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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枫下茶话 / 法律 / 请教懂家庭法或者离婚法律的行家。案例:我在加拿大一公司里有10%股份, +1
    股份协议里注明这其中的4%股份的所有收益捐给慈善机构。在离婚的时候,老婆要对分10%股份,那么她那5%里面的2%是不是也必须捐出去,在离婚协议里必须写明?我是希望她捐,这是当初我签股份协议时的本意。谢谢!
    • IMHO the share agreement is between the business and the shareholder. Whoever the shareholder is, the agreement is still valid. +1
      • 👍👍👍bingo +1
    • 这种涉及法律的问题 最好咨询律师 +5
    • 捐股份收益的约定是登记在股份名下的,等于起初获得的是两种不同种类的股份,离婚分割时自然要分开分配;捐股份收益,但股份还是持股人所有吧? +2
      • 有道理👏 +1
    • 谁执行 4% 的捐?我的意思是这 4% 是先给你,还是公司把 4% withhold 然后公司替捐?公司有其他人也捐?捐到哪里?
    • 如果涉及股权协议变更,新的股权持有人不愿捐也是可能的。你这种肯定需要离婚律师的。就交给律师处理吧。 +1
      • 正解🤝 +1
    •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