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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枫下家园 / 枫下觅巢 / 老船在吗?怎样查我房子是哪年哪天交工closed?想给房客多涨点,但必须是2018年11月以后建成的房子才行吧。为了避免租客有异议,是否得拿出证据来?
    • 看热水器或者furnace上的日期,, condo的话,问management office.
    • 你哪年和 builder办的交接就是哪年的房子
      • lol,我买的二手房
        • 那个时间点以前从来没有放到市场上出租才行。以前的屋主出租过应该就不行了。

          找经济查一下吧
        • aboutmyproperty.ca 可以查到哪年建的
          • 好的!谢谢!
    • 你跟他商量就行了、哪怕2018年11月以前的房子他只要同意、多加一点也没关系,你问的时候可以顺便问他还住吗?如果住要涨多少,这样他感觉好点,如果他真嫌贵、可以搬走。如果还嫌贵,你再跟他商量。
      • 同意涨了再去告怎么办?
        • 用电邮及合同确认。
          • 没用,到时候成了非法涨租的证据。
            • 瞎扯,只要双方都同意涨价,涨多少都不违法。
              • 那得做新lease估计。不然名不正言不顺。容易被拿住把柄,被告也是有可能的。
              • 楼上说的对,超过政府规定比例要申请,没申请和没approve的在安省都是illegal, 即使租客同意也有潜在的风险 +1
            • 这个我倒是没试过,理论上双方同意就不违法,比如房东以装修了一下或换了一些电器等都是涨多一点的依据。欢迎有经验的朋友来说一下。
              • 我的另一个房客主动要给我加钱。我说算了吧。主要是怕违法,没依据,毕竟有rent control。其实我还刚给换了新空调呢。
              • 好像是一年之内不告就没事。
      • 我一个同事租房,三年后房东觉得亏了,就要涨房租,同事问我怎么办。我说最好是和房东商量,找到两人都接受的方案。但如果协调不成的话,按安省租赁的条例,房东是不能超过那年规定的涨幅,也不能因此让你搬家。

        后来因为双方差距太大,没协商成,房东卖房,让同事2个月后搬走。

        同事又来找我,问是不是卖房过程中和一旦交接后他必须搬出去?

        我找来安省条例告诉他作为房客的权利义务,就是不能故意不让人来看房,但也不是必须搬走(除非买家自住),要有60天通知,而且还应该有一个月房租的补偿。

        因为是那段down turn, 房东要价太高,没卖出去,但软下话来,协商涨租金,找到了双方都接受的租金,同事又住了两年,直到后来房东再次卖房成功。

        算下来房东最终不亏,虽然房租少收了3年,但房价涨了不少。

        同事在那几年少交了房租,但一直犹豫,至今还没买房,虽然工资不低,早在10年前我们其他人就劝他下手买。

        • 这个帖子信息量很大呀。。。
        • 卖房也不能驱赶,买家自住可以驱赶,
        • 低价租房以为占了便宜,结果吃了大亏。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