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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人合资准备在国内开公司,工资问题......
    朋友和我一起出资准备在国内开公司,我留在加拿大继续经营我自己的公司,而他在国内负责经营合资的公司,有工资问题不知怎么安排为好?
    1、公司开办期间他没有工资,开业后,等公司盈利后根据盈利的多少来定他的月工资。如果公司没盈利,他就一直没有工资,当然外请的员工可以一直有工资。
    2、公司开办后他一直都没有工资,等公司盈利后再根据他的股份来分红。
    3、公司开办期间他没有工资,等公司开业后,他才开始有工资,因为公司开始经营了。
    4、公司开办期间他就有工资,不管公司是否盈利。

    究竟是哪种方法较合理一些?我们都是私人企业,不像大公司那样实力雄厚。
    • 单从税务上来说,国内合伙企业投资者只就企业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你朋友作为合伙企业投资人有拿工资,这样他的工资收入在年终会并入他分得的企业经营所得一并征收个人所得税,但是他在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的时候,可以按每月2000元的标准扣除他自己的工资费用。
    • 关键看现金流是否充裕,从税务上说,隐形工资 比账面工资更加有利于公司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