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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枫下家园 / 幸福家庭 / 婚姻法应该做点微调:生了孩子的,如果离婚,财产可以均分。
    • 这属于大调 +1
      • 应该做的,现在除了传统的异性婚姻以外,各种其它组合形式都越来越多了。法律也得与时俱进。
    • 法律的存在的同时,就为不守法的人提供了巨大的利益。 +1
      • 太深刻了。
    • 婚前财产各自归自己所有,共同财产可以平分。合理又公平。现在安省结婚就分婚房的做法太不合理,应该废除。 +3
      • 那不得同床异梦啊?
        • 既然同床异梦了那就离婚。
          • 孩子呢?
            • 该咋办就咋办。
      • 分婚房啥规定?
        • 共同居住的房子视为共同财产?
          • 就是不管谁出钱,都平分?
    • 这下有钱人都不结婚了 +1
    • 应该视婚龄的长短分,比如五十年婚姻分100%,按比例算即可。有孩子的抚养孩子的一方增加孩子的比例。
      • 婚前财产不能分,最好
      • 双方同意,去律师哪里签,绝对可行的。
    • 就只有中国人又不想签婚前协议,又不想同居,又怕被人算计,又要为此要修改法律,老外对签婚前合约的不感冒。所以不会有人去修改任何现有法律。 +3
    • 送娃一个房子能有多少钱,200万?哪要那样斤斤计较,婚后收入不比个房子多多了? +1
      • 本质的问题是,一个是父母的钱,一个是子女的钱。父母的钱当然要父母自己守住。
        • 给娃送出去了就不再是父母的钱了。这个和送娃一笔钱是一样的,难道还要盯着看娃怎么花这笔钱? +2
          • 不是怎么花的问题,而是没花出去会不会被人拿走的问题。双方都出,那就没有一方父母的钱被拿走的事。一方出,得保证没用掉的钱能保住(加lien是个好办法)。在加拿大,单方送娃一大笔钱是个馊主意,只能借。
            • 我的意思就算全拿回来还是孩子的,对于父母没区别。总不能把加了lien保住的钱,当作给孩子又送了一遍。
              • 对于父母有区别,至少是法律上保证能把自己的财产留给自己的孩子,不会被人分走。这地方离婚大多是一地鸡毛,一方申请个人破产都有可能,这钱会回到父母帐上。
        • 这就是给孩子的婚姻埋定时炸弹。给了就别惦记,惦记就别给。让孩子去做决定。 +1
      • 200万不多吗?如果离婚就被分走一百万,这样的法律是在鼓励什么行为? 谁愿意结婚呢?
        • 法律在尽量保护婚姻。夫妻婚后共同财产很可能远高于两百万,法律也不会问是谁挣得多一些,就囫囵地除以二。 +1
          • 现在说的是婚前财产。婚后生活两个人共同努力,一分为二算是公平。
            • 风哥儿子本事大,他出不出无所谓。
            • 假设一方的收入是另一方的十倍,平分公不公平? +1
    • 这不是没变吗,“微调”啥啊。现在离婚财产不均分吗?
    • 我有一本地朋友准备明年给两个儿子各50万买房,一儿有固定女朋友几年了,两人现租房住在一起,另一儿也租房但女朋友总是换来换去。看了大家关于房子的讨论,也未能免俗不禁问难道她就不担心到时女方会分财产吗,她的回答是她只希望如此会帮助儿子以后的生活更容易些, +1
      若能结婚她会很高兴,但绝不会要求女方签婚前协议,因为那可能ruin their relationships and future families, 即便以后离婚被女方分走也没什么,他们以后会继承更多。。。
      • 公说公有理 婆说婆有理
      • 朋友想得开,按自己的能力给,给出去了就不惦着收回来。
        • 不是父母想不想要回来的事情,而是无论是谁也不希望婚前财产被离婚时候分走一半。
        • 是啊,若在意就不给,给了就爱咋咋 +1
    • 西方很多父母分手各带一周或两周,谁也不用给抚养费…挺好,轮流休息,互不亏欠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