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到“人权”,我要请教两个问题
问题一
当今社会,人有没有等级之分?
“人生来平等”用的是过去时态,现在社会,人与人之间以不同标准来界定已成事实;那么,grade 1 和 grade2 人之间的“人权”可以平等吗?
问题二
个体之“人权”间是否相容?
比如,近些年李敖言词中多用有关女人的字眼来博出位,他有说的自由,但是否损害了一些人听的自由了呢?
问题一
当今社会,人有没有等级之分?
“人生来平等”用的是过去时态,现在社会,人与人之间以不同标准来界定已成事实;那么,grade 1 和 grade2 人之间的“人权”可以平等吗?
问题二
个体之“人权”间是否相容?
比如,近些年李敖言词中多用有关女人的字眼来博出位,他有说的自由,但是否损害了一些人听的自由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