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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真是个精明厉害得太可怕的女人。那些所谓“为孩子尽最大可能争取到的财产”也许弥补不了孩子一生的心理阴影。他会一生挣扎在对他父亲的爱与恨之间。可怜他成了你与老公离婚战的筹码。龌龊。
mimoxiaoyun
(小云:飞了一万光年)
(#3678494@0)
Last Updated: 2007-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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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致浏览了一下“我妻之死”一文,大家看看法学博士老公的个别做法有无不当。1: 把妻子的一页医院检验报告结果放上网;2: 录音与医生的对话。第2点不违法,安省是One-party consent rule,问题是他妻子是当事人,他是第三方。
看完那个37岁妻子得癌走的帖,我第一反应是这女子太可怜,为追儿子生了三娃,读书拿身份,工作之余还办补习班,压力太大,身体吃不消的。
我娶了抚养我13年的大嫂做老婆了 - 转。为他们祝福,大嫂有情有义,小叔子知恩图报。
如果在美国,会有活的机会吗?才37岁,三个娃。好可惜!ZT: 我妻之死
怎么给老人养老,谈谈孝道的细分实操原则,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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