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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枫下茶话 / 法律 / 有罪或无罪, +4
    看你怎么看。法院判决他无罪,那法律上他就无罪,我认。但这不妨碍我和有些人认定他有罪。就像很多美国人认为辛普森有罪,就像很多美国人认为拜登上台非法。其实,陪审团开会四天才出结果,这已经证明了他们内部意见分歧严重,如果从揉脸挑选陪审团,他当天就无罪释放了。
    • 美国讲法律,不讲道德,也不讲道理,这是我喜欢美国的原因之一。我就是不讲道理的人。
    • 你怎么认为不重要,只要你欢迎命贵们到你家附近游行,在你家附近闹事,更进一步去你家做客,你就用行动支持了。 +26
      • 我请他们来打砸抢,然后再请你带着机枪前来维持正义,做对的事情,请一定不要推辞。 +2
        • 你请人家去的,正义在你那边。 +5
          • 我也请你来,你来不来? +1
            • 你写个书面授权,请我去你家打砸抢,我当然可以去。 +8
    • 认为他有罪还是无罪是个人的自由,但是讲不出道理还到处显摆就是你的错了 +26
      • 我喜欢显摆,你有啥意见? +2
        • 你最大的弱点就是只敢跟讲道理的人显摆、不敢跟命贵显摆,其实我也知道你对命贵的支持也就停留在嘴上,心里门清,借你100个胆也不敢搬去Jane/finch跟天使打成一片。 +25
          • 船头的逻辑总是让人啼笑皆非。揉脸有命贵吗?难道说动物保护主义者就该去跟狮子老虎们做邻居? +1
            • 动物保护主义者跟狮子和老虎可是两个物种,人和非人的差别,你跟命贵的差别也是这样?
              • 啪啪啪
              • 类比说道理。我跟你也是一个物种,理念差别怎么就那么大?狮子老虎最起码不会来喷我。
                • 理念有差别,不同在西方民主社会太正常了,为什么叫喷? +1
        • 你这种显摆自己弱点的习惯还真难以理解。 +1
          • 提高自己的理解能力,慢慢理解。
    • 陪审团制度我觉得对犯罪嫌疑人有利,因为需要陪审团一致裁定,只要钱多找到好律师不难突破一个半个陪审员,不过就这个事件来说,虽然看着17岁小孩儿到场搞倒3个,这个社会有些怪,但是如果我是陪审也会觉得无罪 +2
      • 不是这样的。至少在这个案子中,陪审团对无罪是达成一致意见的,就是说所有的陪审团成员都认为无罪。 +7
    • 这个不是个人的有罪无罪问题,是这个社会怎么会允许任何人持有危险武器参加公众活动。美国社会已经是完全走火入魔成了变态社会了。 +2
      • 美国从建国后不久,宪法第二修正案通过那一天,就“ 允许任何人(准确说不是任何人,是合法公民)持有危险武器参加公众活动”。不是后来“走火入魔”的。 +5
        • 以前是以前,以前国家弱小个人必须保护自己,现在有强大的国家机器,还死抱着教条不放,就是走火入魔了。 +3
          • 允许持枪,目的就是为了防范强大的国家机器的。 +1
            • 前面哪位不懂不明白:民众有持枪权的国家,建国已经二百四十多年,没改朝换代;倒是在没有持枪权的厉害国国度,城头频换霸王旗!
    • 从George Zimmerman 的案子的判决,对这类案子的结果就没什么兴趣了。电影教父里,在美国贩毒为什么要教父的支持?大家又何必有太高的期待呢? +1
    • 舆论起反作用了,如果一开始就定一个合理的罪名,这小子会坐几年牢。一级谋杀当然不成立 +3
    • 法律上是否有罪,由陪审团决定;道德上是否有罪,由上帝最后审判。我们自己的判断,只能影响我们自身,不能约束他人。 +2
      • 对对对👍👍👍
      • 这段是正确的废话。
      • 厉害国:法律上是否有罪,档说了算!
    • 枪支政治是美国两党政治的一个领域。两种主要对立意识形态定义:主张枪支管制的人支持加强与枪支所有权相关的法规;拥护枪支权利的人反对有关枪支所有权的新规定。这些团体往往对与枪支有关的法律和法庭案件的解释以及枪支管制对犯罪和公共安全的影响存在分歧。 +1
      越左就会要求禁枪,越右你就要求两百年的法律不需改变。
    • 感觉有罪的定义不太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