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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枫下家园 / 房东 / 如何理解Last month的租金,租客住了几年之后要搬走了,此时的租金和当初入住时交的Last month 租金肯定不一样,需要多退少补吗? 我的情况是 我的租金降了,比当初的低了,房东就是不肯退给我原来交的Last month租金多出的那个部分,郁闷,国人房东咋就这样呢。 +1
    • 按道理是这样; +4

      租期超出原定租期时,原来最后一个月押金就转到了实际最后一个月,在正常每年涨租金的情况下,这个押金是比正常租金少了,但因为房东按规定要支付押金利息给租客,这个差额就当成押金利息了。但你的情况是租金下降了,房东不仅要把下降的房租差额退给租客,还要退押金利息给租客,利率按照政府租金涨幅计算。

      上面是规定,不过很多情况下,租客和房东都不太计较这些了,能给你降房租的房东,也算是不错的房东了。

      • 房东给我降租金是因为我是一个好租客,每到周末都回家,一周也住不了几次,连洗衣机都不用她的,本来我合约到期了,就找到便宜的地方,打算搬走的,她为了挽留我,就给我降了租金,但是前面交的最后一个月的租金多出来的部分,她却不退给我,没道理啊。
        • 以前住公寓,管理公司说根据法律只住一天也要交一个月的房租。
          • 这个没错,我不欠她任何一个月的房租。
    • 我怎么记得房东手里总是最后一个月的实际租金而不是当初起租时交的那份呢?
      • 一般后来的租金涨和降,对当初入住时交给房东的最后一个月的租金也就不做调整了。 +1
      • 如果是这样的话,理论上房东应该付给租客押金利息
        • 好像是第12月就开始收下一轮的租金做为新的最后一个月的租金,而之前交的最后一个月的押金就是交的第12月的租金。
          • 不是,一般人如果不搬走的话,房客还是要交第12个月租金的。如果按你的说法,第12个月不交房租用以前的抵,哪个房东也不会同意的。
            • 不是不交房租,是第12月就交变租后的租金,这个租金做为新的最后一个月的租金,这样在房东手里的总是新的租金而不是当初签约时的租金,否则涨房租的话租客就要补交最后一个月租金的差价了,没听说过吧?所以你是什么时候减租的?第12月还是第13月?
              • 第13个月
                • 第13月才开始按减租交的那就该要回差价
    • 多少钱?房东为什么给你降房租? +1
      • 和多少钱没关系,关键是没道理啊。原因见上。
        • 有个问题:你跟房东提出你要搬走的时候,房东是马上给你降了房租,还是你又按原来的金额交了一个月的房租之后才降?
          • 合约到期后马上就降了,我也是按照新租金交的房租,问题就出在最后一个月的租金上。
            • 合约是一年吗?就是说你按原价交满了12个月的租金(不算押金)之后,从第13个月开始才降价的?
                • 我在想象这么一个场景:当你住满了11个月,到了该交第12个月房租的时候,跟房东提出要搬走,房东对你提出你如果继续住的话会减房租,你同意了。然后你是按原价又交了第12个月的房租,到了第13个月才按新价付。如果是这样的话,应该退款。
                  • 就是这样的,第12个月哪好意思交减了价的房租。
    • Last month是第一年第12个月的租金。是不需要退给你的 +1
      • 不是退整月的,是退多余的部分。
        • 一年最后一个月以最初价格算,还需要给你啥啊? +1
          • 我住的时间已经超出一年了,一年后租金比以前低了。
            • 你怎么不讲理的 +2
              • 我怎么不讲理了?我哪个月也没欠房租。
                • last month rent 以最初一年最后一个月价格算 +1
                  • 那如果租金涨了,是不是租客都不用补差额?
                    • 租金涨了。也是继续给12张新一年的支票。最后是平衡的。 +1
                    • 租金涨了租客必须补差额,但很多房东都不计较那点差额。
    • 应该退,不但要退多出来的押金,还应该付这些押金产生的利息。房东什么理由不退? +1
      • 没理由,就说这是最后一个月的房租,国人就是这么不讲理。我只要求她退多余的部分。
        • 应该退差价。 +1
        • 以后别找国人房东就是了
          • 就像房东挑房客一样,以前我遇到的国人房东还都不错,所以我也从来没有在意去挑房东,包括这个房东当时除了收我的最后一个月的租金,还收了我300刀的押金,我也没有太在意,这以后我也要挑房东,这个房东实在是不讲理。
            • 早点买房做房东。
            • 300刀是什么的押金? 钥匙押金吗? 从新打信箱、房门和FOB现在300刀还不一定够。 +3
              • 都不是,就是万一把什么损坏了的押金。
                • 安省不许收损坏押金的
                • 你在安省吗? 押金后来退给你了吗?
                  • 我在安省,现在还没搬走,不知道到时候能不能拿到。
    • 当年的第十二月你是按新租约交的,还是按旧租约交的?
      • 按旧租约交的
        • 你的last month payment 是属于你旧租约的, 房东是不需要退给你任何差价的.从新租约第一个月你需要按新的租金付第一个月和Last Month Payment. +3
    • 按法律来说,房东不需要还差价。按道德来说房东要还差价。 +1
    • 只能说人走茶凉,这房东吃死你也不能怎么样
    • 我的理解是一年租期到了后双方没有签新的合约,这样自动变成month by month,租客按原来的租金交了第十二个月的钱,原来的最后一个月押金没有用,变成了新租金下的最后一个月的押金,这样原来付的金额就比现在的租金多了一些,按理房东应该退多了的那部分
      如果你还要继续住两个月以上,我觉得你可以在付下个月房租时把多付的钱刨去,因为现在的最后一个月的钱付多了
      • 是啊,是这样的,房东就是不同意刨去多余的部分。
    • 主要是通常情况随着时间推移,租金都是上涨的,上涨的时候通常房东也没再让租客补上差价。你这种租金下降的情况也比较少见。你既然在意,就应该在降租金的时候,第一个月付新租金的时候就把押金差价减出来。等到最后让退,主动权在对方手里就比较难了。
      • 是这个道理
    • 出个主意吧,你就住到原押金和差额用完再搬,提前给60天的NOTICE,就可以不理房东了,到时间搬走就是。你不犯法,只是不讲道德,以德制德。 +1
      • 就得这么办了!
    • 差多少钱?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