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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枫下家园 / 钱财税务 / 判断自己是否需要报税和视同居民(Deemed resident )报税问题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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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拿大税务局将个人的加拿大税务身份,分为五类:
    居民(Resident)、
    事实居民(Factual Resident)、
    非税务居民(Non-Resident)、
    视同居民(Deemed Resident)
    视同非居民(Deemed Non-Resident)


    在加拿大有没有报税的义务,取决于你的“税务的身分”,而和你是不是加拿大永久居民或公民没有关系。而是要看你在加拿大的“居留联系”和居住时间

     

    税务居民、事实居民和视同居民要申报在全世界获得的收入


    1.    居民(Resident)

    典型居留联系(居民): 在加拿大有住房、配偶或赡养人(需要照顾或提供生活支持的父母、子女等)的情况,被视为典型居留联系。此外,个人名下的汽车、存款、银行账户、驾照、健康卡、会员卡等也都会被纳入考量范围。在你有了典型居留联系的当天,即被视为税务上的居民。


    2.    事实居民(Factual Resident)

    在加拿大有典型居留联系(有住房、配偶或赡养人),但是短期在外国工作、旅游、学习,或者因工作或学习需要,有规律的(每日、每周、每月)在加拿大与其他国家之间通勤,这种情况被视为事实居民。


    3.    视同居民(Deemed Resident)

    无居留联系(视同居民deemed resident):如果你在加拿大没有“居留联系”,但是有以下两种情形的任何一项,就会被视同加拿大居民:

    在一年之中停留在加国的时间累积起来达到或超过183天;

    加国政府驻海外的公务员、军人或其海外学校的员工或在加拿大国际发展机构计划下工作。

    如果你属于”视同居民“,你的受赡养子女也适用此类别。在你计算留在加拿大的天数时,应包括:在加拿大的大专院校就读的天数、工作的天数和度假的天数。即使不满一整天(例如:搭机抵达加拿大机场的时间已是晚间11点),仍然要算一天。但若在美加两国间通勤,通勤的天数不算。
    那些在加拿大短期游学的人、陪子女在加拿大读书的家长、在加拿大带孙子的祖父母们,尽管没有办移民手续,在加拿大也没有租房或者买房,但只要他们一年内停留在加拿大的天数累积起来达到或超过183天,就属于“视同居民”。


    税务居民、事实居民和视同居民要申报在全世界获得的收入;而非税务居民和视同非居民则只要申报来源于加拿大的收入。

     

    无法确定自己是否属于税务上的居民

    如果无法确定自己是否属于税务上的居民,或者确切的日期,可以通过填写NR74表向税局确认。

     

    SIN, ITN, TTN号码

    SIN, ITN,TTN 都是个人报税的号码,如果你被判定为税务居民身份,或者非税务居民身份但是在加拿大有收入的,就需要通过这些个人税号向加拿大政府报税。那么这些号码有什么区别?我应该申请哪种号码报税呢?

     

    SIN(Social Insurance Number):

    在你拿到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或公民身份的时候,或持有短期工作签证,或持有可工作的学签的情况下,就可以带着ID 和身份纸(PR卡、工签、学签)到任何一个Canada Service Office去领取SIN。不符合SIN申请条件的, 需要申请ITN 或TTN。

     

    视同居民的儿童福利和NRST

    1. CCB 儿童福利如果你或你的配偶属于加拿大视同居民,并且有需要抚养的未满18岁小孩,你就可以在小孩出生或搬来同住时申请CCB。PR、临时居民或难民, 可在入境加拿大时申请CCB。

    2. NRST非居民投机税
      即使税务上属于Deemed Resident , 但是根据政府对非居民投机税”NRST(Non-Resident Speculation Tax)的规定, 大部分deemed resident都不属于NRST豁免范围。所以名下有房产的deemed resident 还是要重新按NRST规定判断自己是否需要申报并完税。

    (王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