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的这种马上离开的情况大多是termination without cause。法律上有个概念叫burden of proof,就是谁来提供证明.比如在刑事犯罪中,被告人是清白的,检察官必需证明被告人是有罪的,burden of proof在检察官. 工法里,burden of proof在雇主,所以他要提供证据来证明开除你的愿因是和法的.
-yoyodi(悠悠);
2017-10-11{163}(#11106433@0)
好像上篇有点没说明白,补充一下.其实,一个雇员是不是因为工作表现被开,不是看manager的email或他她说的话,而是看你的Record of Employment和termination letter。Termination with cause 是一定会写的,不能拿EI的. 有的没品的manager为了报复,故意说是performance来吓唬人,可是在ROE上却不是这么写(一般是写laid off,有的甚至写retired,或你自己quit)所以一定要查看ROE。如果真的是laid off,那你就完全不必在意manager说的. 肯定不影响你找下一个工作. 你还可以逼着manager给你reference letter,让他她把说过的话吞回去.
-yoyodi(悠悠);
2017-10-11{465}(#1110646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