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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作学习 / 外语学习 / 苏修和朋友的谈话(36 ~40)
    这一阶段的文章,试图讨论英语的节奏问题。
    • 苏修和朋友的谈话(36)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又是一天闲聊。

      David:所谓的语调,英文里叫intonation是吧。

      苏修:没错。语调对于中国人来说,最难掌握的有两点,第一个是……

      David:第一个是重音,stressed syllables

      苏修:也对也不对。实际上中国人的难点不是how to stress syllables,而是how to de-stress syllables。也是就是该轻的不会轻。

      David:这个你已经提了不止三遍了。第二个难点我知道,就是节奏。rhythm。这个节奏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儿呢?

      苏修:节奏对中国人来说是很复杂。但是归结起来,就是两句话。

      David:怎么个两句话?

      苏修:老外说英语的时候,有内容的单词的重音节显得突出,而其他的音节则不突出。这是第一句。

      David:这句还行,我能理解。第二句呢?

      苏修:老外说英语的时候,重点音节尽量均匀分布在句子里,而且重点音节之间的时长,他们是尽量处理成一样长的。

      David:我的妈呀。这句话可不好理解了。

      苏修:你别着急。就这两句话,对中国人来说第一不好理解。第二就算理解了,也非常不容易适应。我先给你举个例子吧。你看这句话。What college should I attend in the fall? 你说说看,这句话

      David:这句话有八个单词。其中college,attend,fall是重点单词。这三个单词要着重说。

      苏修:你这么说不能说不对。事实上老外在说这句话的时候,也体现出了这三个单词是重点。但是你这种分析方式,就又落入到中国人的怪圈里去了。

      David:你这么说我又不明白了。什么是中国人的怪圈?

      苏修:中国人的怪圈,就是一句话,过于注重单词,分析问题以单词为单位。这就决定了中国人不容易搞清楚英语的节奏。

      David:我擦。不以单词为单位分析?难道以字母为单位吗?

      苏修:当然不是。从现在开始,给你建立起一个基本观念。这个观念就是,如果你想分析一句话是怎么说出来的,则要把一句话分为若干意群,thought group,然后把意群分解为单个的音节,就是syllable。

      David:我知道什么是意群,也知道什么是音节。但照你这么说,单词没啥用了。

      苏修:单词是阻碍中国人掌握英语节奏的一大因素。把单词踢出去,一点不冤枉他。

      David:OK,我先相信你的。那说英语的时候,应该怎么处理意群和音节呢?

      苏修:一个意群可能是一个或多个音节组成的。在一个意群里,一般有一个重读音节。少数时候有超过一个。说一句话的时候,要把各个意群按次序说出来。

      David:这个听着象是废话。

      苏修:一个意群里的重读音节一定要重而且说得清楚,时间要给足。其他音节一定要轻,很多时候甚至可以说得含糊一些,时间上一定要短,不能喧宾夺主。

      David:这个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哪。

      苏修:其实这还不是最难的。

      David:悲催了,那什么是最难的呢?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 “老外说英语的时候,重点音节尽量均匀分布在句子里,而且重点音节之间的时长,他们是尽量处理成一样长的。” 讲得很好. 当初练rhythm 的时候,曾把这首nursery rhyme 抄下来,标上重音点,有空就打节拍念一下.
        • +1
        • Nice.
        • 最怕这个 -- 有次听完儿歌跟老婆感叹:听了 rap 才知道自己听力有多烂,听了儿歌才知道自己发音有多烂 lol...
          • 别自己泻自己的气。我也听不大懂英语说唱,从来没着急过。
            • 呵呵,随便感慨一把而已 ---- 中文 rap 我也听不明白...
    • 苏修和朋友的谈话(37)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David:悲催了,那什么是最难的呢?

      苏修:最难的,就是我刚才提过的,在重读音节之间,时间的长度是大致相等的。难就难在,如果只有一个音节还好办,如果有多个音节,如何把这些音节压缩成为一个比较短的时长。

      David:我有点糊涂了。咱把刚才那句话拿来说说吧。What college should I attend in the fall?

      苏修:按照我刚才说的,这句话有三个意群。what COLlege,should I atTEND,in the FALL。如果这句话以正常语速说出来,三个意群之间没有明显的停顿。那么重读音节有三个:COL,TEND,FALL。在这三个音节前后,有这几个音节组:
      what,一个音节
      lege-shoud-i-ah,四个音节
      in-the,两个音节
      在正常语速的时候,老外是倾向于把这三个音节组处理同等时长的。

      David:这太匪夷所思了。四个音节说出来,怎么可能和一个音节的长度一样呢?

      苏修:要不怎么说这个是中国人的难点呢。但是我刚才说的都是正常语速。对于中国人来说,可以说得慢一些,把三个意群分开来说,意群中间加入停顿。

      David:那说出来的效果就是 What college | should I attend | in the fall.

      苏修:是这样的。对于中国人来说,可以这样退而求其次。也就是不要追求语速,而是正确地划分意群,在说话的时候,把意群逐个说出来,中间可以加入停顿。

      David:这样还简单些。

      苏修:但是这样处理,还有几个问题必须注意。

      David:那些问题呢?

      苏修:第一,不要把意群划分错了。第二个对中国人还是有一定难度。

      David:第二个是什么?

      苏修:就是在每个意群里,你试着这样处理:重读音节要占一半的时间,而其他的所有音节加在一起,占另一半的时间。

      David:这个可不好掌握。

      苏修:这只是个大概的分配。你当然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灵活掌握一下。我的意思无非是提醒大家注意重读音节的时长。比如刚才咱们说的第二个意群,should I attend,其中should I a,这三个音节加一起的长度应该大致等于tend这个音节的长度。

      David:你先等等,听我说句话。我是这么感觉的:一个意群,是多个单词组成的,但是,咱们在分析的时候,已经不考虑单个的单词了。那你看能不能这样看,一个意群就是一个大长单词,按照一个长单词的处理方式,有的音节轻,有的音节重?

      苏修:你这个想法非常好,看来你已经开窍了。一个意群,你就把它当成比较长的单词来看。你既然已经看到这一步了,那么你来想一想,如果一个意群音节比较多,那么你应该怎样压缩那些连续的非重读音节的长度呢?

      David:最近我读了些有关语调的文献。这个我还真知道。压缩长度的方法,主要是通过连音、弱化甚至吞音来实现的。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 “ 在重读音节之间,时间的长度是大致相等的。难就难在,如果只有一个音节还好办,如果有多个音节,如何把这些音节压缩成为一个比较短的时长。”这个人的示范很好.
      • 突破单词的框框,把句子当做是一长串音节,重音就是节拍点,当然这个节拍要打对,多是放在信息关键词上.而且打法也不唯一,比如你举的What college should I attend in the fall,我也可以只重读COllege和FAll,中间全压缩掉,这样这个句子的节拍就从3拍变成2拍了,语速更快.
        • 我明白你的意思。这个动词的处理确实有点特殊。我后面会专门提一下。
          • 我的例子可能不大好,看Jennifer是怎么说的,当时看到这儿(5:45),有茅塞顿开的感觉.她的stress patterns的8系列和9系列都非常好,尤其9a里的几个rhythmic pattern讲得很有道理.
            • 谢谢你提供的视频,带来了一些新的思路。我以前也一直疑惑这个问题。在后面的文章里,我会把我自己的想法写出来。
            • Jennifer,这个ESL老师很不错
            • Thanks for sharing.
        • I like your inputs. Thanks. All your posts, I read carefully to ensure that I really get it.
          • Thank you. So no "loveWhoWho" this time? lol.
      • 美帝网友真是精益求精啊。+100
        • 还望兵哥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 红大侠, 有空时,给我们讲讲写作?
          • 写作俺也不懂。俺以前写过几篇有关 communications 的文章,算是有点关系吧。
            • relevant quite a lot. I posted a new post ZT (so I could read again easily). hope u r ok with it. thank you.
          • 至于语言功底,俺觉得唯一的办法还是多读多听。其实也是最好的办法。美帝网友这种锲而不舍的精神俺极端佩服,但是对学习方法俺有不同意见。美帝网友最近的文章俺也看了几篇,写的很好,说的很对,但是正如小C所说,俺这辈子从来没有想过这些东西。
            你听的多了,节奏啊,语调啊,连读啊,自然就有了。
            • 我认为这个纯粹是个小马过河的问题。
              同样是没有学过任何乐理的人

              有的人听原唱十遍二十遍,就能把这首歌包括符点音符、切分音之类的唱的很准确

              而有的人,把符点音符和切分音都唱的一样长。这样的人,你给他听1000遍这首歌,他还是听不出来。可是如果你仔细地告诉他什么是符点音符,什么是切分音,并且告诉他歌曲里那一句是有符点音符,那一句有切分音,一般他就能听出来了。

              我的意思就是说,明明摆在那里的东西,你要是不告诉他,他就会听而不见视而不闻。因为他对这个区别不敏感。

              另一个例子,我曾经有同事B女士和C女士开着同样颜色同样年代的corolla。这两个人从来都认为她们的车在外观上没有任何区别,甚至也说不出来自己的车是CE还是LE。直到有一天我告诉她们,molding的颜色不一样。B女士的车moulding是黑色的,而C女士的车,molding是和车身同样颜色的。她们才发现这个区别。
              • 你说的有道理,而且不少网友看了你的文章有收获。但是我觉得中国人学英语最大的问题就是这个“学”字。你写的这些东西,网友看的过程,都是一个“学”字。我丈母娘“学”了十几年英语,到现在还是寸步难行。
                有一个国移老太太,从来没学过,就是脸皮厚胆子大,来加拿大才两三年,就能在路上找老外搭顺便车。真要想提高英语,我觉得要丢掉这个“学”字,捡起那个“用”字。

                当然如果在“用”的过程中再“学”一下你写的东西,那就是锦上添花了。但是我觉得搞不好英语的国人就是因为做不到这一点,因为“学”是机械的,被动的,所以容易,所以他们花无数个小时都可以。相反,“用”是主动的,需要精力注意力脑力,所以难,所以他们十分钟都坚持不下来。

                如果你能做到“用”英语,学不学无所谓。如果你不“用”,怎么学都不管用。
                • Very well said! 我的英语启蒙教育,现在听起来是很无厘头的,但就是管用。上课第一天,老师不教音标和字母,在我们连英文字母哪几个都没搞清楚的时候,先放一个个简单生动小故事的幻灯片,听成句成句的英语,纯粹练习听力,练习模仿声音,老师也没有半个字的中文解
                  释,但所有同学都能明白七分。一个月以后老师才轻描淡写讲字母。课堂上鼓励比划比划,或宁可憋的满脸通红,越困窘越印象深下次能记住,但不允许有半个字中文。这套方法完全就是按照婴儿学习语言的循序渐进过程科学设计的。语言必须按照 -听说读写- 这个先后次序学。
                • sort of agree. It's more important to apply the rules reliably, in addition to understand the rules.
                • 一针见血。当我们还在强调语音语调,在肚子里先想好了再说出来,分析琢磨的时候,还都在初级阶段。等到了张口就说,不再琢磨语音语调的时候,才算开始入门了。
                  本人日常生活中没有讲中文的,早已被逼上梁山。看了文章,写得都对,可自己从来没琢磨过,就不知不觉已经这么用了。所以,多听,多练,实践中多学吧。
    • 苏修和朋友的谈话(38)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David:咱说连读这类事情之前,我能否先问个问题?老外平时说话的时候,肯定都是按着节奏说的。咱们中国人说的英语,要是不按节奏,老外真的听不懂吗?

      苏修:老外平时说话的节奏,使得他们平时互相说话很容易就能听出有用的信息。因为重点词的重点音节均匀地分布在句子里,重点音节之间有近似的时长,老外们平时互相谈话,很容易预见到什么时候能听到重点的音节。也就是predictable。而中国人按照汉语的习惯,不按照常理出牌,说出的内容是unpredictable。老外听着就很费劲。

      David:噢。也就是说很不容易抓住重点。

      苏修:老外听中国人说话的时候,经常需要把听到的每个词组合一下,然后在脑袋里在转换成自己能理解的句子。这个转换过程非常浪费脑细胞。

      David:真的有那么严重吗?

      苏修:人的脑子好比一台电脑。你平时自己的电脑上CPU占用率是百分之多少?

      David:百分之二三,百分之八,百分之十五,这都是正常的。

      苏修:那你在本机运行你的那个最复杂的数据转换程序,CPU占多少?

      David:一般都在70%以上,有个别时候100%。

      苏修:这就是了。老外互相谈话,为了听懂互相谈话的内容,大脑的CPU占用率也就是10%。而听很多中国人说英语,大脑CPU占用率就是80%。因为他的大脑里运行着一个音频转换程序,要把发音、节奏混乱的音频转换成自己能理解的东西。

      David:这么说老外也不容易呀。不过我相信,受过专门训练的老外,比如ESL老师,应该会好很多。

      苏修:是这样的。ESL老师受过专门训练,他们大脑里的转换程序,基于更丰富的语音模式,和更高效的算法。

      David:我靠,都快扯到模式识别领域了。咱还是继续说英语节奏把。

      苏修:英语节奏,一系列的非重点音节,为了把减少长度,一个重要的手段就是连读。就是liaisons。连读的目的就是这个。

      David:对很多中国人,包括我,连读都是很难的。

      苏修:连读对中国人来说难就难在汉语的习惯较难克服。汉语里几乎没有两个字是连在一起读的。比如“西安”,你要非把他连读,就成了“先”,就失去意义了。

      David:很多人说,连读是根本不需要练习的。你英语说得熟练了,自然就连上了。

      苏修:说这种话的人,一般都是语言能力很强的人。他们不能理解语言能力中等或者差的人的苦衷。这种说法,和“何不食肉糜”有得一比。

      David:那照你这么说,连读是需要练习的。

      苏修:当然了。比如有个词,first of all,我这个词至少练了1000次,才能很随意地说出来。

      David:是的。在这个词里,t和o要连,f和a要连。这样连起来,听起来就象一个词一样了。我觉得,把前面的辅音跟后边的元音连起来,好像也不是那么困难。

      苏修:没那么困难?来,我给你找两个困难的。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 拿CPU打比方,好玩.连读我觉得不是英语说得熟练了,自然就连上了,而是基本音发对了,语速一快就连上了.
        • 这个说的很好。大多数在这里的rolian,都处在中国人多的地区and行业,这些地方的外国人脑袋都被训练过很多词乐,他们听咋们的口音习惯了
          但不是我们口音好了,而是他们处理程序升级了,你要换个行业/地区试试?
      • 分析得很理性,鼓掌并学习了!光于"first of all" 的连颂,还有一点小细节:t-o 连得时候,t 转浊音,发成 d; f-a 连的时候,f 转浊音,发成v 音。唯有运用这个转浊音的规则,连颂才轻松自然。
        • I see. thx
    • 苏修和朋友的谈话(39)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David:关于连读,你有什么难题,放马过来吧,我都能正确连上。

      苏修:OK。我问你,“The Alphabet Song”是什么?你还记得吗?

      David:Alphabet Song,Alphabet Song,嗨,不就是英文字母歌吗?

      苏修:咱们小时候学英文,这个字母歌是怎么唱的?

      David:张口就来嘛,ABCDEFG,HIJKLMN,OPQ,RST,……

      苏修:先别唱了。北美这里的这首歌是怎么唱的?

      David:哎呀,你这一说我想起来了。前几年我儿子刚在幼儿园学了这首歌,回来唱,我跟着他唱,他说爸爸你唱得根本不对。我记得是和我们小时候学的不一样。

      苏修:其实最大的不同就是第二句。中国式的字母歌,第二句是HIJKLMN,而北美的,第二句是HIJKLMNOP,而且LMNO四个字母是连上唱的。

      David:对对对。你这一说我想起来了。我当时就是学不会。后来想想就算了。

      苏修:把你的iPhone拿出来,到Youtube上找来这首歌,你跟着唱一下,我看你连上没。

      David:我试试…… 好了,调出来了。HIJKLM,N,不行,我跟不上,这个太不习惯了。

      苏修:说你不行嘛。在这句歌词里,其实唱出来的效果是,H I J K ELLO MEN NO PEE。

      David:不行,我今晚就回去,一定把这句练会。

      苏修:其实这首歌正好反映了中国英文教学理念上的重大缺陷。

      David:什么缺陷?

      苏修:就是根本不重视英语的节奏。这么多年了,国内教的字母歌,还是这个没有liaison的版本,说明国内不认为这个有多重要。教出来,绝大多数还是哑巴英语。

      David:这个帽子扣得够大的。这个是够难,我承认了。还有别的吗?

      苏修:在给你找一首nursery song,你还是不行。圣诞歌曲你都知道哪些?

      David:Jingle Bell

      苏修:那咱就说这个。最后一句怎么唱的?

      David:记不得了,我在youtube上马上把这首歌调出来。

      苏修:最后一句,Jingle bells, jingle bells, Jingle all the way. Oh, what fun it is to ride in a one horse open sleigh.

      David:我试试跟着唱一下。。。不行跟不上,好像好多需要连的地方我根本连不上。

      苏修:怎么样?连读不是很容易吗?回去慢慢练吧。

      David:我认栽了。你告诉我的这两个,是不是想说,练习唱 英文歌是一个很好的练习连读的方法呢?

      苏修:是一个好方法。可是这个方法被夸大了。我要告诉你的是,练英文歌,不是一个主要的方法。因为难度太大。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 感觉现在国内学英语的条件很好,说得好的人也多.我小侄女还没上小学呢,就在跟小区内的美国人学英语,真是让人嫉妒啊,省了以后多少功夫.
      • 请允许我说一下我对连颂的看法:是很重要,英语歌也非常有帮助,但不能矫枉过正。不是辅音见到原因都要连的。opqrst的o,不需要与前一句的n连,因为到了n,句子已经断了,音乐小节也另起了,不可连,连了听起来倒是滑稽了。
        • 你好!谢谢反馈意见!我的帖子可能你理解有误。中国版的字母歌,是几乎没有连音的。而美国版的字母歌,LMNO是连起来的。你可以到“酷6”搜一下中国版字母歌,去youtube搜一下北美版字母歌,听一下区别。
          • 可以理解,完全相信。不过美国人做的 nuts的事情也很多,没有必要当成真理或标准,语言之美,还是靠 common sense. Things need to make sense, to start with. What has happened does not make a rule simply because it has happened.
            事实上我后来发现我的这一点反馈与您接下来讲的按意群分短或连颂很相近。
    • 苏修和朋友的谈话(40)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David:很多人都建议通过唱英文歌来练习节奏、连读什么的。这有什么不对吗?

      苏修:没有什么不对。但是这些人往往忽略了一个重要的事实,就是一个人如果乐感好,那他通常是语言能力强的人。这些人是不需要通过唱歌来练英文的。相反,如果一个人语言能力差,通常乐感也差。让他练英文歌,还不如直接练习句子呢。

      David:这么说,提这种建议的人,又是属于“何不食肉糜”的那一类。

      苏修:这是你说的,我可没这么说。其实连读这种事情,概念上很好理解,但练习起来却很困难。

      David:你有什么特效的方法吗?

      苏修:方法是有,但没有特效的。在说方法之前,先澄清一件事情。

      David:什么事情?

      苏修:在一个意群之内,连读是必须的,尤其是弱读的音节。但是意群之间,如果尾辅音碰上了头元音,是不是该连读呢?你怎么认为?

      David:我认为这个跟语速有关。

      苏修:你这回说对了。语速快的时候,或者说是老外说话正常语速的时候,意群之间的辅音和元音,经常会连上。但是语速慢的时候,这种情况通常不连。

      David:语速还是正常的好。

      苏修:但是你也得分情况。咱们前边提过。中国人讲英语,正确地划分意群,比语速重要得多。很多中国人,其实根本不必追求和老外同样快的语速,而是可以退而求其次,降低语速,把意群一个一个清楚地说出来,意群之间加入停顿。这样的英语老外也很容易懂。

      David:这样的语速,在意群之内需要连读,而意群之间最好不要连,因为有停顿。

      苏修:是这样的。

      David:那练习节奏和连读,到底用什么方法呢?

      苏修:模仿。

      David:你好象以前说过,不赞成模仿?

      苏修:你怎么跟网上有些人一样,断章取义呢?我不赞成的,是在听不出自己的发音和正确发音的区别下胡乱模仿。而正确的模仿,是学习英语的必经之路。

      David:什么叫做正确的模仿?

      苏修:在说什么是正确的模仿之前,我先告诉你什么是不正确的方式。

      David:你这人可真够磨叽的。那你说吧。

      苏修:最无效的方式,是在报纸上找一段新闻,然后拿来朗读一遍。这种是最没用的。

      David:这个根本谈不上是模仿,你不知道播音员怎么读这段新闻,你模仿谁哪?

      苏修:正是。 第二种不正确的方式,是看着美剧,看着电视新闻,然后跟着读。

      David:这个应该是有效果的呀。

      苏修:分人。这个对语言能力很强的人,确实有效。对语言能力一般的人,收效非常小。

      David:为什么?

      苏修:因为对语言能力一般的人,这个就是我前面说的胡乱模仿。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 "中国人讲英语,正确地划分意群,比语速重要得多。"挺实在的建议.另外我一直以为唱英文歌是为了练后部发音,同时增加学英语的趣味性,拿来练节奏、连读什么的到没有听到过.
        • There are a lot of linkings in the songs. At least to me, it's a fun way to get used to liaison. The language rhythm works same way just like music, 1, and 2,and 3; slow quick-quick slow. (quick-quick is one beat =slow, just like foxtrot step)
          • 乐感好的人,通过学唱英文歌,对说英语的节奏很有帮助。乐感不好的人,中国歌都还唱不利索,让他唱英文歌还不如把他拉出去砍了。
            • 我觉得音乐教学法是很重要的,乐感好也好差也好,只要听力不太差,愿意模仿,都很值得一试。语言本身就是一种音乐,音乐无非就是把这种语言音乐感放大,很值得对乐感不敏锐的学者首先一试。
          • 爱听音乐不假,还真没有意识地拿来练节奏什么的.记得以前看过一篇文章说jazz最接近美语的rhythem.
      • Just like netfriend Slowdownforrose,I also totally agree "中国人讲英语,正确地划分意群,比语速重要得多". In addition to 苏修's points, I'd like to add one more, English is stress-timed language,
        English is stress-timed language, we have to use thought group, stress, rhythm to speak it naturally. On the other hand, Chinese is syllable-timed language, which we have been used to. This is one kind of weakness for chinese to speak English. This is also one of reasons that we pronouce well but not easily to be understood by native speakers. My two cents, improving rhythm is a fast make-over to our spoken english
        • 汉语的节奏,象是匀速走路,而英语的节奏,象是跳舞蹦嚓嚓。
          有人以为加快语速就显得自己英语更好了,实际上汉语的节奏加快语速,相当于从走变成竞走,跟跳舞蹦嚓嚓还是两码事。
          • 有道理。 "蹦嚓嚓" 就是spoken english 中一个又简单又重要的rhythm。 今天的论坛真火呀, 词汇,语音,听力,演讲,阅读都有了。 要是哪位大侠在发些英文写作的就太完美啦.
          • 汉语也有很美的不均匀速度呀:)。我是南方人,小时候老师教念"都督"的真确发音,前长后短,很美,印象很深刻。我觉得任何语言都不太可能没有轻重节奏感。
            • agree "汉语很美". indeed. we have four tones. :-)
          • 哈哈,汉语是:大珠小珠落玉盘,英语是小桥流水。
      • 你说的这些
        我统统没有注意到。我学习的过程好像我把孩子放到姥姥家2,3个月,她能说中文说得很好一样。当然孩子学得很快,我慢些。道理是一样的。天天在外语的环境里,说也得说,不说也得说。听不懂,就重复,再听不懂,就拼出来,基本的生活,工作需要就解决了。孩子总是纠正我的发音,有些记得住,有些记不住。记不住的,孩子下次接着提醒。我的意见是,我是个移民,无法和本地人一样。这个信息我很清晰地传递给孩子。她很清楚,还是不间断纠正我,算是个好老师。

        无论如何,我敬佩你有 PASSION 把这件事做成 SCEIENCE PROJECT。谢谢。
        • 我也对苏修致以同样的敬意!科学精神,辛勤耕耘,可贵可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