近年来两国政府和两国人民之间的友好关系,一致认为通过协商妥善地解决历史上遗留下来的香港问题,有助于维持香港的繁荣与稳定,并有助于两国关系在新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为此,经过两国政府代表团的会谈,同意声明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声明:收回香港地区(包括香港岛、九龙和“新界”,以下称香港)是全中国人民的共同愿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决定于1997年7月1日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

      二、联合王国政府声明:联合王国政府于1997年7月1日将香港交还给中华人民共和国。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声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对香港的基本方针政策如下:

      (一)为了维护国家的统一和领土完整,并考虑到香港的历史和现实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决定在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1条的规定,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

      (二)香港特别行政区直辖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除外交和国防事务属中央人民政府管理外,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

      (三)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现行的法律基本不变。

      (四)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由当地人组成。行政长官在当地通过选举或协商产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主要官员由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提名,报中央人民政府任命。原在香港各政府部门任职的中外籍公务、警务人员可以留用。香港特别行政区各政府部门可以聘请英籍人士或其他外籍人士担任顾问或某些公职。

      (五)香港的现行社会、经济制度不变;生活方式不变。香港特别行政区依法保障人身、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旅行、迁徙、通信、罢工、选择职业和学术研究以及宗教信仰等各项权利和自由。私人财产、企业所有权、合法继承权以及外来投资均受法律保护。

      (六)香港特别行政区将保持自由港和独立关税地区的地位。

      (七)香港特别行政区将保持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继续开放外汇、黄金、证券、期货等市场,资金进出自由,港币继续流通,自由兑换。

      (八)香港特别行政区将保持财政独立。中央人民政府不向香港特别行政区征税。

      (九)香港特别行政区可同联合王国和其他国家建立互利的经济关系。联合王国和其他国家在香港的经济利益将得到照顾。

      (十)香港特别行政区可以“中国香港”的名义单独地同各国、各地区及有关国际组织保持和发展经济、文化关系,并签订有关协定。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可自行签发出入香港的旅行证件。

      (十一)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社会治安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负责维持。

      (十二)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对香港的上述基本方针政策和本联合声明附件一对上述基本方针政策的具体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规定之,并在五十年内不变。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联合王国政府声明:自本联合声明生效之日起至1997年6月30日止的过渡时期内,联合王国政府负责香港的行政管理,以维护和保持香港的经济繁荣和社会稳定;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将给予合作。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联合王国政府声明:为求本联合声明得以有效执行,并保证1997年政权的顺利交接,在本联合声明生效时成立中英联合联络小组;联合联络小组将根据本联合声明附件二的规定建立和履行职责。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联合王国政府声明:关于香港土地契约和其他有关事项,将根据本联合声明附件三的规定处理。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联合王国政府同意,上述各项声明和本联合声明的附件均将付诸实施。

      八、本联合声明须经批准,并自互换批准书之日起生效。批准书应于1985年6月30日前在北京互换。本联合声明及其附件具有同等约束力。

      1984年12月19日在北京签订,共两份,每份都用中文和英文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

      代表 联合王国政府代表

      赵紫阳 玛格丽特·撒切尔

      (签字) (签字)

      • 我d说了,这些都是历史文件,都不适用了。
        • 看什么了,北京猿人和四大发明还仍然适用,可以增强自豪感和凝聚力
    • 一百年前 美国:自由贸易万岁 苏联:工农终于当家做主啦 英国:这是帝国最后的荣光 中国:省点钱给老佛爷修院子吧 日本:皇国兴衰在此一举 +6

      今天

      中国:自由贸易万岁

      美国:工农终于当家做主啦

      俄国:这是帝国最后的荣光

      英国:省点钱给老佛爷修院子吧

      日本:皇国兴衰在此一举!

      • 一百年前的义和团你咋不说? 还有三千年前的三星堆 +7
        • +1
      • 别扯了,我D 什么时候允许自由贸易了,行业准入都解决了,关税都对等了,要点脸吧。 +6
    • 前些天还一千个理由和邪恶美帝搞好关系呢。 +3
    • 要相信美帝的纠错能力,相信民主制的破车一定能跑赢专制的高铁! +3
      • 宁做官家奴,不做普通人?
        • 谁敢横刀立马,唯我武大将军
    • 身奴和心奴的区别。 +6

      https://mp.weixin.qq.com/s/xrBiEPzda72LQSRxLWSeLg


      在专制统治下的社会,三教九流、七十二行,上自皇帝,下至庶民,熙熙攘攘,归纳起来,勿非三种人,那就是:主子、奴隶和奴才。

      皇帝仅凭自己一人不能控制所有的奴隶,这就产生了对奴才的需求,而大量的奴才是从奴隶阶级中提拔起来的。

      梁启超

      梁启超把奴隶分为两类,一类是身奴,另一类心奴。身奴就是普通的、或被迫的奴隶;心奴就是心甘情愿的、自动献身的奴隶,心奴又被称为奴才。奴才,奴隶中有才能者也。

      身奴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心奴。财产被劫掠时,他说还有自由;自由被剥夺时,他说还有生命;生命被扼杀时,他还谢主隆恩。即使眼前一无是处,他也能找到赞美的一万个理由。他认为麻木是幸福之本,媚骨是升迁之道,崇高是痛苦之源,正直是怪异之举。

      主子和奴隶是绝对的,而奴才是相对的。奴才在主子面前是奴才,在奴隶面前又摆出主子相。奴隶还有自己的灵魂,奴才连灵魂都出卖了。奴隶一旦做了主子,对奴隶也许还有恻隐之心;奴才一旦做了主子,对奴隶比原来的主子还厉害。

      梁启超认为,奴隶性在中国社会各阶层中普通存在,民对官,下级对上级同样自居于奴隶。更可悲的是虽日日为奴而不觉其苦,反觉其乐。甚至有人见他人不奴隶反而嘲笑之。奴隶性的恶劣影响、严重危害表现为:

      一是它使人养成严重的依附性和依赖性。如群盲借行,甲扶乙肩,乙牵丙袂。这种依附人格造成独立人格的泯灭,又势必使人丧失自尊、自信、自强的精神。

      二是由于人们既是上一级的奴隶,又是下一级的主子,这就造成双重人格,由此又养成虚伪、巧滑、媚上骄下等恶德。

      三是它使人“奴颜妾面”,丧失人格尊严,自轻自贱,自甘卑屈。

      四是它使人缺乏国家观念、群体意识,使人无政治热情、无责任感,对公共事实冷漠。他们认为自己与国家没有丝毫关系,也不知道国家为何物,也不管国家谁做主人。

      五是它造成一种安分、顺从、偷安、苟活的顺民性格。显然,这种奴隶性不仅是传播民主思想的大敌,也是振奋民族精神、增进民德的严重障碍。中国数千年的腐败,其祸极于今日,根本原因皆来自于奴隶性,不除此性,中国万不能立于世界万国之间。

      鲁迅说:做奴隶虽然不幸,但并不可怕,因为知道挣扎,毕竟还有挣脱的希望;若是从奴隶生活中寻出“美”来,赞叹、陶醉,就是万劫不复的奴才了!

      林语堂说:“中国就有这么一群奇怪的人,本身是最底阶层,利益每天都在被损害,却具有统治阶级的意识。在动物世界里找这么弱智的东西都几乎不可能。”

      这是对心奴最准确的描述,也有人怀疑这并不是林语堂说的,但不管是谁说的,专制社会确实有一大群这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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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荣毅仁最后的觉醒

      话说荣毅仁

      1956年1月,在毛亲自到荣毅仁的申新九厂视察后,荣毅仁就将祖辈辛苦创下的资产56间纺织、面粉等企业统统上交。时任中共上海市长的陈毅,在大会上将其作为榜样,宣称“荣毅仁是红色资本家”。然而,荣毅仁内心的痛绝非外人所知。当时有人写了《祭厂文》,其中有“多年心血,一旦付诸东流;几声锣鼓,断送万贯家财”之语,背后隐藏的正是对中共掠夺行径的愤恨。
      荣毅仁食指被打断左眼失明
      文革爆发初期,荣毅仁一家也受到了冲击。荣毅仁的右手食指被铁柱打断,妻子杨鉴清被打得死去活来,卧床不起,连他们因患大脑炎而精神有障碍的四女儿智远也未能幸免。后来荣毅仁夫妇总算保住性命,但荣毅仁却被去锅炉房运煤,落下了腰疼病,而其眼底出血没有及时治疗也导致左眼失明。左眼失明后,他被派去洗刷厕所。
      另据章诒和《往事并不如烟》中的《最后的贵族》一文记载,1966年8月,章伯钧、章乃器在康同璧家里见面。章伯钧问章乃器现在民建和工商联的情况,章乃器表示,企业家中除了荣毅仁,其他人都受到了冲击。但一旁的罗仪凤纠正道:“荣毅仁其实也没能躲过。他在上海的公馆是有名的,极漂亮。北京高干出身的红卫兵说整座楼都属于四旧,于是放了火,火苗从一楼窜到顶层。他们又把荣太太用皮带套着脖子,从顶楼倒拖至一楼,脑震荡的后遗症长期不愈呢。”
      文革后荣毅仁再被利用
      文革结束后,急于发展经济的中共再次想到了荣家在海外的关系,荣毅仁又一次被中共推出。1978年,荣出任全国政协副主席。1979年,则出任直属国务院的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总裁。荣毅仁凭借着自己的经商谋略、海外关系,为中共的经济发展立下了汗马功劳。
      四次申请入党后三次要求退党
      据香港《动向》杂志报导,1951年6月,时年35岁的荣毅仁在任华东军政委员财政委员会委员时,首次提出入党申请。陈毅劝他时说的很露骨:“你留在党外更方便,能做更多的事,再过10年,等你过45岁生日时,我做你的入党介绍人。”
      1957年12月,经历了“反右”斗争的担任上海市副市长的荣毅仁,更感到加入中共的迫切性,于是第二次提出了入党申请。可时任上海市委书记的柯庆施说:你还是留在民主党派、工商界中工作。你入了党,大大小小资本家都入了党,那我这市委书记的位子也难以坐正。
      1962年10月,荣毅仁任纺织工业部副部长期间,又一次向周恩来提起陈毅说介绍他入党之事。周恩来的答复是:“陈老总不是食言。我的意见,你还是在党外自由,如进入党内,政治活动太多,会埋没你的专长,是很可惜的。”
      不知出于何种心理,文革结束后的1985年4月,69岁的荣毅仁再次申请入党,并终于得偿所愿,入党介绍人是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万里、人大副委员长彭冲。1986年2月,荣毅仁增补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分工负责经济和民主党派工作。
      可让人没想到的是,好不容易入了党的荣毅仁却三次申请退党。第一次要求退党与“六四”有关;第二次要求退党是因为与江泽民发生龃龉;第三次要求退党是2000年6月,这时荣毅仁已退休,代表各大花瓶党派出面,向中央政治局提出要求开放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建议,江泽民叫其一边凉快去,荣毅仁一怒之下,不再参加党的活动,直到2002年12月江下台。
      结语
      2005年10月,荣毅仁在北京去世。他留下了一份题为《我要对党说几句》的遗言,大致内容是:一个丧失信念的政党,一个不受法律约束的政党,一个脱离广大人民的政党,一个追逐金钱利益的政党,是没有希望的,是背叛人民共和国的。显然,这表明他已后悔当初没有像其他亲戚那样离开大陆,后悔追随了中共这个背信弃义的党。(2)

    • 中国对影响人类文明作出的最后一项贡献


      :

    • 孔子临终遗言出土
      https://mp.weixin.qq.com/s/FMdIlYRjHwST0k5nHNr04w

      

      马王堆考古发掘工作又传捷报。一批春秋时代竹简出土,共168片,包裹在一做工考究的猪皮囊内,囊外涂有约一寸厚的保护层(疑为猪油与其它物质之化合物),使竹简与空气隔绝。猪皮囊内的竹简又被分成21捆(每8个一捆),分别装在丝绸袋内。包装风格很像现在中秋节的高档月饼盒。经考古学家仔细清理,辨认,这批竹简完整地记录了我国古代最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哲学家孔丘先生的临终遗言。这无疑是我国考古史,古代思想史上最伟大的发现之一。

        消息传出,我国孔子研究界专家学者甚为振奋。从事儒学研究近40年的著名教授昊复古先生激动地说,我们要以此次重大考古发现为契机,不失时机地扩大研究队伍。后续的研究工作,工程浩大,有实力的大学和社科研究机构为此需要招收大约500名硕士生,近百名博士生,耗时少说也得10年。

        我们将建议国家有关部门把社科重大研究项目基金向该课题倾斜,使我们有充足的经费对孔子临终遗言进行精雕细刻式的梳理,诠释及传播。‘临终遗言’有8段话,初步打算将它们分成9个子研究项目,并有9个有关大学和研究所承担,其中一个单位负责总体研究。其余单位各承担一段话的研究任务。经费的多少按各单位承担的每段话字数来分配。

        下面是‘孔子临终遗言’的原文(附件)及白话文的参考译文(附件)。

      孔子临终遗言(文言文版)

       《子寿终录》

        子寿寝前弥留少时,唤诸弟子近叩于榻侧。子声微而缓,然神烁。嘱曰:吾穷数载说列侯,终未见礼归乐清。吾身食素也,衣麻也,车陋也,至尽路洞悉天授之欲而徒弃乃大不智也。

        汝之所学,乃固王位,束苍生,或为君王绣袍之言。无奈王者耳木,赏妙乐如闻杂雀鸣,掷司寇之衔于仲尼,窃以为大辱。其断不可长也。鸿鹄伟志实毁于为奴他人而未知自主。无位则无为,徒损智也,吾识之晚矣。呜呼,鲁国者,乃吾仕途之伤心地也。汝勿复师之辙,王不成,侯为次,再次商贾,授业觅食终温饱耳,不及大盗者爽。吾之所悟,授于尔等,切记:践行者盛,空叙者萎。施一法于国,胜百思于竹。吾料后若有成大器之人君,定遵吾之法以驭民,塑吾体于庙堂以为国之魂灵。然非尊吾身,吾言,乃假仲尼名实其位耳。

        拥兵者人之主也,生灵万物足下蛆;献谋者君之奴也,锦食玉衣仰人息。锋舌焉与利剑比乎?愚哉!旷古鲜见书生为王者,皆因不识干戈,空耗于文章。寥寥行者,或栖武者帐下,或卧奸雄侧室。如此,焉令天下乎?王座立于枯骨,君觞溢流紫液,新朝旧君异乎?凡王者祈万代永续,枉然矣!物之可掠,强人必效之;位之可夺,豪杰必谋之。遂周而复始,得之,失之,复得之,复失之,如市井奇货易主耳。概言之,行而优则王,神也;学而优则仕,奴耳;算而优则商,豪也;痴书不疑者,愚夫也。智者起事皆言为民,故从者众。待业就,诺遁矣。易其巧舌令从者拥主,而民以为然。故定乾坤者必善借民势。民愚国则稳,民慧世则乱。

        武王人皆誉之,纣王人皆谤之。实无异也!俱视土、众为私。私者唯惧失也。凡为君者多无度,随心所欲,迎其好者,侍君如待孺子。明此理,旋君王如于股掌,挟同僚若持羽毛,腾达不日。逆而行之,君,虎也,僚,虎之爪也,汝猝死而不知其由。遇昏聩者,则有隙,断可取而代之。

        治天下者知百姓须瘦之。抑民之欲,民谢王。民欲旺,则王施恩不果也。投食饿夫得仁者誉,轻物媚予侯门其奴亦嗤之。仁非钓饵乎?塞民之利途而由王予之,民永颂君王仁。

        御民者,缚其魂为上,囚其身为不得已,毁其体则下之。授男子以权羁女子,君劳半也。授父以权辖子,君劳半之半也。吾所言忠者,义者,孝者,实乃不违上者也。

        礼者,钳民魂、体之枷也。锁之在君,启之亦在君。古来未闻君束于礼,却见制礼者多被枷之,况于布衣呼?礼虽无形,乃锐器也,胜骁勇万千。

        乐者,君之颂章也。乐清则民思君如甘露,乐浊则渔于惑众者。隘民异音,犯上者则无为。不智君王,只知戟可屠众,未识言能溃堤,其国皆亡之。故鼓舌者,必戳之。

        吾即赴冥府,言无诳,汝循此诫,然坦途矣!切切。

        言毕,子逝。

      孔子临终遗言(白话文版

        孔子临终前,叫他的弟子们都跪在了他的床旁边。孔子虽然说话声音小且慢,但精神却很好。并开始嘱咐弟子们:我多年来游说各国的君王,但最终也没有看到秩序恢复,舆论一律的局面。我这一辈子,没吃啥好的,没穿啥好的,乘的车也很不像样。快到死了我才明白,上天让我享受的东西我却没有去享受,实在是太不明智了。

        你们跟我学的那些东西,都是些为了巩固君王的王位,控制老百姓,或着是歌颂君王的学说。但君王听不进道理,美妙的音乐他们听起来就像是麻雀喜鹊乱叫。他们随便给了我一个司空的官来糊弄我,是对我的莫大侮辱。这样的君王不会长久。我的伟大理想没有实现是因为我只知道给他人做奴才,而不知道自己当主子。手中没有权利,就不能实现自己的理想,是白白浪费自己的智慧,这一点我知道的太晚了。唉,鲁国啊,你是我当官路上的伤心之地呀。你们可千万不要走我的老路,当不成国王,也要当侯,再不行也要成为大商人。当教书先生最多也就是混口饭吃,还不如江洋大盗活得滋润。

        我给你们说的这些都是我悟出来的,但你们必须记住:只有行动才能事业昌盛,只是空谈便一事无成。把一个想法真正地付诸实施了,胜过把一百个想法写在竹子上。今后那些有作为的君王,肯定会按照我的办法管老百姓,并且为我修庙塑像,把我当作老百姓顶礼模拜的精神偶像。然而,他们并非真心尊崇我以及我的说教,不过是借我的名字巩固他们的王位罢了。

        拥有军队的人才有可能成为人君,他们把老百姓看得就像虫子一样微不足道。出谋划策的人只能给国王当奴才,要想吃好的穿好的还得看主子的脸色。再能说会道的舌头能和军人的利剑比试吗?太愚蠢了。自古以来很少见到有书生当君王的,就是因为他们不知道掌握军队。智慧都消耗在了写文章上。即使有个别实践者,也不过是给掌握兵权的人打下手,或者给那些想图谋篡位的人当谋士。这样怎么能号令天下呢?

        君王的宝座是建立在白骨之上,君王的酒杯里盛满了鲜血。各朝各代都如此。君王总是希望他的帝国能世世代代存在下去,然而这只能是痴心妄想。如果财物可以通过打劫得到,强悍的人就会效仿。如果王位可以被抢过来,那些英雄豪杰就会想办法夺取。这样就会没完没了的你争我夺,得到的会失去,其他人再夺到,再失去。就和自由市场上的紧俏商品一样,经常换买主。概括地说,实践得法者就可以成王,那就是神;读书读得好可以当官,但终究也不过是个奴才;谋划精道经商可能成功,那就是富豪;迷信书本而不怀疑书本的人就是愚蠢之人。

        聪明的人在夺取天下时,会声称他这样做是为了老百姓,所以追随者就很多。等他的事业成功了,原先许的诺言就不见影了。但他会换个说法,让老百姓拥戴他为王,而老百姓也觉得应该是这样。所以,想得天下的人必须善于借助老百姓的力量。民众愚蠢了,国家就稳定;老百姓聪明了,世道就会乱。

        人们都对周武王赞誉有加,对殷纣王却大肆声讨。实际上他们是一路货色。他们都把国土和百姓当成自己的私有财产。财产拥有者最怕的就是失去财产。大多数国王往往干什么都没有节制,想咋胡来就咋胡来,只要你们投其所好,伺候国王其实就和哄小孩一样容易。明白了这些道理,你们就会把国王玩弄于股掌之中,对付同事就像拿起一根羽毛一样轻松,很快就会飞黄腾达。如果不这样的话,国王就会像老虎,同事就是老虎的爪子,你突然死了都不知道是咋死的。遇到你伺候的君王是个糊涂蛋,那就有机可乘了,你就应当毫不犹豫地夺取他的王位。

        统治国家的人明白要让老百姓穷的道理,老百姓的欲望少了,就会感谢国王。老百姓的欲望多了,国王给了老百姓好处,他们也不领情。你给饥饿的人一点吃的,他就会赞誉你仁慈,你把轻的礼物送给大户人家,连他家的佣人都瞧不起你。仁慈难道不是个鱼饵吗?把老百姓赚钱的路都堵死,而他们想要什么只能从国王那里得到,老百姓才会称颂国王仁慈。

        控制老百姓的方法,上策是控制他们的思想,不得已时才把他们关在监狱里,杀头是下策。让男人把女人都管住,国王就只用管一半的老百姓。再让父亲把子女都管住,国王就只用管四分之一的老百姓。我所说的忠、义、孝实质是不违背上级的意思。

        所谓礼,就是锁住老百姓灵魂与肉体的枷锁。锁住或者打开全由国王说了算。自古以来也没见过礼能约束国王的。而那些制订礼的人却有不少蹲了大狱,更何况普通老百姓呢。礼虽然摸不见,但却是锐利的武器,胜过千万勇敢的军人。

        所谓乐,就是歌颂国王的文章。舆论一律了,老百姓思念国王就像久旱盼甘露一样,如果让老百姓想说啥就说啥,那些煽动群众的人就会得利。不要让老百姓胡说八道,那些犯上做乱的人也就无计可施了。不明智的国王,只知道刀枪可以镇住百姓,却不知道言论也可以把大堤毁了。所以,他们的国家都完蛋了。对于用言论煽动百姓的人,一定要格杀勿论。

        我是就要死的人了,绝不会胡说,如果你们按照我说的去做,必会走上阳关大道。一定记住我说的话。

        说完这些话后,孔子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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