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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棵沉甸甸金灿灿的苞米棒子啊!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2007/11/15 Rolia 诗社散文评论

散文评论: 十二颗沉甸甸金灿灿的苞米棒子啊!------十一月十五日散文
Rolia 诗社
by penshurst (笔瑟)

这期诗社的题目一出,便预示了散文的好收成。食,谁敢说“没生活, 写不出”啊。得,啥也别说了,闷头写吧! 吃的时候往往是心情最放松愉快的时候。 这时候的感想最真实自然。 这也是这期的散文沉甸甸金灿灿的原因之一。 捧着这些丰收的果实,(为了方便阅读, 我把它们打印出来, 所以是“捧着”)想着作者们将这些智慧的结晶放心地让俺这两把刷子评来点去, 一种神圣的使命感便悠悠然升起在俺热乎乎的心里。


刨食天下

by coffeehouse (咖啡) at 2007.11.16 09:46 #4060713@0


十岁的年纪,去过十六个国家,很少有同龄的女孩子能像巍巍这样幸运了。尽管她早已经觉得自己好累,不能再这样东颠西跑的。巍巍坚持工作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她想多去几个国家多吃些好吃的东西。

真的,巍巍实在很好吃。她从小喜欢站在厨房门口看爸爸妈妈做饭,下午放学就偷吃家里剩下的油炸花生米,口袋里从来放不得隔夜食。你要是问她喜欢吃什么,她的回答会是,“要不你问我讨厌吃什么吧。我喜欢吃的东西实在太多了,所以,数得清楚的只有讨厌吃的东西。不讨厌的全都是我喜欢的。”同事们也都可以作证,巍巍到任何地方都要去刨食。而且跟别人不一样的是,她刨的通常是当地的吃食。巍巍自己也觉得奇怪,好像她走过的地方就没有一个不是盛产一两样美食的。

不过这个习惯其实也不是一开始就有的,巍巍第一次出国的时候就没有出去刨食。那次是到喀土穆,一待就是三个月。喀土穆在白尼罗河和青尼罗河交界的地方,但除了河边窄窄的一条绿洲,其他地方全是沙漠。跟国内的城市很不同,喀土穆的房子稀稀疏疏的,商店更少。要是不懂阿拉伯语,也分不清哪栋房子是餐馆。他们住的别墅在郊外,这一切都大大限制了巍巍的行动。沙漠里原本蔬菜就不多,当地人多半都是肉食动物。可恨掌管做饭的是个上海人,连个厨师都不是,让他拿当地不多的几种蔬菜变花样简直要了他的命,更不要说做肉菜了。可怜巍巍每天看着灰绿的炒青菜,灰白的番茄炒鸡蛋发愁。步行范围内,巍巍唯一能找到的就是一家意大利人开的冰淇淋店,还不能多吃,真叫人不知如何是好。直到快走的时候,另一家公司的代表带她去吃“卡巴巴”,就是苏丹的烤肉串。卡巴巴跟新疆羊肉串大不一样,肉大块大块的,吃起来十分过瘾。不知道什么原因,沙漠里的牛羊肉分外鲜美,巍巍只要有机会出去就大吃一顿“卡巴巴”才肯回来。

领导看不过巍巍的馋相,打发她趁斋月的假期到开罗出差。结果,斋月里的开罗比喀土穆更可怕。吃的东西当然还是开罗多,大小餐馆星罗棋布,巍巍跟同事们在夜市上小馆里都吃不过来了。但是白天却实在难挨,常常要饿到天黑。开门的餐馆肯定有,可工作忙起来根本不可能去找。那天傍晚,巍巍饥肠辘辘地从客户的办公楼出来,在计程车里闻到沿街人家锅里炒洋葱的味道。那一刻,巍巍觉得她闻到了人间最绝妙的味道,世界上任何东西也比不上炒洋葱的浓香。

这趟出差巍巍学了乖,不管走到哪里都吃当地菜。去的地方越多,她的食谱越广泛,一副急色相。有一次,她听见妈妈跟舅妈说,“我家那丫头啊,多亏会吃。要不是从小就能吃,还能熬得过那场病?五岁才能站起来,挑食的孩子恐怕早不在了。”巍巍就此打消心中的最后一丝内疚感,尽情享受她能找到的任何美食。有时候巍巍也担心,自己这样满世界刨食的日子什么时候结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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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

这位刨食能手, 小小年纪竟走过近20个国家!大有吃遍天下的气魄。 想必作者在漫长的刨食生涯中, 有过无数有趣的经历和感受。 但终究文章篇幅有限, 不能一一道来。 作者首先言明:好吃,几乎没有什么不喜欢的东西。 然后截取了刨食生涯中一个有趣的片断, 把一个急色相的馋丫头的形象惟妙惟肖的呈现在读者面前。 最后又给自己的好吃找到最有力的根据: 挑食的孩子早不在了.

不足, 如果能把刨食和生活的必须和乐趣更进一步联系起来加以描述, 当更胜一筹。

故 乡 的 咸 白 菜

by coffeehouse (咖啡) at 2007.11.16 00:29 #4061198@0

南方人的咸白菜不是用白菜做的,其实是用青菜腌制的,这本是一道上不了台面的家常小菜,但大凡江浙家庭的孩子都是从小吃这个长大的。在寒冷的冬季早晨,一家人围坐着,端一碗热呼呼的泡饭,就着清爽的炒咸白菜,油炸花生米和猪油炖蛋,这是家家户户最普通的早餐。

“咸白菜”是本地话,用来区分真正的“咸菜”。常人所说的“咸菜”是用雪里蕻腌制的,而咸白菜则是用冬天打过霜的小青菜来腌制的咸菜。清人林溥的《扬州西山小志》中有这么一句:“盈肩青菜饱经霜,更比秋菘味更长。”其实是描述打过霜的青菜特别饱满青翠,味鲜爽脆,旧时的南方人就像北方人泡酸菜一样把多余的青菜拿来腌制,腌多了便拿到集市上卖。小时候随妈妈到菜场买菜,嘴馋了便嚷着要吃炒咸白菜,妈妈便带我去卖咸菜的铺子寻找,只见一连排的小贩面前立着几个大棕色瓦缸,都有我一般的高,圆圆的瓦缸口齐齐整整地排着暗黄色的咸白菜,叶子是墨黄色,和咸菜的金黄色完全不同。咸菜的叶梗是细细瘦瘦的,而咸白菜的叶根肥肥粗大的,只见妈妈先和小贩聊上几句,再拿起一把咸白菜放到鼻尖闻闻,一般一棵咸白菜就有八两左右,走在路上,我问妈妈为什么还要和小贩聊天,妈妈说,因为这个季节咸白菜很多,要买本地人自家腌制的咸白菜味道才正宗,如果是从外地运来的,只是咸,而不鲜。我才明白原来聊天的目的是为了确认咸白菜的来源,妈妈又说:好的咸白菜,闻起来有一股香香酸酸的味道。

回到家,将咸白菜撕开,用清水仔细洗干净,必要时可以用冷水泡一会,去除过多的咸味。取二两新鲜大蒜苗叶和咸白菜一起切成小指甲大小的颗粒,沥干水,在大铁锅里放油,记得要多油,烧热油,将切好的干辣椒先放入煸炒,出了香味后,将辣椒取出,接着便将切好的咸白菜倒入,来回翻炒,直到每个颗粒粘了亮亮的菜油, 记得要放多点糖,一般不需要加盐,因为咸菜已经够咸,小时候妈妈还会放少许的味精,快要到8成熟的时候,倒入蒜苗叶粒,一起翻炒。加盖焖一两分钟,就可以出锅了。

那时候觉得妈妈炒得咸白菜是最好吃,最下饭的菜,真是打耳光都不肯放,加了蒜苗末的咸白菜特别的香,尤其是等咸白菜凉透后,过着泡饭一起吃,味道鲜美至极,丝丝甜,丝丝酸,丝丝辣,嚼起来嘎巴嘎巴的好爽脆。记得有一年放暑假在家中,妈妈早上炒了碗咸白菜就急急赶去上班,我嘴馋没等到晚上就空口把整碗的咸菜吃个精光。

小时候并不是任何时候都可以买到咸白菜的,尤其是到了秋天,经常看不到本地咸白菜,便问妈妈是否自己会腌。原来小时候妈妈也经常帮外婆腌咸白菜,旧时因为青菜易栽种,产量也大。每年霜降过后,外婆就去自留地挑选那束腰矮足的大青菜来腌咸菜。也会去掉菜叶,只用菜帮来腌,通常是上午把菜挑好洗净,然后放院子里的晒席上晒一天,等晚上收回来就可以加工了。外婆把一棵棵晒得半干的菜放进大盆里,一层层均匀地撒上盐,再用手一棵一棵地揉搓均匀,然后装进一只大酱缸,最上面用一块大石头压好。有时候为了尽快入味,少等几日,就在洒盐的时候让妈妈穿着干净的套鞋在青菜上用力来回踩,即可以出水,又帮助入味。几天后,这些被腌渍的菜就会慢慢渗出卤水,再过半个月后,菜就也腌“熟”了,基本上就可以取出炒食了。后来妈妈也试着自己腌些菜存在玻璃瓶里,但味道始终不如本地农家腌制的那么入味那么鲜,也许是少了旧时的工具和器皿吧。

作家汪曾祺在《故乡的食物》里以“咸菜茨菇汤”为题,专门介绍了咸菜的腌法和吃法,读来颇有情趣:

  “咸菜是青菜腌的。……青菜似油菜,但高大得多。入冬,腌菜,这时青菜正肥。把青菜成担的买来,洗净,晾去水气,下缸。一层菜,一层盐,码实,即成。随吃随取,可以一直吃到第二年的春天。腌了四五天的新咸菜很好吃,不咸,细、嫩、脆、甜,难可比拟。”

到了国外几年,经常在中国超市看到有咸菜,就是雪里蕻卖,也经常看到韩国辣泡菜和东北酸菜,但唯独不见咸白菜,心里不免失落。今年暑假回上海,在飞机上十几个小时的颠簸,又加上中途飞机误点,到得家已是深夜,整个人又累又饿,打开房门,看到妈妈在昏黄的灯光下等我,”囡囡,回来啦?先吃饭吧。” 放下重重的行李,随妈妈走进餐厅,满目琳琅的菜肴中一眼望见的便是那再熟悉不过的炒咸白菜,妈妈知道我在国外一直都没吃到咸白菜,所以一早赶紧买来炒了两碗让我吃个够。霎那之间,那种熟悉温馨的感觉让我的热泪夺眶而出,记起少年时那几年最为艰难的日子,家遭急变,寄人篱下,相依为命,那个时候即使是一碗最简陋,最不值钱的炒咸菜,妈妈也因为知道我爱吃而舍不得动一口。其实无论什么样的食物,一旦蕴含了人间宝贵的感情,便是世间最美妙的佳肴珍馐,而母亲也就是通过这最平凡最沉默的方法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传递着内心执著的感情,希望有一天她的囡囡能够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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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

作者将咸白菜的全部制作过程这么饱含深情地娓娓道来, 可见作者对这道菜的钟爱。 究其原因,是妈妈因为囡囡喜欢吃而自己舍不得吃, 是妈妈对囡囡的爱让妈妈不厌其烦地去买, 去腌,去炒。 普普通通的一碗炒咸菜。 因为饱含了母爱, 便成了世间最美味的佳肴。张抗抗在“稀粥南北味”里曾经写到: 在北大荒挂着白霜的土屋里生儿子做月子时, 一位农场职工的家属给她送去一袋小米。当她用冰凉的手捧着一碗黄澄澄冒着热气的小米粥, 那“ 热粥一滴滴温热我的身体烤干我的眼泪暖透我的心。” 蕴含爱的食品, 果腹, 更暖心。

这篇散文是我最喜欢的之一。 描写细腻, 条理清晰。 文字形象生动。 应该是Jenny 这小姑娘的大手笔.

咖啡

by coffeehouse (咖啡) at 2007.11.16 09:48 #4061456@0

几年前的初春,每周某日必然转车去大学听课。在枯燥乏味的密码数学开讲前,一杯咖啡果腹和提神是不可缺少的。于是那个春天,常有一个孩子坐在学院街边,依着玻璃窗,边喝咖啡边打量路人。

我那时正在悼念我失去的一些东西,遗留得如此容易而寂静。过去喝咖啡的日子,当时的我仍然耿耿于怀,现在想起来却恍如他人的故事。下午的四点钟,冬天的白日短,已是黄昏了,夕阳如画。学院街上的行人来去自如,流动在画幅上。

一个卖艺人累月驻在街角。我常闭了眼听他吹箫,行云流水般的曲子,卷了些许隐约的沧桑沉坷。他的孩子在吃着冰淇淋等着收钱,一副浑然不知世事的模样。我很少真正打量那个人。不愿看他死了的眼睛,空洞地凝视远方。

每每消磨二十来分钟,就匆匆收拾了走进学院的深墙内。在房子和房子的直线间有各样的植物,从没有人能告诉我她们的名字。当我再从墙的那边转出来时,夜凉已如水。初春的风,夹着细雪,轻柔地打在脸上。街上空无一人。电车响着空荡荡的当当声从我身边掠过。

某一天夜里,我停在路边,忽然明白这个温暖的冬天已经过去了,而且以后不会再有。难过和轻松同时涌上来。我深深地呼吸了几口清新的空气,享受这种甜蜜且悲伤。当我继续向前走时,容颜刹那间苍老了十年。

我离开那座城市前,曾经停留街边的咖啡馆,反复记忆,然而回忆如今依然逐日模糊。当我来到街角,那个卖艺人还是在商店的屋檐下无神地吹着箫,背靠着墙,面色漠然,对檐外的雨声置若罔闻。我将一些硬币放在小孩的包里。金钱是种卑鄙的东西。然而除了金钱他一无所求,我也一无所有。

日子消失在公司或学校的疲于奔命里,八年了仍是两手空空,一事无成。如今我不知道那个艺人是否还站在墙角,是否还吹着美妙的箫。也不知道那个小孩,是否仍在街边陪着他,是否已经长大,脸上是否已经有了尘沙的痕迹。

我不是个爱喝咖啡的人,生无法忍受苦。但是几年的时间我喝了很多的咖啡。别人作为提神剂,对我来说是一种精神安慰,让我可以继续游离在放弃与坚持的边缘。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在咖啡里多加些糖。年复一年地穿行在墙与墙之间。

凌晨,在四面墙之间写下这篇纪念咖啡的文字,为了所有忘却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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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

这篇散文是最触动我的一篇。 一位sensitive and sentimental 的少年,默默地坐在咖啡厅里,品尝着微苦的咖啡,聆听着窗外苍凉的箫声,体会着人生的种种甜蜜与悲伤。 靠墙边吹箫的“死了眼睛”的老人, 空旷的街道和当当作响的街车, 房子与房子的直线, 墙与墙的空间, 这些看似漫不经心的描写不落痕迹地将读者带到那个时候, 那个地方。让读者去见其所见, 感其所感, 去体会生活的围困, 坚持的力量, 和对未来的希望。

马国亮在他的同样以咖啡为题目的散文中说:以咖啡象征人生, 我想是最妥帖没有。它是人生的缩影, 它的甜与苦的混合,像我们每个人的生涯。

这篇散文对上面的文字作了最好的诠释:人生如咖啡, 甜与苦的混合, 让我们悲伤着, 幸福着, 追求着。


馋猫

by coffeehouse (咖啡) at 2007.11.16 09:49 #4061459@0

小时候的我真的很馋,可能因为长的胖,需要补充营养。也可能是因为营养过剩,所以长的胖。总之,是个馋猫。

妈妈最怕带我上街,但小贩们却冲着我眉开眼笑。于是妈妈的钱袋空了,我的肚子满了。秋林的红肠是我必吃的,冰糖葫芦也要一手拿一个。卖糖葫芦的老太太喜欢我,说我的眼睛比糖葫芦还大。现在想起来,当时一定是眼睛瞪圆了盯着糖葫芦,哈喇子冻成冰溜。

最爱吃的,还是糖炒栗子。有个戴狗皮帽子的老头天天在我们胡同口支个大锅炒,香味儿就直往我的鼻孔里钻。我溜出去,围着大锅转悠。老头瞅着我,也不搭理,把锅炒的哗哗乱响,那声音勾的我恨不得伸手到锅里掏一把就跑。老头见我有点忍不住了,就冲我笑着说:“馋了吧,给你两个吃吃。”我刚伸手要接,老头又把手背到身后:“不能白吃,给我唱段戏听听。”这个不难,我张嘴来了段“铡美案”,换来了两个香喷喷的栗子。

过年了,炒栗子的老头就会把我的两个胯兜装满,热乎乎的感觉放屁都香。去江边滑冰车,谁愿意推我就赏一个栗子吃。于是,小伙伴们都拼命推我这个小胖墩,在江面上飞奔。我得意地像个皇帝,想赏给他们几个尝尝。一摸胯兜,就只剩下半袋。回头一看,这些小狼们正撒欢儿在冰上抢栗子呢。

郁闷地回到家,看见姐姐们正为了争妈妈给做的花棉袄而闹得面红耳赤。我冲着她们就喊上了:“有啥好争的?也不好吃!”

这句话成了我的名言。前年回国,姐姐们还讲起了这个典故,害的外甥女们都笑我----馋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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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

本文流畅隽永, 妙趣横生, 是猪的大笔一挥而就的精致小文。 看后忍俊不住。 但是, 但可是, 可但是, 对老同志要严要求。 内涵不够深刻, 似乎写作态度也不如新同学认真。 有权不用过期作废,本评委将名人之作排出前三名。 有意见,washroom 提去.

掏了洞的饼干包

by coffeehouse (咖啡) at 2007.11.16 10:00 #4061474@0

70年代末八十年代初,由于父母工作两地分居,我们姐弟三人分头和父母生活在一起,由于那时的交通不便,相距10多公里的父母要一个星期才见一次面,全家周末才团聚一次。记得姐姐弟弟轮流和父母住,我算固定和父亲一起住了三年多。

那个时候家里零食极少,手上又没钱,一般只能嚼一些红薯干,炒点黄豆解解馋,喉咙里就老伸出一只手要吃的。南方的气候潮湿,父母的屋子里有一个底部装了生石灰的陶瓷缸子,用来储备一些需要干燥的食物,自然是我们姐弟经常要检查的地方。有一天姐姐告诉我,父亲买了一包饼干放在石灰缸里,问我有没有什么想法,我的神经立刻变得兴奋起来,和姐姐商量着,趁父母都出去的一个时间准备下手了。那包饼干用比牛皮纸薄一点的食品包装纸包着,中间用细绳捆得结结实实,依我们那时的年龄是断然不敢打开包装的,都知道没有办法复原。看了半天,口水咽了不知多少回,我和姐姐也没想好怎么能弄出来吃而不被发现,最后还是我试探着在纸包底部挖了一个小洞,慢慢掏出了两块饼干,和姐姐一人分了一块。纸包看起来完好无缺,我们俩满意地享受了胜利成果。父亲没有发觉,我们便每天偷出几块,后来弟弟也知道了,只要有机会,我们姐弟三个就轮流去偷,互相放哨,纸包看起来还是鼓鼓的,里面的饼干却一片一片减少,直到最后只剩下一个看起来完整的空包装,我和姐姐就不再去掏了。

弟弟年纪小,总是固执地有机会就要去石灰缸看一下,没几天居然又拿出了饼干,让我和姐姐大吃一惊,溜进去看发现已经换了一包新的饼干在里面了,弟弟在纸包底部已经掏了一个洞。我们也没有多想,只是继续着约定俗成的游戏,接着从小洞里面掏出饼干来吃。我们都注意每次不多拿,以免被发现,维护着看起来总有一整包的样子。饼干的种类也不多,有一种上面洒点白糖粒,有一种花生饼最好吃,因为干燥得好,味道总是保持很香。一包吃完后过不了几天就会续上,也不见父母提饼干包被挖洞的事,我们就自以为聪明地偷了将近三年,直到后来父母搬到一起,石灰缸也因为太重被淘汰了才结束了挖洞吃饼干的历史。

那几年的时间因为天天有几片饼干可偷而变得特别的精彩,每天都充满期待而又能得到满足,姐弟三人也因为是共谋而变得心有灵犀,常常一个眼色就知道对方想干什么,不知不觉成了长大后天各一方的共同香甜回忆,有时还要彼此挖苦一下哪一次谁的洞挖的不好。但我们和父母就此事一直也没有正面的谈话,小时候不敢,后来害羞,后来忘了,后来变得朦胧而美好不愿点破。只记得他给我们讲过几次他小时候偷邻居家枣吃的事,还特意狡猾地说:“偷着吃就是特别好吃啊。”我的父亲其实是比较粗心的人,有时候看见别人的父亲很细心,我就会想在心里讨伐他很多时候的无视,但不知怎么,每次这带洞的饼干包都会幽灵一般地出现在眼前,死死地不肯离开,让我的抱怨只能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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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

手足之情可以是在童年时的相依相助、共同嬉戏甚至互相打个鼻青脸肿中建立。这些情节在你一生中都会是一种温馨的回忆。用一条线索把兄弟姐妹的手足之情与父爱相连时,就上演了一幕感人至深的喜剧。非常感人的一件小事 ---- 这里当然需要写作技巧,但更多的是故事的本身和故事里演绎的浓浓亲情,而这恰恰是散文更贴近生活更能打动大众的原因。


青苹果的诱惑

by coffeehouse (咖啡) at 2007.11.16 21:54 #4062997@0

在众多的水果中,我独独钟爱绿意盎然的青苹果,不知道是欣赏它那种象征生命朝气的绿色,还是喜爱它淡淡的果酸味道,只是从记事起,青苹果就一直不离不弃地陪我成长。

有时候一个人的时候,对着满盆清洗干净的青苹果,一个个把玩着翻来复去的研究,长得这么相似,几乎一模一样,连那种绿意都一个品味,但自己就是不厌不烦追随它们的口味经年不变。如果红色的苹果是浓妆艳抹的红尘女子,诱惑着更多人的目光,那么青苹果便是蕙心丽质的邻家小妹,一身青绿但阳光耀眼,淡淡的透着幽幽的清香。

每回去超市,看到那些矮矮胖胖的透着青光的绿苹果,便总是忍不住捡几个放进购物车里,心中的窃喜便悄悄地漫溢出来,好象一种人生的喜悦,对,就是一种人生,看它苍翠地青涩的样子,不认识它的人以为那一定是一种不成熟的酸涩,不敢尝上一口,生怕那种酸涩也淌进他们的生命中。其实不然,对于熟悉它们品行的我而言,已经熟知了它们不同阶段的不同绿意的味道,那种浓重的青油油的绿苹果,得用力才能咬得下来,有一种木木的泛酸,果肉在口中要慢慢的细嚼,才能嚼出它的年轻的属于初入人生的怯怯的味道。那种看似薄得透明的绿苹果,只需轻轻的牙齿用力,便是清脆的哗的一声果肉已经含在了嘴里,一种清清甜甜的微酸的汁液便让淡而无味的味蕾备感滋味与清爽,这种苹果越吃越让人清醒,就象日渐成熟的人生,经历了初生牛DU不怕虎的成长,历经了生活里的一些磨炼,心思惭惭慎密,于清静之中,慢慢体会出了人生的一些境界,酸涩中充满甘甜,浓香中萦绕青涩。

也许每种水果都有着它的象征的性格命运,但是青苹果给我的却是一种朝气生命的抗争,虽然青涩的并不华丽,但是象极了人生,从青涩走向青春,再到成熟,生命历程中不只是一路坦途,鲜花掌声,不经意间透着酸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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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

妩媚的笔,天生写散文的料, 生动,耐读。 一只普通的苹果写得跟伊甸园里摘来的似的。从苹果的成长看人生的历程。 吃苹果, 品人生。 妙! 只是, 说理偏多, 抒情略少。


伙食人家

by coffeehouse (咖啡) at 2007.11.16 22:26 #4063084@0

我父亲抗美援朝时入伍, 没能上前线, 被分配在一家陆军医院的炊事班。 后来转业到地方, 在一家著名的国有大型企业的食堂做管理员,负责几千人的吃饭问题。 我们家,也因此对吃的东西情有独钟。

父亲兄弟七个,他们中有工人, 农民, 局长, 教授。 可这个大家庭开个会商量个什么事儿, 总是父亲主持。 我觉得父亲在这个大家庭中的威望与父亲能给大家弄来好吃的不无关系。每年秋季, 父亲都派车给我的叔叔伯伯们挨家挨户送去过冬的蔬菜水果粮食等。

工作之便, 父亲常能买到低于市价的各种食品。家里大大小小各种筐筐篓篓缸缸罐罐,装满咸鸭蛋, 鹅蛋,米,面, 苹果,干鱼等等各种食品。 那时候没有冰箱,印象最深的, 是母亲将装着鲜活水产品的麻袋围着水缸保鲜。 晚上睡觉时, 常会听到厨房里叽叽吱吱贝壳磨擦吐沫沫的细小声音。

父亲最高兴的时候是我们家大摆宴席的时候。大家吃得开心,欢声笑语不断。 父亲就乐哈哈地到这桌瞧瞧, 那桌看看。一脸的喜气和自豪。 我们的大家庭人口众多, 要找个什么理由大吃一顿实在不是什么难事。因此我们家宾客不断。有时家里吃的东西多得没地方放, 我就说, 干嘛弄这么多。 妈会说, 谁知道什么时候谁会来。 一副随时准备迎接客人的架势。

我的爷爷奶奶,姥姥在世时, 我们家每次包饺子做什么好吃的。 母亲总是首先盛出两碗,打发我们送给后院的爷爷奶奶和姥姥。有时上映露天电影, 父亲和叔叔们会把半身不遂的奶奶安顿在沙发上, 抬着她去看电影。 从小耳濡目染父母亲对老人的孝顺和体贴, 我们姊妹自然地都很孝顺。 我小时后在家里受宠, 什么家务都没做过。 唯一做过的事就是给半身不遂的奶奶梳头洗脸,端屎端尿。

如今父母到了晚年,轮到我们小辈人照顾他们了。家里独生子的弟弟, 小时候什么都不会做, 现在转眼工夫也能给父母做出一桌子菜. 他几乎每天下班都要到父母家去看一眼,才放心地回家。 姐姐们更是做点什么好吃的, 都往家里送。姐姐弟弟的孩子们, 也总是将自己的各种零食与爷爷奶奶,姥爷姥姥分享。

我女儿在这里读书,每年都用自己打工赚的钱回国。 去看她的爷爷奶奶和家人。 夏天她在国内时给我打电话: 我给爷爷奶奶做了一顿饭。 麻辣豆腐, 烧茄子,一共四个菜, 他们可高兴了。 给奶奶几百加币零花钱, 奶奶美的, 逢人便说, 俺得了孙女的济了。

写到这里, 接到我女儿的电话:妈, 你吃饭了没有? 吃的啥? 你吃好了我就放心了。 我不在家吃饭你别老对付。

我们一家人, 是比较老式的人家, 平时很少说些疼啊爱呀这样的话。 受父亲的感染, 我们习惯了用最原始的方式传递亲人之间的爱。 让亲人吃饱吃好。 这种爱就这样在我们家一代一代传下去。。。。。。

(父亲本月底过生日, 我因故不能回家, 谨以此文祝福我的父亲生日快乐, 健康长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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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

这是俺的拙作。 人老了,喜欢如数家珍似的回忆过去那些陈年旧事。文章很粗糙, 对我家人的思念和祝福是实实在在的。


中国胃

by coffeehouse (咖啡) at 2007.11.16 23:41 #4063271@0

一直以为, 能吃是福。

小的时候很馋,馋得很直白,心里眼里。用妈妈的话说,一副馋相!

曾经有人说,馋的人聪明,于是奉为真理。以至于有人自吹聪明的时候我自豪地来了一句“我很馋”,弄的自己尴尬不说,人家也莫名其妙。

我的童年少年由于母亲工作的原因吃的是最鲜最好的水果蔬菜,尽管可能品种没那么丰富。那时候是身在福中不知道福,后来求学就业离开可那片土地,就再也找不到那种水果蔬菜几乎可以看见它们还在长的新鲜。

工作在一个海滨城市,于是就有了几年饱尝海鲜的日子。加上于之恋爱结婚的领导,对海鲜的要求是无鲜不快。所以,那几年,吃的虾是活蹦乱跳的,蟹是跟着季节来的,海鱼是一定要到市场里的鱼缸里捞的。那时候没多少钱,给自己买件衣服恨不得一分钱掰成两瓣花,但是买起吃的来,基本忘了价钱这回事情。那时候出去吃一顿叫改善生活,国内天南地北的吃无所不包,可以根据当天的口感选择去哪家吃。如今人在北美,是实在不想做了就出去对付对付,我基本是属于充饥。实在馋得不行了也只能自己置办家伙事儿自己做。

说到做饭做菜我一向敢做敢为,逢年过节家里十几个大盘子的菜只要有我在基本都是我手持菜谱一路采买颠的出来的,品种丰富,色香味具佳。现在这年月,有鱼有肉有虾有蟹,只要不是太笨,想做不好都不容易吧。这也是在国内。

不过做饭这东西如果可以作为兴趣爱好就好了,情之所致,在厨房里一天两天忘我地挥洒自如,做出来的东西饱蘸心绪,不好吃都难。不过还是觉一年365天的厨房是蛮消磨人的意志的,可是北美真没啥好吃的啊,我长了一个中国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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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

共鸣! “鬼”吃的东西怎么着都好像隔靴搔痒,不过瘾。 中国“人”吃的东西才让人大块朵颐! 做饭不可缺的一道调味品是爱:做出来的东西饱蘸心绪,不好吃都难。 如果作者能将在北美厨房大显身手的故事铺展开来效果更好, 毕竟, 中国胃是相对海外生活而言的。


咖啡人生

by coffeehouse (咖啡) at 2007.11.17 17:02 #4064020@0

在我少年的时候,是喝不下黑咖啡的,太苦了.来不及品味,已决心远离.那时的一切是快节奏的,眩目的,我真的无法体会那隐藏在苦后的若有若无的甜味. 只喝速溶咖啡,觉得香滑可口.

不知何时开始, 也许是在执着于了解生活的真相, 我执着于咖啡原始的纯粹的口味.执意不加糖,不加奶.每日必开始于一杯黑咖啡, 那种浓重的酸苦,撕开残余的睡意, 慢慢地渗入我的神经,而余香在齿颊间留连. 神采便回来了,振作精神,继续新一天的打拼.苦却快乐着.不知道是痛苦让我成长, 还是在成长中学会品尝痛苦.竟然越来越喜欢啜饮黑咖啡.

偶尔偷得浮生半日闲,坐在露天咖啡座下, 或在书店里, 体验一杯香浓咖啡,一本书的惬意的时候, 也会选不同风味的咖啡,如醇香的FRENCH VANILA, 浓郁的IRISH CREAM, 或厚重的卡布其诺, 牛奶与咖啡经典结合的拿铁......一端上来,芳香缭绕,心情亦随之舒展.

细想起来,品饮咖啡和人生的滋味竟然无比地契合.而我相信,不加修饰的黑咖啡会是我永远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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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

又一杯意蕴绵长的咖啡! 作者笔法老道,“,那种浓重的酸苦,撕开残余的睡意, 慢慢地渗入我的神而余香在齿颊间留连”尤其传神。把咖啡当作人生来品,个中滋味当然只有作者自己知道。还好,我们也能从中分享到了对生活的感动。挺温馨的一杯咖啡。

本文缺点是略入俗套,有似曾相识之感。

记忆里的面食

by coffeehouse (咖啡) at 2007.11.17 18:49 #4064093@0

我以前是个喜欢吃面食的人。读书那会儿,无包子不欢,每天去食堂打饭,最后定是搂一饭盒包子从人群胜利挤出。偶尔桌上来几盘炒菜,米饭是断然不要吃的,只有来几个馒头掰开夹着菜才啃得过瘾。末了,用馒头蘸剩的咸菜汤,顺手抹干净盘子,送到嘴里,那叫一个鲜啊!

在俺们那旮沓,常见的粮食就是大饼,饿了摸出来啃两口。不要小瞧那大饼,这里烙饼都是有模子的,面皮皮上那图案花舞鸟飞有模有样的,卖相真不赖。咬下去则韧性十足,嚼劲很好,吧叽吧叽吃得是有滋有味。又顶饱,实打实,比那花拳绣腿的小点心强多了。

但是人总还有点精神追求嘛,光是啃面粉总有点单调。于是有余钱的时候,买一斤五花肉,又最好是膘肉,一定要有皮有肥的,用八角桂花等各色佐料炖了,细细切了,夹在刚烧出来的馍饼里,糯润醇香,入口既化,回味无穷呵。个人则更喜欢臊子肉夹馍,肥是肥瘦是瘦,口感极佳,满嘴满手流油仍然吃不够。还有闲钱的,可以买羊肉。腌了炒了,撒上厚厚的孜然,夹在饼里,鲜辣辛香,人生美味,莫过于此。

说到羊肉,怎么能够不提到羊肉泡馍。羊肉已经是够鲜的了,更别说那据称熬了百年的老汤。大冬天寒风凛雪的,几个人围桌子,把烤好的死面馍馍掰碎了一大碗。端上来一大锅配好的肉汤,白白的浮着一层羊油,可以放点香菜辣酱,泡进馍,用大勺子舀着吃。一口香鲜软烂的羊肉,一口泡得发胀仍然咬感良好的饼碎,还有那鲜美厚醇的肉汤。直吃得人额角冒汗,热气充身。这当口,最适合起身大喝两嗓子黄土味儿的秦腔,胆气陡壮,豪气满胸。有的南方人特别是太太小姐们嫌它不精致太油腻,吃不出好来,我也只能抱歉一声了;您错过了这世上一大美味!

如果夏天吃这些稍嫌过热,那么请你来碗正宗的凉皮。白净透亮,薄绵筋滑,拌上调好的酱、醋、蒜汁、香油、辣椒等,喜欢的可以加上细黄瓜丝和麻酱。筷子动下,一口吸进几条,酸辣凉爽,好不痛快。当地还有一种荞麦????,看着黑吃着香。初来的人往往吃不惯,吃多了也就喜欢上了。寻常百姓则喜欢在夏天傍晚六七点时,端一碗凉拌面皮,蹲在自家门口,边吃边聊。白白滑滑的面皮什么也没放,就是染得一层红亮的辣椒油。这里的辣椒不会麻得你火烧火燎,就是香。呼噜噜地拨几口,再抬头跟邻家“片”上两句。夕阳正好,榴花初红,一天的劳作辛累消弭于无形。晚风习习,无限惬意。

在加拿大多年,美食的味道也模糊了。当初唐人街都是粤菜的天下,吃着只觉得口里淡出鸟来了。好不容慢慢接受了米饭小菜加汉堡咖啡的生活,某日忽然发现北方菜馆如雨后春笋般纷纷冒出来了。终于吃到第一碗豆腐脑时,眼泪都快掉下来了。

在口腹的引诱下,有时懒人如我也不得不自力更生一下。那天买了羊腿骨,剁块炖了一锅乳白醇厚的羊肉汤,撒上一层胡椒和香菜。浓汤鲜香不膻,肉筋入口即化。连一向不爱吃羊肉的人也夸好。再把披萨的厚饼撕成小块扔到锅里,弄上粉丝,冒充个羊肉泡馍。据案大吃大嚼,好久未曾如此痛快。对着窗外呼啸不停的北风,真可以唱一句了:自小儿豪门惯使酒,诺大的烟花不放愁,庭槐吹暮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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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

浑厚大气,俗中透雅。没有生活的积累和对生活的热爱怕是很难写出这种文字的。在内容的调用和结构的安排上也如诗一样,启承转合错落有致。好文!


奶茶

by coffeehouse (咖啡) at 2007.11.17 22:58 #4064509@0

一直喜欢茶的清淡下的隽永,象不动声色的淑女一低头的娇羞,内敛而醒目。也喜欢咖啡苦香矛盾中的激烈,是特立独行的女子坚强的笑中带泪, 怜惜却赞叹。却独独不喜欢中庸之道的奶茶, 甜腻厚重,恍如涂了厚厚脂粉的戏子,左右逢源,试图堆笑讨取世人的欢心。

于是日子在茶与咖啡的相伴下如黑白胶片清晰地向前快进,任往昔泛黄模糊,却永远没有倒带的可能。在某个秋阳斑驳的午后,思绪突然地定格,瞬间游离,骇然地发现自己在惯性向前麻木的身影。一杯奶茶,企图让淋漓的痛裹上虚华的创可贴。

茶包,如不可知的未来包裹着莫可明辨心绪的茶末,加一匙岁月沉淀的甜,伴入因世故而智慧的鲜奶,冲入内心澎湃却克制的热情,然后,就有了这杯了悟后的俗。才发现, 原来味蕾是可以改变的,更何况心境。

开始听奶茶的歌,开始云淡风清地看待后来,开始承受一辈子的孤单,也开始明了为爱痴狂的故事。

仍然在每日的清晨,让咖啡的张扬陪伴一起迎接曙光,在寂静的夜晚,一杯清茶洗涤浮躁蒙尘的灵动,却在每日的午后,用那香郁的奶茶给一点凡世间的温暖。从此,不再踟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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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

一杯茶当然可以演绎出许多的哲理与思考,但如何表现却成了对语言驾驭能力的一种考验和折磨。作者却能把这种折磨变成优雅的快三,轻舞飞扬。好。


和奶奶一起搓鱼儿

by coffeehouse (咖啡) at 2007.11.18 16:11 #4065317@0

自有记忆到上学之前都和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虽然因为历史问题,爷爷被下放到农村改造,受了很多苦。但我童年的记忆中的农村生活总是快乐的。奶奶的中秋月饼,偶儿的白面馒头,烧麦穗,青豆夹,以及冬天的羊肉,和春节的油果子。还有就是我最早跟奶奶学会搓鱼儿。

在那个年代,偶然的白面基本上只有过年过节才能看到。豆面杂粮是祁连山脚下的那个村庄的主要食品。而豆面的搓鱼儿则是童年永远的记忆。

记忆中奶奶有一张很大的案板,支在炕头,和炕是一样的宽度。奶奶做搓鱼儿的时候总是取六分的豆面,4分得黑麦面(因为少有白面,直到文革过后才用白面替代黑麦面) 和在一起,放在案板的一头盖上湿布省上一会儿,然后分成几块,用赶面杖赶开,切成细条,左手拿面条,用右手掌很快速的压在案板上分出一个小´挤子,然后在案板山快速一撮,便有了一个大约两厘米长,两头尖尖的小鱼儿。下锅煮好,浇上些杂酱,过年的时候会是羊肉的臊子,就是一碗美味的搓鱼儿。

每次奶奶做搓鱼儿的时候,总会跟在奶奶身边,帮奶奶一起搓,开始不是把挤子压扁,鱼儿或大或小,就是搓不出两头的尖尖。后来时间长了,也很会搓了,也有了很快的速度。

回到父母身边读书后,搓鱼儿只是每次回到故乡探亲时和奶奶一起有的固定节目。满足一下自己的谗嘴也分享一下搓鱼儿的快乐。

奶奶去世也有12 个年头了,奶奶的搓鱼儿也已经是梦中的回忆了,去年,在多伦多华人的超市看到一包豆面,买回家自己也做了一次搓鱼儿,豆面的依然清香只是一个个小鱼儿却和着回忆的泪水湿润了我的眼睛“奶奶,你在天国还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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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

点评:如果说童年的回忆多是甜的,是因为生活的艰辛都压在了大人身上,到孩子这里已经化解了。正因为如此,我们和长辈那种血浓于水的亲情多建立于童年期。这篇文章通过搓鱼儿的回忆,把作者对奶奶感情交会着搓鱼儿过程的细腻的情节,娓娓道来,感人至深。特别是最后的结尾:去年,在多伦多华人的超市看到一包豆面,买回家自己也做了一次搓鱼儿,豆面依然清香,只是一个个小鱼儿却和着回忆的泪水湿润了我的眼睛“奶奶,你在天国还好吗?”,这一轻轻的一收,把人的心都收痛了。这篇文章行文简洁也很扣题,若将搓鱼儿这件事与奶奶的感情之间的联系往深处开掘一些会更好,但仍还不失为一篇感人佳作。


林语堂说过, 如果一个人, 能在早晨最清醒时, 算一算一生中究竟有几件东西使他得到真正的享受, 他一定将食品列为第一。 林学者最懂生活的艺术, 这次的各位散文作者也是。


翻来覆去不知比较了多少遍, 各位的作品实在是各有千秋, 难分高下。 无奈, 在其位谋其政, 列个名次吧。 一家之言,难免偏颇。

第一名

咖啡

记忆里的面食

故 乡 的 咸 白 菜

第二名

奶茶

掏了洞的饼干包

和奶奶一起搓鱼儿

第三名

青苹果的诱惑

刨食天下

馋猫

中国胃

咖啡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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