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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枫下家园 / 房东 / 租客住满一年后提出想没有固定的term,一个月一个月续,这正常吗?还是法律就这样规定的?
    • 是的。 +3
      • 谢谢。请问这种情况下,问对方要个两个月租金deposit,要离开需要两个月的notice, 可以吗?
        • 请尊重游戏规则,若不满意这种规则可以找议员提出修改议案,也可以选择不出租。 +1
          • 我只是问有没有deposit的规矩啊
            • 你以前的一个月deposit不是没有还给人家吗?不能再要了。
        • 违法的,只能1个月 +2
        • 按照法律规定的比例正常涨租,一般房东担心的是不交租,不离开等等。正常交租,爽快离开的租客是好租客,珍惜吧。
          • 合同都到期了,接下来就是月租的,对于月租的房子法律规定的1.8%涨幅不再受控制了。 +1
            • 真的吗?太好了,能给个支持这种说法的依据吗?
              • 这你也信?小心被告
            • 你真得好好学学安省出租法,别自己不懂还祸害了别人。真服了你。 +2
    • Yes.
    • 确实是这样。
    • 不要担心法例,自订合同,不租拉倒。别租跟你说法例的租客。法例对房东不公。 +2
      • 问题是你定的那个合同没效,即使签了字。懂法的租客可以不跟你说法例,先租下来,然后再讲法例,那才完蛋呢。
        • 双方同意的合同就是有效合同。 +3
          • Only legal contract is protected by the law. +11
          • 前提是不但合法而且要合理。
          • 中国人的思维。这里所有的contact必须在人权法案下。
      • 自订的租房合同都是狗屎,LTB不认可的条款都没用,只要是有独立卫生间厨房的出租受保护,房东基本什么保护都没有, +1
      • 法盲啊
        • 别酱,我这不是在学习嘛,比自以为懂法不听建议的强多了
          • 说的是上面这位 :), 从去年4月1号起必须用安省标准的lease agreement