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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枫下家园 / 钱财税务 / 如果夫妻共同拥有两套房子,一方去世了房产会自动归在世方拥有吗?如果其中一套算primary residence 的话,另外一套要不要交税? +1
    • joint tenant的话自动转,不卖的话不用交税吧
      • 不清楚,想了解一下。
        • 不一定的啊,要公示一段时间,要看对方有没有其他债主,或者会不会冒出一两个私生子等等,只是法律上讲,不讨论道德啊
    • 卖的时候,或者都走了,whichever first, 要交税。
      • 生前把title 转给子女呢?需要交税吗? +1
        • 非主居住房处置时要交税。
        • 据我理解,加拿大 没有 “转”,只有买卖,价钱 1 刀 也要买卖。说的不对请指正 +1
          • 即使卖价是一刀可是上税还是按市场价上税 +1
            • 夫妻双方间的话,如果房子没贷款就不需要按市场价上税。不知道卖给子女是不是也一样?
      • 请教增值怎么算,分段计算吗?两方都在世算一段,然后一方单独持有的算一段?
        • 如果是唯一自住房的话全部免税。如果非唯一的话一方去世时就视同售出,当年按当时市场价值增值的50%份额报最后一次税。另一方售出时当然就按全部持有阶段的增值减掉之前报过的50%份额来报税。
          • 谢谢,解释得很清楚。
          • 这点好像比美国好。在美国,唯一自住房的话也需要缴税,只不过有一定的免税额。
    • 如果夫妻共同拥有一套房子,房产证是放在夫妻一个人的名下好还是放在夫妻两个人的名下好?
      • 好像没区别的吧?婚姻存续期间积累的财产归双方共同所有。
      • 加拿大也有房产证吗?怎样申请取得呢?
        • 没有房产证,买房时律师给你的一叠文件保管好就好。买房时律师会帮政府那里查记录,以证明卖房人是房东。
      • 自住婚姻房不管在谁名下,都是共同财产。投资房如果只有一个名字,就是那个人单独的投资。
        • 婚内财产都是共有,房产上挂不挂名无关紧要
          • 对报税有影响吗?
            • 报税可能是另外一回事儿。挂名的人如果税率低,会有优势。
    • 借题请教大家,房产证如果是放在夫妻一人的名下,假如户主不幸先去了,以前是在国内结婚的,这里没有结婚登记记录,如何在律师处证明夫妻关系,可以把title转到配偶名下?
      • 移民的时候不是就要求做结婚公证了吗?
        • 移民时国内做的结婚公证如何找不到了,加国政府处有记录吗?每年报税时填的夫妻关系不知道可以认可吗?
          • 政府没有记录。把中国的结婚证在这里找个律师做翻译公证就可以在加拿大使用。
      • 移民纸上应该有已婚未婚啊,主移民,副移民就是夫妻啊 +1
    • 屋主有可有两个status,在那个房产纸上都会写清楚; Joint tenant 就是双方都拥有全部产权,一方过世,一方自动拥有全部,本来全部都是你的,不因该有税,; 还有一个是 tenant in common,一般都会写拥有比例。这里大多数情况下都是Joint in Common
      • 但是上面dongji君的帖子却说是没有房产证的,到底怎样理解呢?
        • 不好意思。能把所谓的“房产证”贴上来看看吗?
        • 没有房产证,有一个tranfer deed文件,里面应该注明产权是Joint tenant还是tenant in common。这个买房的时候,律师应该有解释,不过大多数人在律师办公室听得懵懵懂懂,签字的时候指哪签哪,不够明白。
          • 是的,就是我说的买房时律师给的一叠文件里就有。
            • 买房时律师给的一叠文件里的挂名(注明产权)可以改吗?
              • 听不懂,什么叫挂名?改名就属于产权过户,相当于房屋买卖,找律师可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