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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枫下茶话 / 法律 / 请大家讨论如何分这个房产
    A男移民加拿大离婚,单位房产名义挂在A,但前妻B一直住着, AB之间有孩子C随A来加拿大, AB离婚时没有指定财产归属。 。A到加拿大后和D结婚后有了孩子E, 后来也分开了。不幸的是A生病去世了,国内的房产仍然由B住着。B想卖掉换房子归自己,现在这个产权如何分配?
    • C,如果有18岁。
      • 后面那个孩子为何分不到父亲的遗产?
        • 有遗嘱按遗嘱,否则应有份额。
    • 前妻占1/2,两孩子每人占1/4。 +3
      • 应该是1/2+份额吧,自己的加继承的
        • 应该你是对的,前妻不算是配偶了
    • 房子二分之一算遗产,有遗嘱就按遗嘱,没有就按继承顺序按份额分吧。在国内,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 我的理解,如果房子可以卖的话,前妻获得房子从AB结婚到现在增值部分的一半,两个孩子各自获得房子增值部分的四分之一,加上房子在AB结婚时按当时价格的一半。
    • 根据遗产继承法,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父母,子女。A去世后,B首先分得遗产一半,剩下的一半由所有的继承人均分(包括B)。
    • 首先要确定国内的这个房子还属于遗产,之后才谈得上遗产的分配。B可以声称这个房子离婚的时候就已经归属于她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