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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枫下家园 / 枫下觅巢 / 成年的儿子买房,父母出首付,房子title产权在儿子名下,或在父母名下,
    或者儿子父母各一半,或者儿子产权99% 或98%, 父母占1%或2%, 哪种方法好?知道相关法律知识和税务知识的给说说,先谢过
    • 你要把title放在儿子的房子上的目的是啥? 就因为是你出的首付还是有其他原因?即使你在title上, 房子也是tenance in common
      • 他将来找了女朋友如果住进去怕分房产,而且父母在title上也说明我们付了首付啊
        • 她一样可以分你儿子那部分, 而且将来你们不在了, 那部分title需要过户给你儿子时, 需要一定手续(不能直接转到他们名下)
          • 不是吧,如果父母死了,儿子本来就已经在title上肯定直接继承了啊
            • 怎么能直接,至少需要把名字去掉,应该需要手续的
              • 律师那里办理一下应该就行了吧
                • 你有律师还逗我们玩? +1
            • 这种算合伙买,不可直接继承(必须通过转让手续后才可以)。比如A和B合伙买一个物业,A不幸过世了,B就直接继承了A的那部分,那还不得把A的配偶及家属气死!过户算交易得补那部分增值税。 +4
    • 产权在银行批的供款人名下。 +1
      • 不一定吧,比如夫妻共买一套房,丈夫供款,妻子不工作,房子产权共有啊
        • 那叫夫妻共同供款,妻子不出去工作但负责家里也是工作 +1
          • 残疾人怎么说?
            • 残疾人和没收入之间没有等号,具体加拿大对残疾人家庭有非常多的措施
              • 残疾人的ODSP和ontario work是一样的,都属于社会福利,和家庭收入以及人数是挂钩的
            • 别残疾不残疾了,你问问,这里有几个愿意自己家孩子嫁娶残疾人的?
    • 在儿子名下最好,否则交更多税,包括将来移交产权给他时的房产增值税,土地转让税等。或者,如果对他伴侣顾虑的话,用tenants in common给儿子产权98%,这样不会不通过父母就发生产权变更。 +1
      • 98% tenants in common不是因为对小孩的伴侣有顾虑,98%都没有顾虑,为什么只多2%(100%)就会有顾虑?98%的目的主要是为了父母能一起贷款。 +1
        • 1%也没问题。有过实例,孩子后来没得父母同意进行了产权变更。
          • 这种情况是对自己小孩没信心,而不是对小孩配偶没信心
            • 这是另外的话题,儿子听他老婆的。。
      • 怕的不是产权变更,而是女的如果要分财产,儿子那98%也得给一半给她吧
    • 父母付了首付,要么直接作为增与,要么作为借款。在产权里做文章,都是给以后孩子的婚姻埋雷。 +6
      • 如果想不劳而获,获得对方父母资产的配偶,不要也罢。 +2
        • 人家开始都不认识怎么想不劳而获?父母有个首付钱就不要参与下一代的家事,那点钱小家庭2年就挣到了,只是想捆绑小家庭,很不道德 +3
          • 这个情况很可能小孩连男/女朋友都没有,只是税务考虑,哪来什么捆绑小家庭?就是将来有小家庭,小家庭也有完全的自主权,可以放弃产权啊。或者也可以结婚前把房子卖了啊。搞得你是个大款似的,如果你爹娘给你两年的收入,你不要啊?你怕拿了你和你老婆就会离婚啊?
            • 婚前卖了房子当然是最简单。 +2
          • 动不动上升到道德高度就过了吧。楼主估计也就是怕孩子遇到渣男渣女,所以有个防护。如果孩子将来的另一半证明是个合适的人,钱怎么分也就不是个问题。 +1
          • 如果是这种情况,父母也不需要出首付,根本就不存在人家楼主所说的上title的问题。
      • 你想多了,肯定只是税务考虑。这点事情小家庭都解决不了,那早晚得散啊。
        • 一种可能性,无所谓我是不是想多。合理避税都没问题,因为避税可能引起不必要的误会也是不值得的。 +1
      • 有些地方的人是这样的。几个小钱看得特别重。楼上这个例子如果自己付了了大部分也就算了,就一个首付,他的算盘是让小家庭去付mortgage,房子仍然算他的 +4
        • 是有点这么回事。所以在结婚这些大事上,孩子不论男女都要征求父母的意见,孩子天真认为对方家人好心不好推却,也确实是当时是好心。但作为过来人父母听的见的多了,一定要替孩子把关好这一关。 +1
        • 你不看重小钱,也没看到你给你的子女付首付啊?人家给子女付首付的还不如你一毛不拔的了? +2
          • 你这么激动,是给了首付吧?只要100%的给,哪怕只给1%的房价,也比不给好。这没问题。但是千万别还想着要回去。
    • 直觉就是给子女
    • 要么给,要么不给。哪能这样用根鱼钩牢牢地钩住媳妇的嘴,看着啥时不顺眼就拉拉鱼绳,这媳妇的嘴要被拉一辈子,总有一天要被拉撕开来
      • 给的永远比一毛不拔的要大方,不管是不是将来要拿回来 +1
        • 蒜你狠
        • 给 > 不给 > 要给不给 +1
          • 给 >= 0%-100%的 chance 给(要给不给)>=不给 +1
            • 你没理解楼主要给不给的意思,根本不是什么0%-100%的 chance 给,而是100%的给了之后又要这要那,威胁100%不给。这么做,还远不如根本不给,整个在制造家庭矛盾。
    • Joint Tenancy vs Tenants in Common 各有利弊,要看你的目的。
    • 我想问,首付是父母给的,孩子自己还全部房贷,这种房子将来结婚怎么和对方处理?据说这种情况,只要是对方住进来,将来依旧会分走一半,咱们不求占便宜,只求保住自己的财物就行
      • 不结婚,同居不要超过两年,对方没资格分房子,结婚的话,婚前可以卖房子拿回来自己的首付。否则都是分走一半。 +1
        • 法律对同居分房怎么规定的?房子是看作伴侣资产的一部分?实际上是分伴侣的资产?
      • 结婚前的财产可以做个婚前公证。 结婚后,房子增值的部分,配偶有份。
        • 你理解错了,安省婚前财产如果配偶没有管理也没有付出,增值的部分也和配偶无关(婚房例外)
          • 这房子就是婚房,可以做个公证,婚前的算婚前财产。婚后一起住,一起还贷款,算婚后财产。可以做公证吗?
            • 可以做公证,但是没有用。自住房不管这些,一人一半
              • 如果是投资房,可以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