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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煎何太急--一条头巾断送了卿卿性命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穆斯林家庭的惨案,大多地区的诸君都知道了,这几天各大媒体没少做系列报道。

为了所谓信仰,亲手杀害自己骨肉的事,在我们华人中间恐怕无论如何也想不出来吧?而且所谓坚持信仰,也不过就是个带不带头巾的问题,又不是上帝直接给了他们什么旨意,像亚伯拉罕那样献子,用得着这么执着么?

这件事不由得不让人扯一扯伊斯兰教。《古兰经》第二四章第31节说:“你对信女们说,叫她们降低视线,遮蔽下身,莫露出首饰,除非自然露出的,叫她们用面纱遮住胸膛,莫露出首饰,除非对她们的丈夫,或她们的父亲,或她们的丈夫的父亲,或她们的儿子,或她们的丈夫的儿子,或她们的兄弟,或她们弟兄的儿子,或她们的姐妹的儿子,或她们的女仆,或她们的奴婢,或无性欲的男仆,或不懂妇女之事的儿童;叫她们不要用力踏足,使人得知她们所隐藏的首饰。” 从这里来看,默罕默德也就是让女的自己保护自己,表达女信徒的信仰而已。而如果要不信的人,非让她戴上这个有什么意义呢?戴上也不信,那么无非就是一个牢笼作用了。

不知出于什么原因,穆斯林处处做的比较保守,一切还得按照壹千多年前默罕默德规定的做,仿佛伊斯兰教创建上千年了,世界也没有变化似的。怪不得伊斯兰国家现在普遍落后呢。我们中国人,与时俱进,连民族服装都没有,也算是另一个极端。但中国人的变通,中庸,并没有使中国文化消失,而且还在壮大,所以他们的保守,真的没有什么意义。中国的回族,受到中国文化的熏陶,中东穆斯林那种不变通陋习基本都没了,回汉关系基本也不错(想象中东,南联盟,车臣,法国)。

多伦多算是穆斯林比较少的地方了,尽管多伦多人口这么多,但在街上见到戴头巾的却很少,起码比例很小。

我在渥太华的时候,每天见到的戴头巾的比多伦多一个月看到的还多。但你在上下班时间是看不到的,而在别人上班的时候,头上包得严严实实,穿着长袍,脱鞋带着n个孩子的穆斯林大姐,满大街闲逛。看她们也不像能做工的样子。

多伦多是一个工商业城市,人口多,福利什么的就照顾不过来了;而渥太华,首都也,城市的余财大概比较多。福利屋什么的比多伦多好拿多了。这些人不愿意在多伦多是自然的了。

您可以在我写的这些里,明显感到对他们的厌恶。不错,我不是政客,我没有必要掩饰对一些只拿不吐的社会蛀虫的歧视。我们中国人多数勤勤恳恳工作养家,纳税报国。而就有一群这样的,生了一堆孩子不管养,还得了理。我们俯首甘为孺子牛,却养这样的游手好闲之徒,岂能甘心?

而渥太华河对岸的魁省,更是中东穆斯林的首选之地,为什么?福利更高,干活更吃亏的地方,他们简直如鱼得水。前几年黎巴嫩的5万加拿大人事件,其实大多数都是魁北克省的。想想魁北克本来是半个加拿大,如今搞得入不敷出,天天靠别的省救济,还穷横,闹独立什么的,像不像中东某国?看来习惯是可以带来的。

加拿大的多元文化是加拿大政府自己标榜的优点之一。宽容和自由是我们向往的,但真的得看对象。如果是宽容我们这些随和的、中庸的是没有问题,但如果宽容那种执拗的、不给别人宽容的宗教和个人,那简直是一场噩梦。

欧洲现在在范穆斯林化,西欧国家受过法西斯的迫害,只知道不能再走法西斯老路,一个劲只能说宽容,和谐。但他们呢,宽容的却偏偏是不给别人宽容的原始宗教。这样只能进不能出,穆斯林的势力当然越来越大了,那些西欧国家也一天不如一天了。现在很多欧洲国家右翼纷纷上台,就是对这种状况的一种反弹。如果不能及时软性修改这种政策,最后只能硬着陆,弄得大家都不舒服了。

穆斯林的伴侣、孩子都得是穆斯林,这就是头巾事件的根本所在。不管别人信不信,就是死都得把这些外在的传统继续下去,像不像中世纪某些卫道的所为?可悲的是,竟然发生在今天的加拿大,我们的身边。

报道里没有说具体那个女孩是怎么死的,如果是一下误伤毙命还好说;说不定是故意致死,那加拿大真该检讨检讨这多元文化把什么东西都弄来了。说他故意致死,不是开玩笑。在伊斯兰宗教国家,宗教法就是国家法,对于不遵守教规的子女,打死并不是致命的罪。偏偏加拿大也没有死刑。另外,对付一个16岁的女孩,不仅57岁的父亲动手上阵了,连26岁的哥哥也没闲着。如果不是想造成什么后果,至于么?

看着报道里写着他们8个孩子的家庭我就害怕,华人在敢生的也就生2个,三个的真的少见。照此下去,以后加拿大不变成穆斯林国家才怪。而且这么多孩子,凭他一个出租车司机,无论如何是养不好的,国家补助,其实就是我们的奉献,肯定没少拿。他们也教育不过来,孩子培养得好坏只能听天由命了。反正大学和高科技场所里,一个戴头巾的都没见过。这样下去,只能拖累的国家越来越穷,社会平均素质越来越低。说个真事,都说中国人不顾颜面,有便宜就上。但我们中国人起码有工作就干呢。我们渥太华有时候社区有免费的聚餐什么的,中国人听说了,也会邀三喝五的同去。这大概在某些人眼里算是贪小便宜吧,可您没见更绝的。穆斯林妇女反正也在家呆着,有这样的事绝对铺天盖地到。吃就罢了,我们中国人也没法笑话人家。可人家每人带一个大饭盒,先把饭盒装满了,放包里,在开始吃桌子上的。中国人也只能干挤眼了,在别人的地方说什么也做不到这一步阿。多伦多穆斯林少,大家没机会见那种场面了,才会嘲笑自己同胞吧。

其实传统的伊斯兰教没有这么狭隘,后来自己不行了,不想办法发展自己,反而越来越保守。不想怎么适应这个世界,而是要把世界都变成穆斯林,来适应他们。基督教几个世纪来,不断发展自己的教义,跟随时代发展,大概是强势文化的一种自信吧。从这里说,我们中国人骨子里起码的自信还是有的。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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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lies, comments and Discussions:

  • 枫下茶话 / 社会 / 相煎何太急--一条头巾断送了卿卿性命
    • 写的不错
      • +1
      • 看看这个摘录 (by Richard Dawkins):Many of us saw religion as harmless nonsense. Beliefs might lack all supporting evidence but, we thought, if people needed a crutch for ...
        consolation, where's the harm? September 11th changed all that. Revealed faith is not harmless nonsense, it can be lethally dangerous nonsense. Dangerous because it gives people unshakeable confidence in their own righteousness. Dangerous because it gives them false courage to kill themselves, which automatically removes normal barriers to killing others. Dangerous because it teaches enmity to others labelled only by a difference of inherited tradition. And dangerous because we have all bought into a weird respect, which uniquely protects religion from normal criticism. Let's now stop being so damned respectful!
        • make much sense
    • 多元文化必须基于于基本人权的尊重和保护, 其中包括信仰自由. 信仰自由不仅是有信奉某教的自由, 还应该有不信某教, 退出某教的自由.
    • 新移民在护照上归化了加拿大国籍, 可是他们的内心归化了加拿大的价值观吗?
      • 这恐怕没有必要吧。我个人觉得: 法律高于一切。只要牢记这一点就不会有大的问题。
    • 任何宗教都不得对教民实施裁判权. 教民如果违反教规, 充其量只能被驱逐出这个宗教, 他的人身权利不得受到宗教的侵犯, 不管使用任何名义.
    • 加拿大需要改革移民制度. 只有那些认同加拿大价值观, 认同普世人权准则的人, 才能有资格移民. 不然, 在劣币淘汰良币的效应之下, 用不着多久, 加拿大社会的道德观价值观就会沦落到一个很不堪的地步.
      • diversity就是canadian value的一部分。这些人就是热爱加拿大的价值观。我觉得这样的多元文化行不通,不过,不知道正解。
        • 我们才移民来几年啊,就在这里说多元化政策不好
          • 嘿嘿,这不就是既得利益者的嘴脸吗?
          • #4121763@0. 不是说多元文化不好, 而是说必须有一个尊重保护基本人权的前提. 如果离开了这个前提, 连纳粹主义都可以在多元文化的幌子下招摇过市.
            • 简直莫名其妙,请问你从何得出多元文化导致基本人权得不到尊重的结论的?个案中的人命被毁灭,居然成了多元文化之罪?您实在是太有才了,有才到没移民来之前应该让移民官用维护一元文化的名义把您给拒了,来了后让街上小流氓依维护文化的名义把您给扔水里了!
              • 您老息怒. 我的观点是, 多元文化必须以尊重保护基本人权为前提. 如果一个宗教/文化对待不守教规的教民采取侵犯人权的做法, 那么这个宗教/文化就不得在"多元文化"的幌子下胡作非为.
                • 我也没有看到加拿大是支持这种做法的!
                  • 我自己的感觉, 在发生这个事件以前, 加拿大社会对待这类问题是睁只眼闭只眼.
                    • 你自己的感觉?你允许不允许我说说我对你的感觉?
                      • 咱们就事论事, 我希望能够在一个理性, 互相尊重的气氛下进行辩论.
                        • 在加拿大,这种话是绝对不能在公开场合说的,你可以不喜欢,但是你不能贬低它,认识是一个过程,而这恰恰是加拿大最大的优点,一个非常包容的环境让你过渡
                        • 哦,你可以不尊重一整个民族,一整个文化,却不能容忍别人不尊重你一个人?还是那句话?你以为你是谁啊?
                          • 一种动不动就要满世界追杀作家的文化,有什么可尊重的?一群要把多伦多的地铁炸上天(未遂)的人,有什么可尊重的?
                      • 唉,这些人来了加拿大,对加拿大的文化都没有很好地理解;我很坦率地说,我内心很支持这篇文章,但是我绝不能不站在客观的立场上说,这样说是绝对错误的!
              • 这个还是和多元文化有关系的。想想以前网上有人来求助,孩子被吼被打几巴掌,家长就被告了,而这个女孩都已经怕到有家不回了,却没有人对她父母如何,我觉得还是因为是家庭信仰问题。
                • 你有没有想过那个女孩没有找到合适的途径去解决这个问题,你不能要求一个未成年的孩子很理智地做事,她甚至都不希望她家有什么麻烦,更何况你也不是生活在穆斯林家庭
                  • 具体不了解,看到报道说她都去了shelter,shelter不用登记,没有社工吗?我认识好几家穆斯林家庭,他们也各有不同。有的严格,有的慢慢就改变了,大人孩子都穿普通衣服。
                    • 你没有看到她没有回家的时候,他爸妈也说下次不会了,非常想念她,那你还要他们Shelter把孩子留下,或者她爸妈上法庭吃告票啊
                      • 我干嘛要想让人家父母上法庭。不过,我还是觉得有宗教的外衣保护。上次来这里求助的中国妈妈,上法庭前连和孩子见面都是在社工监督下的,更别说带回家了,而且好像没有其他什么不上法庭的选择。
                        • 那她爸妈在Shelter跟孩子认错,把她带回去不是一个很好的解决方式吗?
                          • 是好呀,可惜是个阴谋。
                            • 没错,阴谋!
                      • 嘿嘿,说出“后悔”就是为了把自己的孩子骗回去杀了。这父母可真是好父母哇!
          • 不是说多元文化不好,是觉得加拿大现在这样谁都不能得罪,有点过了。
            • 什么叫谁都不能得罪! 你有没有尊重过他人的自由
              • 我看他们那么蒙着很难受,可我当然要尊重人家这样穿戴的自由。另外,自由都是相对的。我坐bus就经常有个黑布从头蒙到脚只露一条缝的人,孩子吓得有一段时间不愿意坐车。
                • 岂有此理,你看着人家难受,所以人家就不该那么做,你以为你是谁?
                  • 拜托,不要火气那么大。我哪里说人家不该那么做了,只是说他们那么做了,吓着了我孩子,我不高兴还不行呀。
                    • 别人穿自己的民族服装,就吓着了你家孩子,惹得您老不高兴,你的孩子穿的衣服还吓着我了呢,拜托你和你孩子都别出门了好不好?
                      • 不要以为只有你才懂人权,把别人都当作对立面来批。摆脱你读上十遍我写的,哪里说不让人家出门,哪里说不让人家那么穿?
                        • "我坐bus就经常有个黑布从头蒙到脚只露一条缝的人,孩子吓得有一段时间不愿意坐车。 " 那你这一段想表达什么意思呢
                          • 表示虽然我不喜欢,但我尊重她的权利,我充分理解我无权干涉别人的自由。她practice她的right的时候,对我有影响。
                            • 那只能说明你对多元文化还没有理解透彻
                              • 也许吧。如果现在这样才是真正多元文化,那只能说我来加拿大前彻底误解了加拿大。
                        • 你连加拿大立国之本之一的多元文化都要否定,否定个把出门权很冤枉你吗?
                          • 我从来没有否定多元文化,我认为现在加拿大的多元文化发展趋势不好。
                            • 除了这个极端的宗教疯子以外,你还觉得哪里不好了
                              • This one is an extreme example... But there are so many other less extreme cases around some extreme practices of that religion.
                                I have a collegue with modern westernized education and her family member are viewed as "open" muslims... But when she decided to marry another muslim boy but with a different "tribe", you can't imagine the pressure her family is giving her... By allowing this to happen without doing anything, it is not healthy to the society and not fair to the people affected.
                      • 何止啊!人家还要炸多伦多地铁呢,幸好被警察抓了
      • 说得对。
    • 暂且抛开作者文章的准确性,这篇是带有很严重歧视性的文章,他歧视了穆斯林宗教信仰,以及信仰穆斯林的人。不宜置精华!
      • The "politically correct" 氛围真让人透不过气。这个事件只是冰山一角,不说不做只会害死更多人。无论什么宗教,都要尊重基本人权。说一说就歧视了?
        • 国内信教中邪走极端的个案也有,你能因为这个就骂整个种族吗?
          • 民族文化有进步和落后之分,有的文化尊重人,有的文化控制人,尤其对女人,为何不可以说, 掩耳盗铃?
            • 有进步和落后之分?请问谁来判定?是你吗?你配吗?
              • 请就事论事, 不要人身攻击. 进步还是落后, 判定标准非常简单: 就是加拿大的权利法案. 违反权利法案的, 就是落后.
                • 哦,那你能否具体阐述一下,穆斯林文化怎么不符合加拿大权利法案了?
                  • #4121770@0 我知道你会和我抬杆, 先补充一句, Islamic文化有很多分支, 有一些分支已经进步, 但是还有很多没有进步的分支, 我批评的就是这些没有进步的分支.
              • 我配,你也配,这正是我们所在这个社会的可贵之处。我们要捍卫我们 [包括你] 自由发表看法的权利。而这个案件的可悲和让人警惕之处, 正是某种极端教义想要剥夺人的这种选择自由。
                • 你有发表看法的权利,我也有发表反对你看法的权利,连这个基本点都搞不懂,却不断的问别人自己有没有说话的权利,显然是不够自信的表现,回去多看看书吧。
                  • 好像不是我让斑竹删贴。有些常识和逻辑是我这种读书少的人也知道的。
                    • 恐怖,这个贴子当然要删,你也不看看他在宣扬什么,这个跟上次那个妇女说“这里是中国人的地方,你们走开”有什么本质区别!
                    • 发言之前,劝你动脑可能对你要求高了些,劝你动眼总是比较低要求了吧?请问你哪只眼睛看见我要求版主删贴?
                      • Is it a straight lie or what - " 我已经去站务区投诉了,看看肉联的总版主们怎么处理吧"
                        • 你去站务区了吗?看到我要求删贴了?相信我,我本意是不想这样揭露你的弱智的。
                          • So in your out of the world logic, by saying "版主如果听之任之,真是本网的耻辱!" is to promote this post? haha
                        • 这是一个很好的反面教育
                          • please elaborate...
                            • LZ把这桩宗教极端行为引申到了歧视穆斯林宗教,歧视信仰穆斯林宗教信仰的人!
                              • I'd say LZ is citical to some behaviours of the extreme side of one religion, but nothing close to racism. I may not support every sentence, but in general I share the feeling
                              • 我没看出作者有任何歧视他们的地方,很客观,甚至可以说是说得太客气了
      • I concur. 深更半夜的,看到了留个印子。
    • 如此赤裸裸的,无知的,傲慢的,自大的种族歧视言论,在本网堂而皇之的发表,版主如果听之任之,真是本网的耻辱!
      • 各族裔可能都一样,什么人都有。我个人认识不少穆斯林,绝大多数都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他们还是很宽容的,有的说在他们的国家,戴头巾和不戴头巾只是对古兰经的读解不同,不戴并不受歧视。
        不过,我也遇到过一些小事,觉得某些穆斯林被宠坏了,把别人对他们的宽容当作了理所应当,反过来却不为他人着想。当时办公室旁边有个小礼堂,穆斯林周五pray。pray前要洗脸洗脚的。每次弄得洗脸池周围脏脏的。大家都有意见,有人贴了条子,可没人愿意去明说,贴了也没用。
      • 呵呵,你看见他的文章还进去也兴太天真了:P
    • 如果张东岳事件之后,有人也用楼主的口气,诬蔑谩骂一通在加拿大的华人移民,不知道楼主和楼上叫好者作何反应?
      • 是啊,很多人总是说白人这样那样对我们华人,而我们很多华人何尝不是那样对待所谓的“低劣”民族
        • 我已经去站务区投诉了,看看肉联的总版主们怎么处理吧:)
          • 为什么投诉?文章说的不是事实吗?
            • 事实?对不起,你和我对什么是“事实”的理解实在是太不一样了。
        • 无论什么人种,宗教,愚昧害死人, 如果华人有类似事件,还不许说了?
          • 没看到你说吗?要不您老评论评论目前正在审理中的华人母亲涉嫌杀死自己亲生女儿一案?
            • 不好比. 在很多伊斯兰教国家, 强迫妇女戴头巾, 还有其他诸多歧视妇女的规定, 都是违反普世人权准则的.
              • 您是不是说(假如哈)华人母亲剥夺自己女儿的生存权力并不“违反普世人权准则的”?为什么,就因为她是华人?
                • 任何社会都有犯罪。但这个案件属于Honor Killing. 已经超出个别世俗案件的范畴。不要偷换概念。每年在阿拉伯世界大于5000名伊斯兰妇女死于Honor Killing。 但Honor Killing在一个西方世界能够发生,并不许谴责,确实要反思多元文化的弊病。
                  这也是我为什么支持这片文章的原因。
                  • 嗯,很有道理,请问如果我把你文中honor killing,和5000穆斯林妇女换成中国性别歧视性杀婴,和5000中国女婴,从而要求加拿大反省多元文化,你作何感想?偷换概念?敢情你是有概念的?
                    • 如果在加拿大华人社群出现大规模屠杀女婴而因为不许说,那也确实要反思多元文化了。不过这种假设不会成立。
                      • 所以你现在忍不住要说是因为加拿大穆斯林社区发生了大规模杀不戴面罩女孩的事件,哦,五千是吧?请问是那个区?
                        • you are putting words into my mouth! LOL.
                • 别激动. 我在说的是"宗教/文化", 您误会成为人种了("华人").
            • 幸好中华民族一直是世俗统治,而且经过五四运动的洗礼,不再受宗教的控制。否则,说话的权利也要被剥夺了。
              • 说话的权利?您大概是中学政治没学好,您要是在卧室和你老婆卿卿我我的说,绝对没有人来干涉你:)
                • 我没觉得我在这里的任何言论不可以说。难道这里也有censorship?
                  • 我也没觉得我的任何言论不可以公开发表,那么你关于言论自由的话语基本上就是废话喽?
                    • short term memory loss! who asked to delete this post - by deleting the post, I guess we will lose all our right to express our opinion in this thread.
                      • 发言之前,劝你动脑可能对你要求高了些,劝你动眼总是比较低要求了吧?请问你哪只眼睛看见我要求版主删贴? -moha(圣人无名); 00:56 (#4121940@0)Reply
      • 这个主要是牵涉一个文化信仰偏执狂的问题,和张东岳事件很不一样。而且穆斯林偏执狂热的例子太多了。。。。别的信仰或民族都远没那么严重。
        • 楼主在没有统计数字支持和证据的情况下,发表了大量早已背离这个事件而攻击整个穆斯林文化的言论,这正是典型的种族和宗教歧视!你作为自由民主的捍卫者,居然附和这种言论,更加让我对海外民运及其支持者加以鄙视!
          • "海外民运及其支持者" ?! 走题了。
            • 知道什么呀,就“走题”了?
              • you know more, you tell me
                • 这是我和他之间的事情,我告诉你干吗?
                  • what I am seeing here is "鄙视" "弱智" "耻辱"... it tells me something.
          • 任何人都有权利发表对某个宗教/文化的批评. "攻击" 和 "批评" 是两回事.
            • 请问你“攻击”和“批评”的区别在哪里?
          • 你如果到穆斯林国家深入待几年就能感受到了,我从小对人权很关心,所以很留意那些报道、新闻什么的。你让我马上举证,我确实弄不出来。:)// 我刚发过帖子,说我不屑于加入海外民运,所以你不能因此鄙视他们。:)
            为这事,何必那么激动。我更盼望你多出些极富创意的小品。。。
            • 认知是个过程,如果你认为他们是“落后”的话,你应该庆幸,他们来到了加拿大
              • You noticed what happened in France? A total failure of immigration policy... Only importing people without integrating culture, it won't work...
                • 那就去美国吧,那里比较欢迎单一文化
                  • actually I came back from NYC... And by living there, I truly feel the culture conflict there is no better than any other places...
      • 张东岳事件也一样值得反思。
    • 这种话想得说不得。
      • 楼主说说就算了,听到看到的打算叫好就不必了
    • 鼓掌支持!再看个极端穆斯林的例子:ZT "伊拉克少女遭石刑震撼世界"。 而且是死者的叔叔和哥哥主导“石刑”处决!!!和中国几百几千年前何曾相似 -stlucia(Never forget); 5.29 21:30 (3353 bytes. #3708712@0) 话题
      • 可惜,文学城的那篇文章的video 放不了了。如果看了那个video , 就更加。。。。
    • 极其狭隘。
      • 干得好,给你鼓掌!
        • 我也觉得跟他们说好累,请准许我也说句很歧视的话,那些跟楼主唱同一调的人的文化底蕴不是一般的差。
          • 我以前以为你们松果帮只会做菜,你今天真是让我刮目相看,第一个站出来是需要点勇气的!
            • 我们在美食里混是因为大家都爱吃,好吃的东西 没有人会提出异议,比较容易接受。
          • 文化底蕴可能差,但至少不是冷血看客。当你看到身边的朋友同事有类似的事情发生时希望还能这么冷静。
            • 再说一遍,这篇文章是对穆斯林的歧视,我反对这篇文章,这不代表我们在少女被害一事上不抗议,不鄙视,不谴责少女的家庭,为少女的死感到震惊,惋惜,遗憾,痛心。
              • 这不是个案,不仅仅是家暴,不是表达对一个受害者的同情就可以安心的事。不反思这种灭绝人性的现象,默许其发生在我们周围,就是同谋。
          • "那些跟楼主唱同一调的人的文化底蕴不是一般的差。" 你 豆泡松果 之 多泡泡的文化底蕴又高别人多少呢? Oriana Fallaci 的 Rage and Pride 比楼主的更深刻跟尖刻,你这个有底蕴的去读读,读完了,和大家交流一下。 扣帽子谁都会
      • 你对穆斯林尤其是中东穆斯林再深入了解一些,就知道谁更狭隘了。。。。
        • 你不能说,因为对方犯了错误,你就可以原谅自己犯比他小得多的错误。
          • 这不是“犯错误”的问题。不是错误大小的问题。Honor Killing 发生在中东我们可以不闻不问,发生在我们周围,就是要大声谴责。
            而如果一个民族自身无法反思,默许其不断发生,这个民族,这个宗教就应该被谴责。
        • 评论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包子:为了所谓信仰,亲手杀害自己骨肉的事,在我们华人中间恐怕无论如何也想不出来吧?而且所谓坚持信仰,也不过就是个带不带头巾的问题,又不是上帝直接给了他们什么旨意,像亚伯拉罕那样献子,用得着这么执着么?

          Rollor 评:中国有个词:“大义灭亲”,其内涵就包括为了信仰,不惜杀害自己的亲人。至少到我上中学时,大义灭亲还是我们要学习的道德标准。

          包子:不知出于什么原因,穆斯林处处做的比较保守,一切还得按照壹千多年前默罕默德规定的做,仿佛伊斯兰教创建上千年了,世界也没有变化似的。

          Rollor 评:每个穆斯林的保守程度是不同的,有的一丝不苟的按照古兰经去做,而有的则根据社会环境的变迁,适当修订了执行五功的方法。举个简单的例子:古兰经要求穆斯林一生至少去麦加朝拜一次;而很多人选择变通,资助别人去朝觐,获得同样的功德。

          包子:怪不得伊斯兰国家现在普遍落后呢。

          Rollor 评:这话最无厘头。

          包子:我们中国人,与时俱进,连民族服装都没有,也算是另一个极端。但中国人的变通,中庸,并没有使中国文化消失,而且还在壮大,所以他们的保守,真的没有什么意义。中国的回族,受到中国文化的熏陶,中东穆斯林那种不变通陋习基本都没了,回汉关系基本也不错(想象中东,南联盟,车臣,法国)。

          Rollor 评:包子这些看法完全出于想象。中国的所谓与时俱进,比如民族服装的丧失,很大程度是统治者强迫的(比如强迫留辫子,强迫剪辫子,批斗四旧等)。回汉关系则又是一篇值得讨论的话题。

          (该出去了,先说到这儿。)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 才注意到rolia有投诉功能,好玩,就拿这帖试了试刀。也不算委屈它了。
    • #4121870@0”准确说是伊斯兰或穆斯林特别容易产生偏执、极端。举个例子,我就得睡觉了。最近几次在英国、西班牙和加拿大(未遂)发生的恐怖袭击案。恐怖分子基本都是本国土生土长的穆斯林,所以当时英国恐怖袭击案发生后,当地社会舆论哗然,
      很难理解本土出生长大的国民居然要自杀攻击自己的祖国。密西沙家那帮子恐怖分子包括几个中学生很多也都是加拿大土生土长的。
      试问谁能找出这样一个加拿大或其他西方国家出生长大的CBC:强烈支持中国GCD,和西方国家势不两立,更别说牺牲生命付诸暴力。
      在西方除穆斯林以外的任何其它宗教/文化环境下出生长大的孩子也都没有那么极端为捍卫自己的祖籍国(原裔国)而要攻击自己的祖国吧?能举出反证吗?
      • 大家对穆斯林宗教的歧视导致他们的极端,也是有一定关系的。
        • 这个逻辑和 沙特对轮暴受害者判鞭刑何其相似。
        • 是谁在欧洲游手好闲,然后上街打砸抢?
    • 这个首先是家庭暴力的问题,只不过体现在信仰上。其实因别的原因的家庭暴力造成的悲剧也不少。
    • 孟母三迁,择邻而居。对于你认为不爽的人,大可敬而远之。没必要上升到人品攻击的高度。Richmond的地方原本是白人地头,如今80%是华人。非华人都走避了。南Surrey的Newton 几乎是清一色印度兄弟,房子就是比其他地方低,其他人种也不去
      老婆去washington dc出差,回来说据说的士佬听你说去黑人多的烂区都不愿拉
      原来edmonton有个区,土著人后代很多。房价永远是全市最低,而且同事告诫去那里转弯慢点都会被按喇叭
      说白了,哪里都有歧视。主要还是自身问题。如果黑人没那么多crime, 人家也不会歧视。穆斯林不那么极端,也不会连累友善的教民
      我觉得加拿大社会还是不错的,基本上没有人喊滚回哪哪去。我一同事在澳洲还被几个白人在地铁站打过,相比之下加拿大宽容多了
      也不是所有穆斯林都讨厌的。有个以前的女同事,刚刚从伊朗来,英文非常好。人也很开朗而且漂亮。我还问她为啥没带头斤,她还说不是所有人都必须带的

      总之,你不爽别人,人家也不爽你呢。我觉得还是和睦相处的好。免得去惹他们,搞得和以色列似的
    • 此文不宜设精
      • 你懂啥, 就要设
    • 典型的既得利益者! 又是一个贪小便宜的. 50 步笑100步!
    • 包子写得好。赞一个。谢啦。
    • 写得好! 赞! 不要理那些水缸大叔大妈,他们一向是帮亲不帮理!
    • never ever like any religions !!!! just feel sick of those stuff!!!
    • 包子,要加强自身修养,你的言论不宜公开发表
      不过,俺的确以为就加拿大多元文化本身这个东东而言没什么前途,一个国家国民没有共同的价值观,能好吗?

      算了,该咋样就咋样吧,各人把自己的事管好就成。
    • 我仍然记得几年前发生在多伦多的华人家庭惨案: 父亲把几岁孩子活活打死, 原因据说是父亲因找不到工作DEPRESSION,孩子又闹着他. 还有两年前的一华人母亲把弱智的4岁女儿淹死在浴缸.
      "为了所谓信仰,亲手杀害自己骨肉的事,在我们华人中间恐怕无论如何也想不出来吧" , 那么没有所谓信仰的华人,亲手杀害自己骨肉, 理由更充足吗?
      • 这是两码事。因为信仰而杀人容易引起社会恐慌,后面两个案例无非是因为depresssion/抛弃残疾人(都是个案,不具备群体性);但信仰是一群人的问题,出了问题,具有其它信仰的人怕啊... 你看,现在加拿大伊斯兰的宗教领袖一个个都跳出来急着撇清此案和宗教信仰的关系了.....
        • 杀人都一样不可容忍, 无论何民族何理由. LZ说的无非也是个案, 不包头巾的穆斯林多了去, 也没见得都残遭杀害.
    • 写的好。楼主不是公众人物,会怕什么政治影响?把很多人心里想的写出来了。赞!!!!!
    • 不知道大家看不看<<20-20>>,就是ABC一个很有名的节目,有一期讨论的是“宗教是邪恶之源”
      在那一期节目里,采访了很多反对宗教信仰的学者、民众...总之,讨论的议题就是“is Religion the root of all evil”. 个人感觉,宗教已经被利用,成为控制他人的手段.
      • could be, but not necessarily be the root of evil.
      • 这是Richard Dawkins拍的一个纪录片"Root of All Evil", Youtube上有。Richard Dawkins是英国著名生物进化论学者,他的多部著作(包括最新的畅销书"God Delusion")在西方社会影响很大。
    • 强烈支持楼主!!!
      • 附议
    • 忍着臭气,读了点,充满了偏见和无知 不说远了,LZ说在OTTAWA见到穆斯林比多伦多多,殊不知,他住得地方以移民多(包 括国移)出名,自然看见的外国人多,这个都能拿来说事。是不是别人也可以说中国 人来OTTAWA也是吃福利的。
      • 真干上了. 好玩.
    • 宗教的原意是解脱人类的苦恼, 冲突, 贫困。。。 包括这个带头巾的说法原意是避免男人起色。 可是现在宗教却给世界和平带来巨大阻力, 中东问题的复杂性根本就是宗教冲突。 那些愚昧的教条主义者该醒醒了。
    • 楼主的“偏见”如滔滔江水而出。
      今天,在MARKHAM社区报上看到了穆斯林社区的代表关于这件事的评论,认为这不是穆斯林宗教的问题,而是个别家庭内部矛盾的体现。希望楼主能学习一下。
      • 我想换谁都不会承认的,而且,不同的穆斯林对头巾也有各种各样的解释。发生在这个家庭的事还是和他们的宗教信仰直接相关的。
    • 宗教的话题不能碰,一碰就是“歧视”、“狭隘”、还“偏见和无知”。在一个社区论坛上还要上着杆子维护Political Correctness以昭示自己更高的Morality. 穆斯林现在非得做当今世界的一大焦点为什么就不能一大群是顶礼膜拜另一大群是人人喊打?
      无论是教义的问题还是follower的问题,让很多人对它有消极的看法,为什么不能释放出来?别人不喜欢一个东西你就盖歧视的帽子,那你自己歧视的东西能少吗?
      • 支持
    • 对比前段时间大家对FLG事件的讨论,再来看看楼上的这些帖子,实在是很有趣的事。FLG?那可是邪教,人人都使劲砸。穆斯林?那可是多元文化,碰不得。在加拿大FLG和穆斯林真的本质不同吗,大概只有我们大陆移民才这么看吧。
      • 完全赞同。不要拿什么多元文化作挡箭牌。杀了人,手上就会有血。
        • exactly. 穆斯林是不是极端大家有目共睹,唱高调的那些是血案因为没有发生在自己身上,否则他们骂的比谁都欢。楼主只不过说出了实话而已,就要被扣上歧视的大帽被抹杀言论的自由。
      • 那是因为党教育的结果。
    • 这文章的逻辑显然不通. 穆斯林妇女免费吃拿跟伊斯兰教有什么必然联系? 如果你那天不幸遇见一基督徒流浪汉, 你那所谓 "不断发展自己的教义,大概是强势文化的一种自信" 会崩溃吗?
      另外请教你一个问题: 魁北克省的5万加拿大黎巴嫩人, 有多少信伊斯兰教? 有多少信基督教? 有多少嘛也不信? 难道爱贪便宜是伊斯兰教的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