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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余的"烦恼"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L君是我在社区结识的好友.以往每次相遇,总是精神焕发,常作"捭阖天下谈".只在最近一次会面时,显出闷闷不乐的气色.追询之下,才道出其原委.不妨追记于后.
L: 老兄先别见怪,近来心事一樁,与内子久议不决,且渐生龃龉而抑郁不欢.望老兄解之.何如?
X: 愿听其详.
L: 真有些说不出口.当初来加时,我们”最低纲领”是照顾好外孙女.待满了十二岁,即为”自由身”.来去自由啦.然而,不还有个”最高纲领”在等候着你去斟酌吗?
X: 对不起,不明白什么是”最高纲领”.
L: 啊!这是意味我们要在加国养老终生了.其核心策略是要取得加国的养老金的条件,也就是在加要连续住满十年.综而观之,天时,地利,独缺人和…
X; 此话咋讲?
L: 从加国政策而言,可说完全合法,此谓’天时’也.枫叶之乡,华人聚居,是我辈宜居之泽.此即”地利”也.然而于人际关系来说,就不那么理想了!
X: 何以见得?
L: 人之”衣食住行”,应以”住”为根本.然则,我等实力有限,既无能购房,老人屋且也遥遥无期.只能与子女同室而居.但此非长久之计.”久必生烦”是普遍规 律.此其一也.且有甚者,你嫂子原无意久居他国异地,一不顺心,便起归国之念.自然无法在养老金对策上协调一致.
X: 以我印象,你们伉俪情深,已携手转辗天南地北,最终为何不能做到”生死同衾,白头偕老”呢?
L: 这就是了.不过俗话说”少年夫妻老来伴”.还有说”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限来时各自飞”.此终极伴侣意愿,也许不宜太勉强.因此我已声称,此次我不能象过往诸事替你作主了.你说,这样的烦恼,岂非自找的吗?
X: 非常理解你的难处.想来你在国内也有极优的养老环境.但此类”烦恼”则属于常人所无法能企求到的.用所谓”量化”的说法,是九十分与八十分之间的烦恼,远非六十分与五十分之间的烦恼所可比."礼"云:”欲不可纵,志不可满”.老兄何不淡然处之.
L: 此言是矣.成则行,难则退.想来我会迁就她的.跟了我一辈子,这回也许要”妻唱夫随”啦.
X: 哈哈!那就恭喜了.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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