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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致汉代蜜瓜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我总结了一下,得出以下几条。我先强调一下我的反应很慢,表达有时过于简化。不是刻意的,风格如此。

    1. 你对家暴的态度大方向是没错的。受害的妇女和儿童要保护,其次是对家暴者的惩罚。你主张严惩家暴者,不惜任何代价。我的意见是在现实中这样做不到。要有个平衡点。这个平衡点要靠“软”功夫和“系统”。

    2. 家暴的结果,你不揭明。任何事情都有 RISK。只讲好处,不讲后果是不负责任的做法。没打过官司的人劝人打官司,是不负责任的做法。

    3. 你不是社工,这是我昨天才了解到的。你的业余工作是反家暴。但是一月一次的例行来访,并且题目不变。这样做的目的不明确。有广告之嫌,这只是我的猜测,没有任何根据。在这个社会里,不图利,则图名。不图利不图名,估计是像肉联灌水这样的。

    4. 我在别人处没得到过的从你的这都得到的讽刺,风凉,嘲弄,是我要放弃你的原因。你的说法,逻辑,分析不连贯,是我挑战你的原因。为的是网友有个横向比较。但凡你有过分的讽刺,风凉,嘲弄,我就没有办法用讽刺,风凉,嘲弄的方法回帖,因为我做不到。

    你攻击我没有意义,也没有目的。大方向上我和你是同一个目的。我心笨嘴笨,只能做到把想的总结出来,做不到针对针,芒对芒的在线跟贴了。见谅。

    最后,论坛是公共场所,没有什么说堵住谁的嘴的说法。说得对,自然有人听。说得不对,自然沉下去。自然选择,就是这么简单。

    酱紫。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 挺好,不错,不客气
    • 不是说,针对某个特别网友的话要pm么,又改了?
      • 没有人告诉过我。我的 PM 都被无故曝光过,为了避免自己重复中枪,走险了。
      • 多日不来变化大呀,还有这规矩?
    • +19
      • 惟恐天下不乱?
        • 你们那儿的人想法就是很怪。
          • 我们那儿和你们那儿也就几里路吧?合着我们那儿下雨,你们那儿出大太阳?
            • 你们那儿都是贵族,俺们那儿都是种田的。
              • 俺家是种冬瓜的,有图为证。小红上PP,才能证明自己是种田的。
    • 更正 -- “2. 家暴的结果,” 应为 ”2. 家暴,在进入法律程序后产生的结果,
      • 俺竟然看出来了。
        • me 2
    • 有些人故意说些极端的话好在网络上出名,另一些人为了反对他/她不自觉地跳进去,结果出名目的就达到了
      • I have nothing to gain. I have nothing to lose. My life is not on forum nor Internet.
        • 所以看见这种人的贴没必要跳进去,做无谓的浪费
    • 我还真没见过你这种天天食言唧唧歪歪的人。你自己说的,你已经GIVE UP ON ME。请信守你的言语。
      • I changed my mind for you.
        • 然后明天再CHANGE回来?兄弟,给你个忠告:TREAT OTHERS AS YOU WANT TO BE TREATED
          你对我无礼十分,我会回报你十二分。

          我从来就不是一个滥好人,请你记住这一点。

          自己做不到的事,千万别说,说了,就要做到,这是做人的基本。

          你不是五岁。你已经成年。
          • 收到。该考虑的会考虑。
            • 呵呵,我不会因为你CHANGE你的MIND就跟你一起CHANGE,除非你先道歉。请以后别打着旗号跟我对话了,因为在这里,你已经GIVE UP ON ME。你要讲给啥听众听,请自己讲,别提我的名号。否则我认为你别有用心。
              • 以后会用"某网友"代替。
                • 你有CREDIT吗?你不打别人的名号没法活,怕别人不理你吗?同学,再告诉你一句,干啥都靠实力,别靠别人的名头
                  • 跑题了。我这么远,隔行隔山,文艺这些,我也没有用。
          • "你对我无礼十分,我会回报你十二分". 如果人多, 你报的过来么?
        • Well, there's no law against it. There is nothing wrong with change, if it is in the right direction. Besides, You have the right to hold your own opinions and to express them freely
    • 今天和巴基斯坦兄弟吃饭的时候他问我为什么不打算去肚白,我说我不是一个人了,得考虑家庭孩子。他很自豪的说:“当初我老婆有一点点异议,我就跟她说,不跟我去,你就去住大街吧”。当时倒是想起了蜜瓜的些许的好处...
    • 借CC的贴也说些憋了好久的话:人人都在说蜜瓜这、蜜瓜那。我跟蜜瓜接触不多,只是聊聊翠而已。没觉得她的任何不好和不友好。那些觉得蜜瓜不对不好有问题的人,我也问你们一句,觉得她不好干嘛还往跟前凑?知道她字字带血刀刀见肉干啥还要去撩拨她?原因恐怕是自己也嗜血吧。
      不说谁对谁错,喜欢斗蜜瓜的人本质跟蜜瓜都是一样好斗的,不是么?

      蜜瓜其实就是一面镜子,对她真正温和的人她也会温和对待,那些满身是刺儿出口伤人的,她也只好穿起盔甲来应战。这是本能。

      所以喜欢往前凑的千万别再抱怨蜜瓜的暴跳如雷,因为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样的局面也是满足了你们心中的小混乱而已。

      此言论无关辩论话题的对与错,只谈态度。^_^
      • 你太美化蜜瓜了。
        • 到底是我在美化,还是有人在故意丑化?这也是个立场和观点还有角度的问题。。。。。。。。^_^
          • 对蜜瓜,俺自觉是坛子里最公正的人了,俺为了她得罪了不少人,包括老猫。俺觉得你的帖子太美化她了。
            • 自以为是。
              • 这一点俺肯定比不上你。
                • “俺自觉是坛子里最公正的人了,”色色觉得自己也是,那谁是第一公正呢?
                  • 我支持色色。。。兵哥嘛,还需要修炼。。。
                    • 谢谢谢谢,同炼同炼。
            • 自觉这两个字用的很准确,赞。另外我不觉得我在为蜜瓜得罪什么人,如果那些原来我喜欢的人因为我"美化"了蜜瓜而转而认为我是敌对的,我只能对他们的不成熟感到遗憾。我对事不对人,你呢?
            • 包括老猫....啥时?
              • 再加一条,“想当然”-》针对小红同学。
            • 人都要脸的呀,你怎么面子里子都不要了呢?说这话是想恶心谁啊?还真敢说。今天开眼界了。小红花不是自己给自己发的啊,小红同学
              • 人家自己做的小红花,凭什么不能自己带啊?明天俺帮儿子做个四条杠杠,让他带着玩,可以管三条杠杠了。
                • 你儿子都知道要爸爸做的才戴,这位同学倒好,都多大了,还自己给自己发一个。你说他不神经谁神经
              • LOL
      • 唔,我态度就一直不错。
        • 彪妹说你也嗜血。
          • I do, I do...
          • 相当的。。。。。。。。LOL 你们都是吸血鬼呀吸血鬼。
      • .
        • CC,你看我从不参与蜜瓜的话题。因为我知道没人能改变她,她也改变不了任何人,所以最后的局面就是从讨论问题演变成贴大字报甚至人参公鸡。这是双方共同缔造的,不能只怪蜜瓜一人。如果不喜欢这样的局面,唯有不参与这样的话题。肺腑之言。
          • +10
          • 我没有要改变她。我要给网友另一个视角。
            • 请你表打着我的名号。另外,好像上一次你们一致达成协议,讨论家暴要去家暴坛。版主在吗?请把贴子转移到家暴坛。如果这个贴子不转,那么你们上次的决定就是针对我个人的人参公鸡。我拭目以待这里的公正发生。
              • 你这次都在这好几天了,转也晩了。下次吧。
          • 纠正一下哈,我从来没有START过人参公鸡,都是别人先做的。甚至有人昨天还跟我要啥电话号码,攻击我的个人博客,写作啥的,根本风马牛不相及。
            • WOW,不诚实.....
          • 同意,今后对她的话,如果不准备山呼万岁,就别掺和了。
          • +1000000000000000!
          • 你认识上不去,没关系。围观吧。
      • 表妹+1;蜜瓜+1。
      • 彪妹这话说得靠谱。。。赞一个。。。呵呵。。。
      • 我不觉的你有CREDIBILITY说这些.因为你到这也有目的,拉关系,做生意,找些生活中的各种便利....有木有.....
        • 可以自豪地告诉你,木有。大蟒可作证。他送上门的生意我不做,反而帮他在别的供应商那省了几千刀。^_^
          就是防着有天有人拿这说事儿呢。
          • 我倒不知道蛇和你做生意的事.但你想在网上达到虾某目的....反正我看的出来....
            • 那,就接着看吧。。。。
              • 自以为聪明的人真是不少.....反正到这坛上做BZ挟私货卖这,卖那的,拉扯关系,这有人接,那有人送的.....你是其一.......
                • 耳朵妹妹,这话有点过了,你如果要撤的话,我会REMOVE我这句,好让你撤掉。彪妹不是这么功利的。
                  • 实用功利没有问题.做的最好的是民工,好好赚钱,为人民服务.个人最不喜欢的是还用个幌子遮遮掩掩的...如果我没记错,以前彪妹好象提到要到蜜瓜那边去玩什么的.....你能指望虾莫,还能不说好话.......个人觉的彪妹挺会利用人的....希望我错....
                    • sigh,,,耳朵妹妹啊,,,偏激要不得啊。。。
                    • 你不会是嫉妒彪妹人缘好吧?怎么说的这些都那么不靠谱啊。不要自己想的阴暗,也把别人想得那么阴暗。
            • 请捅破窗户纸
      • +1
      • 看不下去这样的谬论。按照你的逻辑,如果有人杀人了,那么都应该是被杀的人的错了?因为肯定要么是被杀的做了什么该杀的事情,要么是被杀的人很享受被杀。这个世界也不应该有见义勇为这回事。
      • 其实谁都是觉得被冒犯了才会出言不逊的,有人是为自己反击,有人看到别人被冒犯而拔刀相助,也属于反击。而不是你说的谁撩拨了谁。没有人会无缘无故地上去踢别人一脚。
        当一个人背离了大众的道德观,审美观时,被排斥一点不奇怪。比如,你体重100公斤,你有权利穿紧身小背心和超短裙招摇过市,那是你的自由。可是你有权利对别人说:“不喜欢看就别看,可以走开,但是不许说我丑“吗?你没有。你的权利只能是不要招摇过市,让别人看到你100公斤却穿紧身小背心和超短裙 –在家里穿就不会有人笑了。
      • "对她真正温和的人她也会温和对待,那些满身是刺儿出口伤人的,她也只好穿起盔甲来应战", 有时候我也这样,不过, 现在老了. 不好斗了, 改调戏了.
    • 有了虚拟社区,有了各种各样的ID,有了不同的讨论,我才越来越意识到,人和人是那么不同。有些人是可以交流,知道倾听,知道反省,知道妥协,达到中间地带。而有些人是根本无法交流,因为完全鸡同鸭讲。对于这样的人,最好的办法是无视。太累。
    • 支持小C。写的有理有据。某人没专业背景不说,教唆人去TAKE RISK, 因为后果由那些可怜的女人自己负责,不是个善良的人。
      • 这跟在医药保健论坛给人出主意其实是一个意思。如果你这样说,专业问题只有专业人士来回答,这论坛关了也罢。
        • 你有你的道理。。。我的也不是很没道理。。。
        • 谁来鉴定“专业人士”?俺说俺是就算是了吗?
        • 离婚,打官司,这些都是关系到好几个人一辈子的事,一味偏执地钻牛角尖,是很不负责任的。
          • 求医问药事关一个人甚至几个人的生死、子女教育事关孩子的一辈子、车子保养刹车片该换结果听人家的没换有可能就是一条或者几条人命。。。你来告诉我,我举的这三个例子哪个不重要?以后不是医生、不是教育心理学博士、不是机械工程师,这些问题普通网友怎么回答?
            • 搞得 ......
              很大啊 ......
            • 哦,渊源这么久了。
            • 医药版,我的想法也一样,给意见时最好有个备注说明,比如说明仅仅是个人经历,比如仅供参考,比如听取其他人的补充等。。。
        • 按照你这句话的逻辑,当某人给网友非专业意见的时候,那么小C勇敢站出来,给大家一个不同的视角,才是正在做了件好事,也是正确的事。为小C鼓掌!
          • 这位看官,请看看C-WANG 是如何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反驳你的论点的.(#7628197@0)
            • 请看看CWANG的第一句话,“说说我的理解”,这才是她值得尊敬的地方。
              • 是吗,那以后大家的第一句话都要说:说说我的看法,不然就是别人的了.掩耳盗铃的故事,幼儿园都知道,怎么如今一大把年纪了,还用.
                • 对了,这样才是一个成年人的心智。如果你连这个也不懂,只能说也许你还停留在幼儿园的阶段。无论你说谈的是不是你的专业领域,无论你是不是某方面的专业人士,在阐述你的论点的时候,表明只是你的论点,这样心智是成熟的-我认为。
      • 你说的某人没有专业背景?教唆人?后果有那些可怜的女人自己负责?有证据么?没有,那你这么说是不是很不专业?是不是很有泄私愤的快感?
    • "懂什么?一个人在学校里杀了人,就该关了学校?一个人逃走了就要质疑家庭法?你不是三岁吧? -handaimigua(汉代蜜瓜); 18:32 (#7639399@0)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看到没有,一直是这样的口吻.

      以前用这种口吻来回击对她人身攻击的人,OK,个人认为情有可原,
      后来来一个受刺激的海子,不管时间场合的喋喋不休,给蜜瓜和酷妈等给修理走,OK,个人觉的还是情有可原;
      后来和其他ID们的口舌,个人喜欢面对面针锋相对的讨论,不习惯换另一个地方或拿一件大部分人都不太了解的事来论事,OK,又情有可原;
      一直到现在,没有他人的人身攻击,没有海子....等等都没有, 讨论起来还是这种口吻???
      那肯定就是蜜瓜的问题.

      "一个人在学校里杀了人,就该关了学校?"
      ----现在不是一个人,如果是十个人在学校里杀了人,或每个学校都发生了校院枪击案,那就要深刻的检讨和质疑枪支管理法,教育系统,....甚至是宪法有关公民拥有枪支的权力.
      蜜瓜是真的脑袋想不清,想不到,想不透,还是故意和人抬杠,与人为敌?

      FAMILY LAW的各种问题也是在使用过程中逐步暴露出来的,要改变,就要累积一定的案例,通过各种听证会等程序来修改.这里给出对FAMILY LAW SYSTEM 所做的报告,密瓜视而不见,这是不是一种不诚实的态度?以这样的态度去给建议或者是自诉案例来解决别人的婚姻和家庭问题,是不是会带来潜在的危害?做为一个比一般人更多机会近距离观察FAMILY LAW SYSTEM的人,为什么会强词夺理的否认这个系统存在的问题?

      LAW COMMISSION OF ONTARIO
      Voices from a Broken Family Justice System:Sharing Consultations Result Highlights
      http://www.lco-cdo.org/family-law/family-law-process-consultation-results-highlights.pdf

      "一个人逃走了就要质疑家庭法?"
      -----只是因为一个人逃走了吗? 有谁会如此弱智的认为"一个人逃走了就要质疑家庭法".质疑家庭法就是因为问题太多了,而且解决的社会效果不显著,才要质疑,才要修定. 这可能是三岁小孩都不难理解的事情,为什么蜜瓜能问出这样水平的问题?

      "你不是三岁吧?"
      -----无聊的人生攻击. 激怒别人,找架来吵....

      国内的落伍的僵化的思维方式和武断粗暴无礼的态度......典型的国女一名.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 你说的这个我坚决不认同.
      "我心笨嘴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